分享到:
江西出台《江西省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字体: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意见>的通知》,经中共江西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12月7日,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江西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

《通知》指出,要牢记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使命担当,以美丽江西建设为目标导向,强化被审计地方重要的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生态环境质量等关键性指标的引导作用,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坚持共性与个性兼顾,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建立健全符合江西实际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通知》强调,要从江西省主体功能定位和自然资源禀赋特点出发,聚焦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率与生态保护修复、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等重点任务,从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资源环境相关决策与监管职能履行情况、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完成及有关监督考评情况、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情况、资源环境相关资金项目管理绩效等方面进行总体评价,对人为因素造成重大资源毁损、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以及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相关统计或环境监测数据严重造假等情况实行强制评价。

《通知》要求,要深化审计结果运用,要构建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以及自然资源督察执法监督、环境执法监督、林业执法监督、统计监督等各类监督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结果共享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对相关地区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纳入河湖长制、林长制等生态文明绩效考核范围,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

随《通知》下发了《江西省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和《江西省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库(试行)》,“评价指标体系”从江西实际出发,全面梳理了有关规划纲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任务,生态文明建设、污染防治重点目标任务,设置了18个一级指标、100个二级指标,指出了数据来源、指标设立依据,明确了审计评价内容、评价方法和评分标准,既便于定期更新,又便于审计人员实际操作使用。

《通知》要求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细化落实举措,加强组织实施,全面开展各级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推动制度成果运用于审计实践,并取得实效。

《通知》的出台,对推动领导干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有着具有重要意义。(厅资环处)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