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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十三五”(2016年-2020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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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十三五”(2016年-2020年)规划是依据《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的,主要阐明全省质量技术监督(以下简称质监)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是 “十三五”时期全省质监工作的行动纲领,是全省质监工作部门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是全省质监事业发展的宏伟蓝图。
  一、发展回顾和面临的形势
  (一)“十二五”时期工作回顾。
  “十二五”时期,全省质监系统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质检总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不懈地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监,较好地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为质监事业的改革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质量兴省战略全面实施。深入开展质量兴市、兴县(区),推动设立江西省井冈质量奖制度,重启江西名牌产品认定工作,组织质量考核,开展质量创建,全面提升了质量总体水平。“十二五”期间,全省各市、县、区均开展质量兴市、兴县、兴区工作,10个设区市设立政府质量奖;2家企业获首届江西省井冈质量奖,认定江西名牌产品473607个、江西省节能产品30个;培育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1个,总数达35个,其中赣南脐橙荣获2015年中国品牌价值评价初级农产品类地理标志产品第一名,品牌价值657.84亿元。
  ——质量安全态势平稳。落实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完善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措施,严厉打击各类质量违法行为,维护产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以及职能调整前的食品生产质量安全。五年来,查处制假售假窝点86个,查办大案要案67起;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和检验检测单位15万余家•次,吊销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33家,暂停许可证800余家。“十二五”期末,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比“十一五”末提高7.5%,达92.4%;强制性认证产品批次抽样合格率比“十一五”提高7.3%,达93.0%;全省未发生重特大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未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和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
  ——服务经济发展举措有力。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全力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服务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五年来,推动国家质检总局出台《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意见》,推动省政府出台《江西省推进节能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制定《省质监局服务全省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省质监局关于全力服务绿色崛起促进江西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措施》;新增国家级质检中心52个。到2015年未,全省设立国家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4个,主导和参与制定国际标准3个、国家标准230个,制修订地方标准1354项,制订社会公用计量标准1052项,其中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省级计量标准18项,有力地推动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体制机制改革有序推进。完成食品职能划转、体制调整和机构整合工作。共移交行政机构110个,事业单位212个;完成8个设区市局和99个县级局的整合工作。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涉及产业政策的除外)、气瓶充装许可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改造维修等许可证核发工作委托设区市局办理,下放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核发、权限内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等行政许可;省局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正式实施“受理、审查、审批”三分离模式;合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为“检验检测资质认定”。有序推进组织机构代码改革、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工作基础不断夯实。坚持不懈地加强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加强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提升了质监履职能力。“十二五”期间,推动省政府出台《江西省计量发展规划(2014-2020年)》、《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实施意见》,修订完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办事指南》;参与的《大型承压设备不停机电磁无损检测技术及应用》荣获2015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015年,全系统实验室总面积达6.42万平方米,省局直属单位固定资产总额达省局直属技术机构固定资产总额达2.571亿元、仪器设备总值达21.0826亿元;全系统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达46.7%,研究生学历人员达4.8%;事业单位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17.3%。五年来,全系统共创有全国青年文明号5个、全国巾帼文明岗4个;省级文明单位18个、省级青年文明号8个、省级巾帼文明岗4个。“十二五”时期全省质监事业发展取得较好成绩,为“十三五”质监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尤为重要的是,“十二五”时期,全省广大质监干部职工能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把质监工作放到全省工作大局中来谋划、来定位,力求在“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的宏伟大业中有所作为、有所贡献,体现出较高的思想素质;能够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面对体制调整和机构改革,始终保持思想稳定和工作稳定,体现出较强的大局意识;能够把推动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在推进质量兴省、维护质量安全上履职尽责、善作善为,体现出奋发有为的精神面貌和责任意识,这些都必须持之以恒、继续发扬。
  (二)“十三五”期间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质监事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攻坚时期。全面把握“十三五”时期质监工作面临的机遇挑战,准确研判形势,是谋划好事业发展的重要前提。
  新常态孕育新机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新常态下,经济发展呈现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的基本特征。党中央强调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针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六期融合”①的阶段性特征,省委提出以提质、增效、升级为中心,以创新、改革、开放为动力,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和现代服务业,全面提升新型城镇化、信息化和绿色化水平。这些给质监工作提出新的要求,也为质监事业发展带来广阔空间。质监工作部门要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引领新常态,自觉当好高质量发展的推动者和质量安全的守护者,以质量提升来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提质增效升级。
  新理念引领新发展。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并指出这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对江西工作提出了新的希望和“三个着力、四个坚持”的总体要求,其中强调要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我省提出实施产业转型升级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开放战略、协调发展战略、基础设施提升战略、绿色崛起战略和共享发展战略。作为主管质量的政府工作部门,要认识到新发展理念贯穿的是质量和效益这根红线,追求的是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把新发展理念作为 “指挥棒”,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不断提升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新目标指引新方向。为实现“提前翻番、同步小康”的奋斗目标,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将我省战略定位为“一点、四区、五地、五个强省、六个江西”②,特别是专门提出要全面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强调要坚持质量兴省、品牌兴业、标准引领,大力实施质量品牌提升行动,全面提升江西制造质量水平和整体形象。这些目标与要求就是质监工作方向。要围绕这些目标和要求,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在促进“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发挥质监职能作用,为推动江西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质量安全保障。
  新体制迸发新动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启的改革开放进程,成为推动新一轮发展的“最大红利”。在这轮改革大潮中,我省质监工作部门经过体制调整和机构改革,由垂直管理体制调整为分级管理体制,部分设区市局进行“二合一”、“三合一”整合,县(市、区)局进行 “三合一”整合,初步构建了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的工作格局。新体制进一步落实了地方政府责任,理顺了权责关系,完善了监管机制,有利于整合监管资源,汇聚多部门力量,为质监工作部门履行职责,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质量兴省提供新的动力。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质监工作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群众的希望和广大质监干部职工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质量综合管理的有效性还需要提高,质量安全问题还时有发生,质量技术基础服务转型发展的成效还不够显著,深化改革的步伐还不够快,体制机制还不够顺畅,质监信息化建设、质监层级管理、质监资源整合与优势发挥等方面还有很大的空间,基层基础建设和质监履职能力还存在薄弱环节,质监工作的有效性和影响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这些矛盾和问题,都给质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出了严峻挑战。我们要准确把握发展形势的深刻变化,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机遇意识,强化底线思维,不断开拓质监事业发展新境界。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三五”期间,江西质监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江西工作提出的新的希望和“三个着力、四个坚持”的总体要求,遵循“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提前翻番、同步小康”的总目标,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指导有方、协调有效、服务有情、监管有力”为工作理念,坚持不懈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监,持之以恒推进质量兴省、品牌兴业、标准引领,扎实推进大质量工作机制和大质量文化建设,扎实推进质监事业改革发展,实现质量总体水平明显提升,为开创“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新境界发挥质监职能作用,为实现“五年决战同步全面小康”提供质量安全保障。
