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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绿盾2018”江西婺源森林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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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现将《“绿盾2018”江西婺源森林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婺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61

    (此件主动公开)

 

“绿盾2018”江西婺源森林鸟类国家级

自然保护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关于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有关通报的要求,按照原环境保护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联合开展“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环生态函[2018]43号)统一部署,在开展“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专项行动的基础上,以更强的责任、更实的举措,严肃查处自然保护区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活动,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的政治责任,严厉打击各类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自然保护区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以实际行动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打造“中国最美乡村”。

    二、工作目标

    在开展“绿盾2017”专项行动基础上,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等七部门“绿盾2018"专项行动部署要求,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排查江西婺源森林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各类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查找梳理存在的问题、差距和不足,着力补齐短板,不断健全完善自然保护区监管协调机制和追责问责制度,强化落实管理责任,形成长效机制,整体提升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管理水平。

三、 行动措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原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十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发[2015]5 7号)要求,认真落实生态环境部等七部门联合开展“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自然保护区各类违法违规活动,推动整顿治理取得实效,以务实的工作作风,良好的工作成效,迎接国家七部委下半年联合开展的巡检工作。具体包括:

(一)开展“绿盾2017”专项行动问题整改“回头看”

针对“绿盾2017”专项行动中发现自然保护区存在的问题,重点检查问题的整改进展、整改效果、销号情况和追责问责情况。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或需要一段时期完成整改的,制定明确的整改方案,进行“拉条挂账”;对全面完成整改目标任务并取得整改成效的,进行“整改销号”。


(二)坚决查处自然保护区内新增违法违规问题



以生态环境部的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卫星遥感监测重点疑似问题清单、2017年下半年新增和规模扩大的工矿开发、核心区和缓冲区内旅游及水电开发活动等为重点,综合分析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绿盾2017”专项行动、国家巡查通报问题、历年自查发现的问题以及媒体披露、非政府组织和群众举报的信息等,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问题排查,进一步摸清问题底数,健全完善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限期进行整改。要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令立即停止相关活动,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对涉及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三)自然保护区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积极落实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资金保障等问题。

四、任务分工

县政府成立由分管林业工作副县长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县林业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国土局、县水利局、县旅发委、紫阳镇政府、赋春镇政府、镇头镇政府、大鄣山乡政府、中云镇政府、太白镇政府、沱川乡政府为成员,开展“绿盾2018”专项行动的自查和整改工作。

(一)县林业局负责调度专项行动,组织联合自查行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汇总工作结果。

(二)县环保局、农业局、县国土局、县水利局、县旅发委负责本级审批项目的自查自纠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紫阳镇政府、赋春镇政府、镇头镇政府、大鄣山乡政府、中云镇政府、太白镇政府、沱川乡政府负责辖区内的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五、进度安排

 (一)启动准备阶段(20185月底前)

县政府针对“绿盾2017"专项行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新增违法违规问题(重点是生态环境部下发的卫星遥感监测实地核查情况),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完善自然保护区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完成重点问题整改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5月至6月底前)

各有关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完成问题排查、处理、整改等工作,迎接江西省政府的监督检查。

(三)总结迎检阶段(20187月底前)

开展专项行动总结工作,核实整改成效,进一步查遗补缺,需要长期整改的具体问题,完善整改措施,按要求实行“拉条挂账”和“整改销号”。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加强协调配合,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二)坚持问题导向,敢于真抓碰硬。要紧盯自然保护区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勇于担当,敢于碰硬,真抓实干,做好调查取证、原因分析、问题查处和责任追究等工作,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疑点,确保检查到位、查处到位、整改到位。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态度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着力破解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

(三)构建监控平台,完善监管机制。切实抓好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自然保护区管理问题和监管漏洞整改,并将专项行动中行之有效的措施和经验及时转化为工作机制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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