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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计划】婺源县2023年度食品监督检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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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婺源县食品安全匹配抽检检测计划

为做好2023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辖区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遵循属地监管原则,依《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城市评价规范》要求,根据《2023年江西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计划》(赣市监办食检〔2023〕1号),上饶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制定了《2023年上饶市食品安全匹配抽检监测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构建食品安全快检体系,强化食品抽检数据管控,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保障人民食品安全,促进食品产业提升,推动食品安全高质量发展。2023年全市食品(含食用农产品)抽检监测量稳定在3批次/千人(依2022年人口普查居住人口)以上,其中食用农产品抽检检测在1批次/千人以上。

二、主要任务

2023年全市食品安全市县级匹配抽检监测任务11650批次,经费由各级政府、管委会财政自行解决,具体任务安排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本任务由省统一组织协调、统一计算配比,并将其纳入接受国务院年度评议考核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内容之一,也是省、市人民政府年度评议考核各(市、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内容之一。各单位应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中党政同责的有关要求,务必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抽检检测工作,一定要高质量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应落实到具体部门,常抓不懈;发挥资金效能,通过有效高质的抽检检测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及隐患,及时排除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二)严密组织,均衡推进。2023年上饶市食品安全匹配抽检任务,要在省局统一计划、组织、协调下进行,各单位要积极配合,统筹安排辖区内食品抽检工作,按照年度、季度、月度均衡推进食品安全抽检任务。同时,县级政府、管委会及时落实本级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经费,确保按照计划要求完成食品安全抽检任务。同时,省转移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应在4月上旬完成招投标,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应在4月底前完成招投标。

(三)监检结合,提升效能。各单位要加强本地区食品安全抽检检测工作的管理,按照“检管结合”的要求,继续落实冷链食品、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的执法人员陪同抽样工作,由监管执法人员参与或陪同抽样,现场监督检查依法处置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四)规范报送,严格管理。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要求,通过“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及时、准确、规范报送食品抽检检测数据。食品抽检监 测数据退修率控制在0.5%以下。同时要按照《江西省食品安全承检机构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加强食品安全承检机构的考核管理,制定食品安全抽检数据管控措施,从源头上防范食品安全抽检问题,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数据质量问题发生率控制在0.5%以下。

(五)依法处置,及时公布。各单位要按照江西省地方标准《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核查处置工作规范》要求,开展食品安全核查处置工作,做好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和问题整改工作。年度 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率达到100%,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 按时完成率达到90%以上。要及时稳妥有序公布抽检结果信息、风险防控和核查处置信息,并对监督抽检不合格检验项目进行解读,年度食品安全抽检结果信息公布率达到100%。

(六)拓展交流,排查隐患。要落实核查处置“5+1”工作,加强食品抽检监测数据的统计分析和预警交流,做好食品抽检信息的互联互通工作,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时通报相关单位。要按照上级抽检计划要求,制定本级抽检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数据统一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并于2023年12月7日前完成抽检数据录入工作。

附件:2023年婺源县食品安全匹配抽检检测任务分配表


2023婺源县食品安全匹配抽检检测任务分配表

地区

人口数

匹配批 次

备注

1

婺源县

314985

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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