  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坚持“指导有方、协调有效、服务有情、监管有力” 。
  ——指导有方。新形势新体制下,要搭好质量兴省、兴市、兴县(区)的大质量工作平台,构建大质量工作机制,制订政策措施,树好工作标杆,强化督促检查,夯实工作基础,提升适应新常态的质监工作新水平。
  ——协调有效。在工作中要主动协调,加强协调,有效协调。特别是要在质量共治上加强协调,合力推进质量提升;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加强协调,努力健全体制机制;在质监能力建设上加强协调,提升履职能力和科技水平;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上加强协调,尽可能理顺各类关系,从而建立健全适应新常态的质监新机制。
  ——服务有情。就是服务大局有激情,围绕全省工作大局谋划部署质监工作;服务基层有深情,始终关心基层职工,持续支持基层发展;服务企业有真情,为企业松绑减负,服务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服务群众有亲情,为群众提供高效服务,不断研究和满足人民群众对更高产品质量的新期待,真正做到有为有位、有情有义,树立适应新常态的质监工作新形象。
  ——监管有力。坚持依法监管,严格做到不缺位、不错位、也不越位;坚持科学监管,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创新监管举措,增强监管效果;坚持从严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在监管上做到有力度、有力量,有效防控质量安全风险,守住质量安全底线,开创适应新常态的质监工作新局面。
  (二)主要目标。
  经过五年的努力,质量兴省战略取得显著成效,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高,质量安全状况持续改善,质量技术基础更加夯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性明显增强,质监工作体系更加完善,质监事业取得跨越发展。
  ——质量兴省工作格局全面形成。质量宏观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质量统计分析和质量工作考核体系进一步完善,质量奖评选和品牌建设促进提质增效升级的效果明显提高;质量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形成社会共治的质量兴省工作新格局,走质量强省之路。
  ——质量总体水平明显提升。形成一批拥有国内国际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形成一批品牌形象突出、服务平台完备、质量水平一流的现代企业和产业集群。质量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作用突显,主要产品质量进一步提升,不断基本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质量满意度明显提高。
  ——质量安全监管更加有效。推广以事中事后监管为主的质量监管方式,着力构建质量诚信体系,初步形成社会共治的质量工作格局。重点消费品安全状况持续改善,特种设备安全治理能力显著增强,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质量安全风险的底线。
  ——质量技术基础更加夯实。坚持不懈地加强标准化工作,推进认证认可体系创新,强化计量技术基础建设。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加强技术机构能力建设,完成江西省检测基地建设,努力构建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全面提高信息化水平。
  ——服务发展成效更加突出。服务经济结构调整更加有力,服务区域发展战略更加自觉,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以及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有效,质量技术基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更加凸显。
  ——质监工作体系更加完善。法治质监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探索干部管理考核激励新机制,全面增强质监队伍整体素质。推进质监业务互联互通、整合融合,质监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
  三、推进质量兴省战略,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
  高举建设质量强国大旗,推进质量兴省战略,形成质量强省的共识,进一步提升质量整体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质量获得感”。
  (一)健全质量工作机制。构建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推动政府加大投入,合理配置行政资源,强化质量工作基础建设,提升质量监管部门的履职能力。深入开展质量兴市、质量兴县工作,引导地方政府争创 “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进一步健全大质量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考核评价体系,强化考核结果应用。严格质量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加大警示问责和督导整改力度。
  (二)加强质量宏观管理。建立健全政府质量奖励制度,鼓励企业参与江西省井冈质量奖评选,推荐江西省井冈质量奖获奖企业申报中国质量奖,推动各级地方政府开展质量奖表彰,树立高质量发展标杆。健全以产品质量合格率、质量竞争力、质量技术基础等为主要内容的质量指标体系,推动将质量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围绕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加强宏观质量状况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为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依据与参考。“十三五”时期,评选江西省井冈质量奖单位6家,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2个。到2020年,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7%。
  (三)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推广应用全国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系统,探索建立以企业质量信用记录为重点、科学公正的质量信用评价体系,推进企业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诚信经营、质量过硬的企业开辟“绿色通道”,依法向社会公开制假售假、严重失信企业 “黑名单”。推动质量信用信息跨部门互通与共享。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开展诚信计量自我承诺示范活动。推动企业强化质量主体责任和诚信意识,实施产品质量信息自我披露,公开产品质量承诺,发布质量信用报告,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意识。
  (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对关系民生的重要消费品、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集中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在婴童用品、家电等领域实施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质量自我声明和质量追溯制度。实施工业产品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加强工业计量标杆示范。实施农产品安全标准化工程,全省大宗农产品、“菜篮子”产品、出口农产品等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70%以上。围绕地方支柱产业和产业聚集区,实施一批质量提升示范工程。健全服务质量治理体系,规范服务质量分级管理,推动建立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完善服务质量发展指标,开展服务业质量监测分析,加快构建重点服务行业质量监测体系。实施服务标杆引领计划,参与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单位遴选,在物流等重点服务行业实施质量提升工程。创建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强化旅游、金融、物流、电子商务、健康养老、商贸流通等服务业标准化工作。促进纤维质量提升。
  (五)推进质量社会共治。建立健全公众参与质量治理机制,依法公开质量监管信息,曝光重大质量违法行为及其后续处理情况。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舆论监督作用,开展全省“质量月”等形式多样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在全社会大力提倡工匠精神,营造精益求精、崇尚质量、追求卓越的氛围弘扬诚实守信、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培育扶持公益性质量社会组织,鼓励和支持商会、学协会、中介组织、特邀监督员、大学生志愿者等参与质量监督,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到质量管理中来。利用经济、社会、行政的综合力量,督促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支持企业实施质量升级计划,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在线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推动中小企业开展过程控制和质量绩效对比,指导制造业、服务业龙头企业开展竞争性绩效对比,针对大型企业培训首席质量官2000名。推动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加强质量学科建设,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
  四、实施品牌兴业工程,推动“江西产品”向“江西品牌”转变
  开展知名品牌创建活动,形成一批拥有核心竞争力的知名品牌,为促进经济健康发展、转型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一)夯实品牌建设基础。推动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重质量、讲诚信、树品牌。指导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品牌建设规划,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提高企业创新能力,真正以创建知名品牌来提升企业竞争力,真正把市场竞争的重心由价格引导到提升品牌价值和效应上来,通过提高质量打造品牌信誉,创建知名品牌赢得市场份额,实现健康发展、转型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二)健全品牌培育体系。以石化、钢铁、有色、建材建筑、纺织服装、轻工、农产品等传统优势产业,电子信息和新型光电、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航空、先进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为重点,制定江西名牌产品培育发展规划,培育一批市场需求大、发展前景好、附加值高的名牌产品。围绕“龙头昂起、两翼齐飞、苏区振兴、绿色崛起”区域发展战略,以产业聚集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现代服务区、旅游景区等为重点,争创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提升“一核两带一板块”区域经济竞争力。以具有江西特色、质量安全、特定工艺生产和加工的产品为重点,加大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挖掘和培育力度,组织参与地理标志产品品牌评价。到2020年,有效期内江西名牌产品达700个、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15家、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45个。
