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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予2017年度“星级文明诚信商户” 荣誉称号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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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星级文明诚信个体户”创评活动暨“诚商信贷通”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支持大众创新,万众创业,优化信用环境,促进个体工商户信用体系建设,促进非公经济良性发展。婺源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婺源县文明办、婺源农商银行、婺源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联合开展了2017年度全县“星级文明诚信商户”评选活动,根据《婺源县人民政府开展“星级文明诚信个体户”创评活动暨“诚商信贷通”工作实施方案》(婺府办字﹝2017﹞25号文件精神,在全县广大个体工商户中评选认定吴亮生等30名“三星级文明诚信商户”,欧阳仲馀等143名“二星级文明诚信商户”,胡根女等324名“一星级文明诚信商户”。

望获评为“2017年度星级文明诚信商户”的广大个体工商户谦虚谨慎、戒骄戒躁、文明经营、诚信经商,促进全县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倡文明新风、以诚信立业,为婺源“发展全域旅游,建设最美乡村”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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