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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婺源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污染防治攻坚战城市烟花爆竹禁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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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局、股(室)、直属单位:

根据《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污染防治攻坚战城市烟花爆竹禁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饶市管字﹝2019﹞1号)和县烟花爆竹禁放专项行动统一部署要求,现将《婺源县市场和监督管理局污染防治攻坚战城市烟花爆竹禁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婺源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28日

婺源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污染防治攻坚战城市烟花爆竹禁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污染防治攻坚战城市烟花爆竹禁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全面深入推进城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工作

全县市场监管系统要做好对申领营业执照的单位和个人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对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企业及网点坚决予以取締,参与禁放执法执勤。

二、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城市烟花爆竹禁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

筹指挥协调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城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长:胡万国

副组长:余国琴    江兴养            

江建国(常务)          周浩文

  员:汪顺华  程兆辉  程鉴堂  黄忠阳  程祖庆  徐国顺 俞新生  江晓沛  曹文锋  汪秀华  郑进生 俞灶根  王文凤  汪海英  赵志刚      程向阳  滕建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管股,负责日常工作。

三、实施步骤

城市花爆竹放专行动分两年实施,2020年前完

(一)2019年的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1月23日至1月28日)。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禁放宣传活动,禁放区域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全部退出。

2执行管控阶段(1月29日至11月30日)。落实各项

禁放工作措施,加强禁放区域巡查管控,及时发现、劝阻查处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3考核评价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禁放情况进行汇总总结。

(二)2020年的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1巡查整改阶段(1月1日至2月28日)迎接督导组检査禁放政策落实情况,推动解决督查发现的有关问题。

2扫尾攻坚阶段(3月1日至11月30日)。开展扫尾攻坚行动,确保禁放政策执行到位,达到预期目标。

3考核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

四、工作措施

1强化宣传教育。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学习禁放规定和相关知识,与个人签订禁放承诺书。利用沿街商铺电子屏大力宣传烟花竹禁放有关法规政策,在烟花爆竹销售点张贴禁放公告,使禁放政策规定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社会各界人民群众自觉道守素放有关规定,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禁放氛围。

2加强源头管控。各单位要加强与安监、公安、城管等部门协作配合、联合执法,加大对禁放区域商业街土杂日用品店、批发、集贸市场、居民区小超市等重点场所的清查整治力度,严历打击非法购销、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3依法严厉打击。要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联合执法,全面查控禁放区内烟花爆竹流动摊贩,严厉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周密部署。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重要举

措,是改善大气环境,减少安全事故,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生

态环境幸福感、安全感的现实需要。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2、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牢固树立禁放烟花爆竹“一盘棋”思想,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密切协作,积极作为,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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