  (三)营造品牌建设环境。推动各级政府研究制定本区域品牌发展计划,出台品牌建设激励机制,为企业创建品牌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政策支持。完善江西名牌产品认定和退出工作机制,加大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保护力度,加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推进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改革,建设有利于品牌发展的长效机制和良好环境。发挥行业组织引导作用,提升品牌开放与合作水平,支持企业交流和分享品牌建设和管理经验。加强品牌文化建设,引导广大企业建立以质量和信誉为核心的优秀品牌文化,推动全社会品牌文化建设。
  五、突出标准引领作用,助推产业结构迈向中高端
  紧紧围绕建设标准强省,深入推进标准化战略,加快标准化工作改革,提升我省标准化水平,为优化我省产业结构发挥标准的基础性、战略性、引领性作用。
  (一)优化完善标准体系。整合精简强制性标准,优化完善推荐性标准,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放开搞活企业标准,构建由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和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共同构成的新型标准体系。强化地方标准管理,健全地方标准制修订信息披露制度,优化标准立项和审批流程,推动免费向社会公开地方标准文本。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逐步取消政府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在绿色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产品类标准较多的领域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工作。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
  (二)提高标准供给质量和水平。开展生态文明标准化工作,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标准化工程,建设生态文明相关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健全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体系,加快现代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完善工业领域标准体系,加强生产性服务业标准制定及试点示范,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建立完善卫生、公共安全、社会保险等领域标准体系,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民政、测绘、气象标准研制,加快社会信用标准体系建设,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加快文化体育产业技术标准、文化体育市场产品标准与服务规范建设,完善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标准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公共服务供给、执法监管、政府绩效管理、电子政务等领域标准制定与实施,构建政府管理标准化体系。到2020年,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和国家行业标准240个以上、制修订地方标准1500项。
  (三)增强标准实施效果。完善标准实施推进机制,在发布重要标准时做到同步出台实施方案和释义,在扩大标准化试点范围、增加试点数量时注重考虑试点示范项目质量效益。运用行业准入、生产许可、合格评定/认证认可、行政执法、监督抽查等手段,推动企业建立促进技术进步和适应市场竞争需要的企业标准化工作机制,促进标准实施。通过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结果的采信和应用,定性或定量评价标准实施效果。建立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分类监督机制,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监督和反馈机制,以及标准实施的社会监督制度。鼓励标准化技术机构开展企业标准比对和第三方评价、企业标准质量检查等工作。
  (四)加强标准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完善标准化服务体系,拓展标准研发服务,开展标准实施咨询服务,支持企业瞄准国际国内同行业标杆推进技术改造,加快将LED、稀土新材料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关键技术转化为标准。推动自主标准国际化,培育、发展和推动我省优势、特色技术标准成为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引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加强中小微企业标准化能力建设服务。加快培育标准化服务机构,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标准化服务机构发展,引导有能力的社会组织参与标准化服务。实施标准化基础能力提升工程,优化技术委员会组织体系,建立完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考核评价和奖惩退出机制,加强标准审查评估和验证能力建设,不断夯实标准化工作基础。
  六、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牢牢守住质量安全底线
  创新监管方式,加大监管力度,提高产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水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十三五”期间,全省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提高到92.4%以上,万台特种设备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0.29人以下。
  (一)加快监管方式转变。以“三个清单”③倒逼监管方式创新,强化质量安全追溯调查和责任追究。创新市场准入监管方式,逐步建立基于企业产品质量自我声明、采信第三方评价和吸纳社会监督机制的监管模式,实现从事前监管为主到事中事后监管为主的转变。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纳入社会安全管理的范围,加快风险监测和预警平台建设,争取组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中心,建立完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体系。实施特种设备风险预警与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增强实时监测、分级响应、快速联动的风险预警与应急能力。
  (二)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推进消费品安全标准“筑篱”专项行动。以日用消费品、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工农业生产资料等涉及安全健康、国计民生、节能环保的产品为重点,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强化不合格问题处理措施,督促企业整改提高,实现监督检查闭环管理。加强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和联动处置,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发布风险警示和消费提示。探索建立缺陷产品召回行政监管工作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加强缺陷产品召回监管能力建设。探索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方式,深入开展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监管,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专项检查,加快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三)构建特种设备多元共治格局。推动建立特种设备安全联席会议制度、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公告制度,将特种设备安全指标纳入地方政府工作考核目标。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组织建设,落实监管责任。探索和规范乡镇一级特种设备监察队伍建设,推动监管力量向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延伸,逐步形成特种设备“五级覆盖”的监管体制。以电梯、压力管道、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为重点,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明确相关主管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创新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机制,推进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标准化创建,加快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完善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防控体系,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及有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的特种设备事故发生。
  (四)创新特种设备监管模式。推进电梯监管模式改革,加快全省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建设,推动建立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协调机制,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状况公示制度。逐步开展特种设备分类监管,对系统性、广泛性和重大的事故风险实施监测预警,对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实施治理监控,对特种设备事故及时做出应急反应和妥善处置。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移动式特种设备等领域,鼓励和支持生产、使用、维保单位对设备实施基于物联网、互联网+等先进技术的远程动态监测、诊断和监控。以电梯、气瓶等产品为重点,推动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追溯体系。构建锅炉安全、节能与环保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提升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能力,推动高耗能特种设备平均热效率比“十二五”期未提升5%。推动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安全责任保险,加强报废气瓶的监管。 
  (五)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完善执法打假工作机制,健全执法督查、大案要案督办、行政约谈、绩效管理等制度。健全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协作联动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执法信息与各部门监管信息共享机制。深入开展“质监利剑”行动,严查彻办大案要案,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完善质监系统行政执法体系。进一步理顺与相关部门的职能关系,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打假行动。加强农资、建材、汽配、日用消费品、电子商务产品、食品相关产品等关系国计民生、健康安全、节能环保重点产品的执法打假。加大区域整治力度,强化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的执法打假。对问题复杂、整治困难的重点地区建立挂牌督办制度。
  七、进一步夯实计量基础,全面提升计量整体能力
  完善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加强计量服务能力建设,增强计量监督能力,夯实企业计量基础,全面提升计量整体能力和水平。
  (一)夯实计量技术基础。加强实验室基础设施建设,全省各级、各行业计量检定机构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按照“布局合理、重点突出、保障有力”的建设原则,分层级推进全省量传溯源能力建设,合理布局量传溯源能力建设项目。统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加快计量标准装置更新改造步伐,提升各级计量技术机构量传溯源能力。围绕我省传统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建立一批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到2020年全省社会公用计量标准1500项以上。加强食品安全、临床检验、生物、环保等领域标准物质研究,力争“十三五”时期自主研制的计量标准物质5种以上。组织参加量值比对和能力验证,保证量值的准确可靠。
  (二)强化计量服务保障。围绕我省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建设绿色产品、节能产品(LED)、钨与稀土等国家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或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构建产业计量测试服务体系。争取新建水表、液体流量表等国家级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实验室。完善与能源资源计量相关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体系建设,加强用能产品能效标识检测和碳排放权交易计量服务能力建设。以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江西)建设为引领,搭建城市能源资源计量管理和检测平台。开展城市能源资源计量建设示范活动。制定和完善计量校准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校准服务机构的管理。培育计量校准市场和第三方的计量校准服务机构。引导企业加强企业计量检测和管理体系建设。
  (三)加大计量监管力度。强化民生计量监管,深入开展计量惠民工程,强化“民用三表”首检工作,加强贸易结算、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安全防护等重点领域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强化商品量计量监管。推进能源资源计量监管,加强对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强制检定的监管,引导重点用能单位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落实管理制度,依法开展能源资源计量审查,实行能源资源消费分类计量。加强用能产品能效标识的计量监管。推进重点行业安全用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工作。严厉查办利用高科技手段从事计量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能效标识虚标和商品过度包装行为。
  八、加强检验检测认证能力建设,为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拓宽认证认可服务领域,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发展,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一)培育壮大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按照全国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改革总体部署,有序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改革。科学界定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公益性和经营性职能定位,建立定位明晰、治理完善、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按照“合理布局、集约发展”的原则,引导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发展,避免重复投资、重复建设,避免出现恶性竞争、资源闲置或利用率不高等情况。鼓励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实行区域整合及跨层级、跨区域、跨领域整合。支持中小检验检测机构组建检验检测联盟。支持在电子信息、新型光电、新能源、航空、先进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业化检验检测机构。到2020年,获国家实验室认可数100家,获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1400家,检验检测服务业产值达35亿元,有效提高认证认可对GDP的贡献率。
  (二)提升检验检测认证服务能力。围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推动有机产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和节能节水产品认证,开展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活动,推动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和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推动企业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能源管理等体系认证和服务认证。推进强制性产品认证与自愿性产品认证共同发展。到2020年,全省认证证书达26000张。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鼓励传统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开展技术研发创新。促进大型检验检测机构从提供单一服务向综合服务发展,支持检验检测与认证一体化发展。扶持、培育一批品牌检验检测机构。
  (三)加强检验检测认证市场监管。完善“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五位一体认证监管体系,推进区域联动和协同监管,强化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落实从业机构主体责任,健全自我承诺制度,推动机构自我监督。构建检验检测机构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动态监管机制及信息化监管平台。强化对从业机构和人员、获证企业及产品的监督管理,加大对非法认证活动的打击力度,进一步提升强制性认证产品持证率。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监管,依法查处未取得资质认定检验检测、超范围检验检测、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以及其他欺诈委托方等行为。
  九、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实现质监科技能力加快发展
  坚持把促进质监科技能力加快发展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实施质量技术基础建设工程,推进信息化建设,为质监事业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构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结合我省产业发展实际,支持地方新建国家级质检中心或省级质检中心;支持果蔬、竹木、工业陶瓷、钨与稀土、钢结构等产品国家级质检中心进一步提升实力;推动光伏、羽绒、建筑陶瓷、铜及铜产品和家具产品国家级质检中心加快建设步伐,通过验收并开展业务。全面完成并投入使用省质监检测基地,支持省质检院、省计量院、省标准化院、省纤检局、省锅检院和省特检院拓展业务领域,推进基层检测技术机构发展,着力构建布局合理、实力雄厚、公正可信的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针对近年来技术机构仪器设备投入不足的实际,多方筹措资金,加大设备投入,增强技术能力。
  (二)推进科技创新。构建开放式创新体系,加强共性检验检测技术和仪器装备开放发展,支持质创空间、互联网+科技服务平台等新型众创空间发展。围绕产业特色、质量安全和企业需求,加快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设立科技创新专项基金,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开展技术攻关、科研创新,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技术机构承担国家、省部级重大课题和科研攻关项目。建设省标准科技馆,支持开展标准化理论、方法、规划、政策研究。建设计量科技基础服务平台,开展实用型、专用型计量检测技术和方法研究,组织制定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投入使用金属材料等中试生产线。“十三五”时期,力争全系统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30项以上, 获得总局科技兴检奖5项,省科技进步奖5项。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信息化工作体制机制,加强集中统一管理,强化总体规划和顶层设计,建立健全信息化相关重点工程项目立项、建设、应用、运维等规章制度和专家咨询机制。推动质监业务和信息化深度融合,组织开展“互联网+质监”行动,参与实施“智慧质检”工程,配合做好质检云计算“大平台”建设相关工作。建立质监信息共享机制,加快推动系统内部信息资源的归集与共享,合理适度向社会开放质监数据。加强质监数据开发利用,进一步拓展数据、信息采集渠道,针对重点业务领域开展数据挖掘、风险预警、决策支持等数据应用相关工作。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保障体系,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强化信息安全保障。
  十、推进法治质监建设,实现质监工作法治化
  全面推进崇法用法、制度完善、执法严格、便民高效的法治质监建设,不断提升全省质监工作部门依法行政水平,以法治保障质监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取消审批项目、下放审批权限、优化审批流程,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做好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工作。推行一个窗口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加快推进审批标准化试点。加强网上办事大厅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推行覆盖全事项的网上审批,实现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健全行政许可“受理、审查、决定”三分离制度。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许可收费,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许可收费、中介服务收费保留的收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建设,并实行动态管理,做到职责法定,权责统一。
  (二)推进法律法规体系建设。配合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起草工作。加强立法协调,构建与相关部门工作联络机制和意见协商渠道,推动并参与《江西省标准化管理条例》、《江西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和《江西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修订工作,推动相关配套地方性法规、规章的修改完善。结合体制调整和机构整合后质监工作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技术规范(规程)的程序性管理规定;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界定规范性文件的权力边界,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发布制度,严禁超越法律法规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评估和清理。
  (三)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健全决策机制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针对“二合一”、“三合一”情况,在执法工作中推行“四统一”,即统一机构名称,统一执法主体、文书、证件,统一执法服装和标识,统一投诉举报平台和案件管理系统。改革监管执法体制,减少执法层级,原则上省局主要行使执法监督指导、协调跨区域执法和重大案件查处职责。推行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分事行权,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度,细化行政执法裁量标准,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法治监督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落实权力运行流程,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完善法治保障体系,开展“七五”普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探索建立法治质监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建立完善法律专家库和法律法规数据库,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和行政复议工作制度。
  十一、深化人才强检战略,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
  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高端引领、统筹推进的原则,实施重点人才工程,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人才队伍。
  (一)协调推进人才队伍建设。立足质监工作实际,统筹抓好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行政执法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使人才资源总量逐步增长,结构进一步优化,竞争比较优势明显增强,人才使用效能明显提高。坚持“把三关”“两核查”,严格干部选任;继续推进竞争上岗、公开选拔等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做到严格标准、严把程序、严肃纪律加强党政人才队伍建设。正确认识当前人才结构不合理、高学历人才不足等问题,严把人才进入关,加大高学历、高层次优秀人才招录和引进力度,提高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围绕建设公正严明高效廉洁的行政执法人才队伍,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以提升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增强高技能人才整体素质。
  (二)实施素质能力提升工程。适应质量安全新形势和质监改革新变化的需要,每年安排培训专项经费,分层级组织开展质监知识大培训活动,组织基层质监工作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有计划开展挂职锻炼和干部交流,全方位、多角度培养干部。建立健全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体系,全面实施以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技能及新信息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推动专业学历教育,从专业技术人才需求和提高素质的角度与相关高校开展合作,联合举办研究生和本科学历的在职教育。加强高技能技工人才队伍技能培训,严格教育管理,提高知识素养和专业技术水平。
  (三)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坚持人才引进与培养相结合,依托国家级和省级质检中心、重点实验室、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等人才创新平台,培养、聚集和留住一批高层次人才。坚持创新与实践相结合,推动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创新人才选拔任用机制。探索人才激励机制,稳步推进岗位设置和工资制度改革,建立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建立向优秀人才、关键岗位和艰苦岗位倾斜的分配制度,研究制定并试行对首席专家、特殊贡献者专项奖励机制,形成人才引领创新驱动发展的格局。
  十二、完善质监工作体系,进一步提升质监工作水平
  主动适应体制调整和机构整合后的新形势,加大改革创新力度,进一步完善质监工作体系,建立完善质监体制机制,提升质监工作水平。
  (一)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的意识,树立“党建+”理念,以新思路、新机制、新手段谋划和推进党建工作,实现党的建设和质监事业相互促进。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建立健全党员经常性教育和管理制度,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连心、强基、模范”三大工程,形成质监特色党建品牌。紧紧围绕质监事业改革发展,加强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理想信念和思想道德教育,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党建考评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开展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做好工青妇工作。
  (二)健全质监工作体制。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推进体制调整和机构整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等质监各项改革,推动建立与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相适应的“大质量”管理体制框架。主动推进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质监工作机制改革,推进质监业务互联互通促进质监业务互联互通、整合融合,建立完善指导有方、协调有效、服务有情、监管有力的质监行政管理体制。科学划分省、市、县三级质监工作部门事权,明确职责权限。深化基层能力建设,将会昌作为基层质监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推动基层质监体制、职能和技术能力建设创新。
  (三)推进和谐质监建设。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大质检文化建设,开展文明创建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宣传舆论引导能力,加强政务信息工作,扩大质监工作影响力。进一步加强质监事业发展宏观战略研究,加强质监分级管理和基层机构整合后相关问题的研究,增强质监事业发展的科学性、前瞻性和战略性。完善财经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计收费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强化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和全过程监管。健全督查激励问责机制,严肃整治庸政、懒政、怠政,对不作为、乱作为的严肃问责处理。完成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完善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机制,全面提高后勤服务保障水平。推进公共机构节能,省局机关人均综合能耗同比下降15%、人均水耗和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12%。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构建环环相扣、层层传导、责任明确的主体责任工作体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执行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作风建设二十条”具体举措,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决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进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一案双查,强化问责力度,以问责倒逼主体责任的落实。
  十三、保障措施
  “十三五”时期,质监事业改革发展任务艰巨,必须强化规划的刚性约束力和执行力,确保规划各项任务的有效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规划的组织实施,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加强对规划实施的领导,做好总体指导和统筹推进。要根据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组织编制实施方案,细化发展目标,分解工作任务,落实相应责任。
  (二)加强衔接协调。本规划是“十三五”时期全省质监工作部门各专项规划和相关规划编制的基本依据,全省质监各级各类规划要与本规划搞好衔接。本规划确定的重大任务和工程项目要纳入各单位有关规划并优先安排。加强与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国家质检总局有关司局,以及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推动相关工作落实。
  (三)加强经费保障。将规划实施管理所需经费纳入预算予以保障,努力争取国家质检总局、地方政府、社会等各方面的经费支持,努力争取把质监重大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装备配置、科技发展等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经费投入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加大投入,促进质量技术基础加快发展。
  (四)加强宣传引导。本规划提出的业务指标和质量兴省、质量技术基础等任务,主要依靠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广大企业和全社会共同努力来实现。要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政府、部门、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质监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社会氛围。
  (五)加强考核评估。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问效,建立规划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制度,对实施情况及时进行督查考核,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使全省质监事业发展再上一个新水平,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再做新贡献。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十三五”(2016年-2020年)规划是依据《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的,主要阐明全省质量技术监督(以下简称质监)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是 “十三五”时期全省质监工作的行动纲领,是全省质监工作部门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是全省质监事业发展的宏伟蓝图。
  一、发展回顾和面临的形势
  (一)“十二五”时期工作回顾。
  “十二五”时期,全省质监系统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质检总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不懈地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监,较好地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为质监事业的改革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质量兴省战略全面实施。深入开展质量兴市、兴县(区),推动设立江西省井冈质量奖制度,重启江西名牌产品认定工作,组织质量考核,开展质量创建,全面提升了质量总体水平。“十二五”期间,全省各市、县、区均开展质量兴市、兴县、兴区工作,10个设区市设立政府质量奖;2家企业获首届江西省井冈质量奖,认定江西名牌产品473607个、江西省节能产品30个;培育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1个,总数达35个,其中赣南脐橙荣获2015年中国品牌价值评价初级农产品类地理标志产品第一名,品牌价值657.84亿元。
  ——质量安全态势平稳。落实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完善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措施,严厉打击各类质量违法行为,维护产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以及职能调整前的食品生产质量安全。五年来,查处制假售假窝点86个,查办大案要案67起;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和检验检测单位15万余家•次,吊销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33家,暂停许可证800余家。“十二五”期末,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比“十一五”末提高7.5%,达92.4%;强制性认证产品批次抽样合格率比“十一五”提高7.3%,达93.0%;全省未发生重特大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未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和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
  ——服务经济发展举措有力。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全力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服务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五年来,推动国家质检总局出台《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意见》,推动省政府出台《江西省推进节能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制定《省质监局服务全省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省质监局关于全力服务绿色崛起促进江西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措施》;新增国家级质检中心52个。到2015年未,全省设立国家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4个,主导和参与制定国际标准3个、国家标准230个,制修订地方标准1354项,制订社会公用计量标准1052项,其中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省级计量标准18项,有力地推动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体制机制改革有序推进。完成食品职能划转、体制调整和机构整合工作。共移交行政机构110个,事业单位212个;完成8个设区市局和99个县级局的整合工作。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涉及产业政策的除外)、气瓶充装许可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改造维修等许可证核发工作委托设区市局办理,下放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核发、权限内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等行政许可;省局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正式实施“受理、审查、审批”三分离模式;合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为“检验检测资质认定”。有序推进组织机构代码改革、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工作基础不断夯实。坚持不懈地加强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加强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提升了质监履职能力。“十二五”期间,推动省政府出台《江西省计量发展规划(2014-2020年)》、《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实施意见》,修订完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办事指南》;参与的《大型承压设备不停机电磁无损检测技术及应用》荣获2015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015年,全系统实验室总面积达6.42万平方米,省局直属单位固定资产总额达省局直属技术机构固定资产总额达2.571亿元、仪器设备总值达21.0826亿元;全系统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达46.7%,研究生学历人员达4.8%;事业单位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17.3%。五年来,全系统共创有全国青年文明号5个、全国巾帼文明岗4个;省级文明单位18个、省级青年文明号8个、省级巾帼文明岗4个。“十二五”时期全省质监事业发展取得较好成绩,为“十三五”质监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尤为重要的是,“十二五”时期,全省广大质监干部职工能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把质监工作放到全省工作大局中来谋划、来定位,力求在“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的宏伟大业中有所作为、有所贡献,体现出较高的思想素质;能够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面对体制调整和机构改革,始终保持思想稳定和工作稳定,体现出较强的大局意识;能够把推动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在推进质量兴省、维护质量安全上履职尽责、善作善为,体现出奋发有为的精神面貌和责任意识,这些都必须持之以恒、继续发扬。
  (二)“十三五”期间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质监事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攻坚时期。全面把握“十三五”时期质监工作面临的机遇挑战,准确研判形势,是谋划好事业发展的重要前提。
  新常态孕育新机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新常态下,经济发展呈现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的基本特征。党中央强调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针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六期融合”①的阶段性特征,省委提出以提质、增效、升级为中心,以创新、改革、开放为动力,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和现代服务业,全面提升新型城镇化、信息化和绿色化水平。这些给质监工作提出新的要求,也为质监事业发展带来广阔空间。质监工作部门要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引领新常态,自觉当好高质量发展的推动者和质量安全的守护者,以质量提升来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提质增效升级。
  新理念引领新发展。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并指出这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对江西工作提出了新的希望和“三个着力、四个坚持”的总体要求,其中强调要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我省提出实施产业转型升级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开放战略、协调发展战略、基础设施提升战略、绿色崛起战略和共享发展战略。作为主管质量的政府工作部门,要认识到新发展理念贯穿的是质量和效益这根红线,追求的是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把新发展理念作为 “指挥棒”,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不断提升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新目标指引新方向。为实现“提前翻番、同步小康”的奋斗目标,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将我省战略定位为“一点、四区、五地、五个强省、六个江西”②,特别是专门提出要全面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强调要坚持质量兴省、品牌兴业、标准引领,大力实施质量品牌提升行动,全面提升江西制造质量水平和整体形象。这些目标与要求就是质监工作方向。要围绕这些目标和要求,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在促进“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发挥质监职能作用,为推动江西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质量安全保障。
  新体制迸发新动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启的改革开放进程,成为推动新一轮发展的“最大红利”。在这轮改革大潮中,我省质监工作部门经过体制调整和机构改革,由垂直管理体制调整为分级管理体制,部分设区市局进行“二合一”、“三合一”整合,县(市、区)局进行 “三合一”整合,初步构建了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的工作格局。新体制进一步落实了地方政府责任,理顺了权责关系,完善了监管机制,有利于整合监管资源,汇聚多部门力量,为质监工作部门履行职责,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质量兴省提供新的动力。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质监工作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群众的希望和广大质监干部职工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质量综合管理的有效性还需要提高,质量安全问题还时有发生,质量技术基础服务转型发展的成效还不够显著,深化改革的步伐还不够快,体制机制还不够顺畅,质监信息化建设、质监层级管理、质监资源整合与优势发挥等方面还有很大的空间,基层基础建设和质监履职能力还存在薄弱环节,质监工作的有效性和影响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这些矛盾和问题,都给质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出了严峻挑战。我们要准确把握发展形势的深刻变化,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机遇意识,强化底线思维,不断开拓质监事业发展新境界。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三五”期间,江西质监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江西工作提出的新的希望和“三个着力、四个坚持”的总体要求,遵循“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提前翻番、同步小康”的总目标,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指导有方、协调有效、服务有情、监管有力”为工作理念,坚持不懈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监,持之以恒推进质量兴省、品牌兴业、标准引领,扎实推进大质量工作机制和大质量文化建设,扎实推进质监事业改革发展,实现质量总体水平明显提升,为开创“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新境界发挥质监职能作用,为实现“五年决战同步全面小康”提供质量安全保障。
  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坚持“指导有方、协调有效、服务有情、监管有力” 。
  ——指导有方。新形势新体制下,要搭好质量兴省、兴市、兴县(区)的大质量工作平台,构建大质量工作机制,制订政策措施,树好工作标杆,强化督促检查,夯实工作基础,提升适应新常态的质监工作新水平。
  ——协调有效。在工作中要主动协调,加强协调,有效协调。特别是要在质量共治上加强协调,合力推进质量提升;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加强协调,努力健全体制机制;在质监能力建设上加强协调,提升履职能力和科技水平;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上加强协调,尽可能理顺各类关系,从而建立健全适应新常态的质监新机制。
  ——服务有情。就是服务大局有激情,围绕全省工作大局谋划部署质监工作;服务基层有深情,始终关心基层职工,持续支持基层发展;服务企业有真情,为企业松绑减负,服务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服务群众有亲情,为群众提供高效服务,不断研究和满足人民群众对更高产品质量的新期待,真正做到有为有位、有情有义,树立适应新常态的质监工作新形象。
  ——监管有力。坚持依法监管,严格做到不缺位、不错位、也不越位;坚持科学监管,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创新监管举措,增强监管效果;坚持从严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在监管上做到有力度、有力量,有效防控质量安全风险,守住质量安全底线,开创适应新常态的质监工作新局面。
  (二)主要目标。
  经过五年的努力,质量兴省战略取得显著成效,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高,质量安全状况持续改善,质量技术基础更加夯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性明显增强,质监工作体系更加完善,质监事业取得跨越发展。
  ——质量兴省工作格局全面形成。质量宏观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质量统计分析和质量工作考核体系进一步完善,质量奖评选和品牌建设促进提质增效升级的效果明显提高;质量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形成社会共治的质量兴省工作新格局,走质量强省之路。
  ——质量总体水平明显提升。形成一批拥有国内国际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形成一批品牌形象突出、服务平台完备、质量水平一流的现代企业和产业集群。质量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作用突显,主要产品质量进一步提升,不断基本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质量满意度明显提高。
  ——质量安全监管更加有效。推广以事中事后监管为主的质量监管方式,着力构建质量诚信体系,初步形成社会共治的质量工作格局。重点消费品安全状况持续改善,特种设备安全治理能力显著增强,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质量安全风险的底线。
  ——质量技术基础更加夯实。坚持不懈地加强标准化工作,推进认证认可体系创新,强化计量技术基础建设。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加强技术机构能力建设,完成江西省检测基地建设,努力构建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全面提高信息化水平。
  ——服务发展成效更加突出。服务经济结构调整更加有力,服务区域发展战略更加自觉,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以及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有效,质量技术基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更加凸显。
  ——质监工作体系更加完善。法治质监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探索干部管理考核激励新机制,全面增强质监队伍整体素质。推进质监业务互联互通、整合融合,质监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
  三、推进质量兴省战略,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
  高举建设质量强国大旗,推进质量兴省战略,形成质量强省的共识,进一步提升质量整体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质量获得感”。
  (一)健全质量工作机制。构建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推动政府加大投入,合理配置行政资源,强化质量工作基础建设,提升质量监管部门的履职能力。深入开展质量兴市、质量兴县工作,引导地方政府争创 “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进一步健全大质量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考核评价体系,强化考核结果应用。严格质量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加大警示问责和督导整改力度。
  (二)加强质量宏观管理。建立健全政府质量奖励制度,鼓励企业参与江西省井冈质量奖评选,推荐江西省井冈质量奖获奖企业申报中国质量奖,推动各级地方政府开展质量奖表彰,树立高质量发展标杆。健全以产品质量合格率、质量竞争力、质量技术基础等为主要内容的质量指标体系,推动将质量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围绕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加强宏观质量状况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为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依据与参考。“十三五”时期,评选江西省井冈质量奖单位6家,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2个。到2020年,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7%。
  (三)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推广应用全国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系统,探索建立以企业质量信用记录为重点、科学公正的质量信用评价体系,推进企业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诚信经营、质量过硬的企业开辟“绿色通道”,依法向社会公开制假售假、严重失信企业 “黑名单”。推动质量信用信息跨部门互通与共享。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开展诚信计量自我承诺示范活动。推动企业强化质量主体责任和诚信意识,实施产品质量信息自我披露,公开产品质量承诺,发布质量信用报告,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意识。
  (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对关系民生的重要消费品、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集中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在婴童用品、家电等领域实施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质量自我声明和质量追溯制度。实施工业产品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加强工业计量标杆示范。实施农产品安全标准化工程,全省大宗农产品、“菜篮子”产品、出口农产品等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70%以上。围绕地方支柱产业和产业聚集区,实施一批质量提升示范工程。健全服务质量治理体系,规范服务质量分级管理,推动建立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完善服务质量发展指标,开展服务业质量监测分析,加快构建重点服务行业质量监测体系。实施服务标杆引领计划,参与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单位遴选,在物流等重点服务行业实施质量提升工程。创建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强化旅游、金融、物流、电子商务、健康养老、商贸流通等服务业标准化工作。促进纤维质量提升。
  (五)推进质量社会共治。建立健全公众参与质量治理机制,依法公开质量监管信息,曝光重大质量违法行为及其后续处理情况。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舆论监督作用,开展全省“质量月”等形式多样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在全社会大力提倡工匠精神,营造精益求精、崇尚质量、追求卓越的氛围弘扬诚实守信、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培育扶持公益性质量社会组织,鼓励和支持商会、学协会、中介组织、特邀监督员、大学生志愿者等参与质量监督,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到质量管理中来。利用经济、社会、行政的综合力量,督促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支持企业实施质量升级计划,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在线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推动中小企业开展过程控制和质量绩效对比,指导制造业、服务业龙头企业开展竞争性绩效对比,针对大型企业培训首席质量官2000名。推动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加强质量学科建设,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
  四、实施品牌兴业工程,推动“江西产品”向“江西品牌”转变
  开展知名品牌创建活动,形成一批拥有核心竞争力的知名品牌,为促进经济健康发展、转型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一)夯实品牌建设基础。推动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重质量、讲诚信、树品牌。指导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品牌建设规划,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提高企业创新能力,真正以创建知名品牌来提升企业竞争力,真正把市场竞争的重心由价格引导到提升品牌价值和效应上来,通过提高质量打造品牌信誉,创建知名品牌赢得市场份额,实现健康发展、转型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二)健全品牌培育体系。以石化、钢铁、有色、建材建筑、纺织服装、轻工、农产品等传统优势产业,电子信息和新型光电、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航空、先进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为重点,制定江西名牌产品培育发展规划,培育一批市场需求大、发展前景好、附加值高的名牌产品。围绕“龙头昂起、两翼齐飞、苏区振兴、绿色崛起”区域发展战略,以产业聚集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现代服务区、旅游景区等为重点,争创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提升“一核两带一板块”区域经济竞争力。以具有江西特色、质量安全、特定工艺生产和加工的产品为重点,加大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挖掘和培育力度,组织参与地理标志产品品牌评价。到2020年,有效期内江西名牌产品达700个、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15家、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45个。
  (三)营造品牌建设环境。推动各级政府研究制定本区域品牌发展计划,出台品牌建设激励机制,为企业创建品牌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政策支持。完善江西名牌产品认定和退出工作机制,加大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保护力度,加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推进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改革,建设有利于品牌发展的长效机制和良好环境。发挥行业组织引导作用,提升品牌开放与合作水平,支持企业交流和分享品牌建设和管理经验。加强品牌文化建设,引导广大企业建立以质量和信誉为核心的优秀品牌文化,推动全社会品牌文化建设。
  五、突出标准引领作用,助推产业结构迈向中高端
  紧紧围绕建设标准强省,深入推进标准化战略,加快标准化工作改革,提升我省标准化水平,为优化我省产业结构发挥标准的基础性、战略性、引领性作用。
  (一)优化完善标准体系。整合精简强制性标准,优化完善推荐性标准,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放开搞活企业标准,构建由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和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共同构成的新型标准体系。强化地方标准管理,健全地方标准制修订信息披露制度,优化标准立项和审批流程,推动免费向社会公开地方标准文本。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逐步取消政府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在绿色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产品类标准较多的领域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工作。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
  (二)提高标准供给质量和水平。开展生态文明标准化工作,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标准化工程,建设生态文明相关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健全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体系,加快现代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完善工业领域标准体系,加强生产性服务业标准制定及试点示范,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建立完善卫生、公共安全、社会保险等领域标准体系,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民政、测绘、气象标准研制,加快社会信用标准体系建设,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加快文化体育产业技术标准、文化体育市场产品标准与服务规范建设,完善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标准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公共服务供给、执法监管、政府绩效管理、电子政务等领域标准制定与实施,构建政府管理标准化体系。到2020年,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和国家行业标准240个以上、制修订地方标准1500项。
  (三)增强标准实施效果。完善标准实施推进机制,在发布重要标准时做到同步出台实施方案和释义,在扩大标准化试点范围、增加试点数量时注重考虑试点示范项目质量效益。运用行业准入、生产许可、合格评定/认证认可、行政执法、监督抽查等手段,推动企业建立促进技术进步和适应市场竞争需要的企业标准化工作机制,促进标准实施。通过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结果的采信和应用,定性或定量评价标准实施效果。建立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分类监督机制,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监督和反馈机制,以及标准实施的社会监督制度。鼓励标准化技术机构开展企业标准比对和第三方评价、企业标准质量检查等工作。
  (四)加强标准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完善标准化服务体系,拓展标准研发服务,开展标准实施咨询服务,支持企业瞄准国际国内同行业标杆推进技术改造,加快将LED、稀土新材料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关键技术转化为标准。推动自主标准国际化,培育、发展和推动我省优势、特色技术标准成为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引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加强中小微企业标准化能力建设服务。加快培育标准化服务机构,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标准化服务机构发展,引导有能力的社会组织参与标准化服务。实施标准化基础能力提升工程,优化技术委员会组织体系,建立完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考核评价和奖惩退出机制,加强标准审查评估和验证能力建设,不断夯实标准化工作基础。
  六、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牢牢守住质量安全底线
  创新监管方式,加大监管力度,提高产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水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十三五”期间,全省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提高到92.4%以上,万台特种设备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0.29人以下。
  (一)加快监管方式转变。以“三个清单”③倒逼监管方式创新,强化质量安全追溯调查和责任追究。创新市场准入监管方式,逐步建立基于企业产品质量自我声明、采信第三方评价和吸纳社会监督机制的监管模式,实现从事前监管为主到事中事后监管为主的转变。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纳入社会安全管理的范围,加快风险监测和预警平台建设,争取组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中心,建立完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体系。实施特种设备风险预警与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增强实时监测、分级响应、快速联动的风险预警与应急能力。
  (二)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推进消费品安全标准“筑篱”专项行动。以日用消费品、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工农业生产资料等涉及安全健康、国计民生、节能环保的产品为重点,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强化不合格问题处理措施,督促企业整改提高,实现监督检查闭环管理。加强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和联动处置,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发布风险警示和消费提示。探索建立缺陷产品召回行政监管工作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加强缺陷产品召回监管能力建设。探索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方式,深入开展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监管,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专项检查,加快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三)构建特种设备多元共治格局。推动建立特种设备安全联席会议制度、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公告制度,将特种设备安全指标纳入地方政府工作考核目标。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组织建设,落实监管责任。探索和规范乡镇一级特种设备监察队伍建设,推动监管力量向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延伸,逐步形成特种设备“五级覆盖”的监管体制。以电梯、压力管道、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为重点,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明确相关主管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创新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机制,推进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标准化创建,加快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完善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防控体系,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及有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的特种设备事故发生。
  (四)创新特种设备监管模式。推进电梯监管模式改革,加快全省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建设,推动建立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协调机制,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状况公示制度。逐步开展特种设备分类监管,对系统性、广泛性和重大的事故风险实施监测预警,对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实施治理监控,对特种设备事故及时做出应急反应和妥善处置。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移动式特种设备等领域,鼓励和支持生产、使用、维保单位对设备实施基于物联网、互联网+等先进技术的远程动态监测、诊断和监控。以电梯、气瓶等产品为重点,推动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追溯体系。构建锅炉安全、节能与环保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提升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能力,推动高耗能特种设备平均热效率比“十二五”期未提升5%。推动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安全责任保险,加强报废气瓶的监管。 
  (五)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完善执法打假工作机制,健全执法督查、大案要案督办、行政约谈、绩效管理等制度。健全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协作联动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执法信息与各部门监管信息共享机制。深入开展“质监利剑”行动,严查彻办大案要案,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完善质监系统行政执法体系。进一步理顺与相关部门的职能关系,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打假行动。加强农资、建材、汽配、日用消费品、电子商务产品、食品相关产品等关系国计民生、健康安全、节能环保重点产品的执法打假。加大区域整治力度,强化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的执法打假。对问题复杂、整治困难的重点地区建立挂牌督办制度。
  七、进一步夯实计量基础,全面提升计量整体能力
  完善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加强计量服务能力建设,增强计量监督能力,夯实企业计量基础,全面提升计量整体能力和水平。
  (一)夯实计量技术基础。加强实验室基础设施建设,全省各级、各行业计量检定机构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按照“布局合理、重点突出、保障有力”的建设原则,分层级推进全省量传溯源能力建设,合理布局量传溯源能力建设项目。统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加快计量标准装置更新改造步伐,提升各级计量技术机构量传溯源能力。围绕我省传统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建立一批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到2020年全省社会公用计量标准1500项以上。加强食品安全、临床检验、生物、环保等领域标准物质研究,力争“十三五”时期自主研制的计量标准物质5种以上。组织参加量值比对和能力验证,保证量值的准确可靠。
  (二)强化计量服务保障。围绕我省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建设绿色产品、节能产品(LED)、钨与稀土等国家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或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构建产业计量测试服务体系。争取新建水表、液体流量表等国家级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实验室。完善与能源资源计量相关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体系建设,加强用能产品能效标识检测和碳排放权交易计量服务能力建设。以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江西)建设为引领,搭建城市能源资源计量管理和检测平台。开展城市能源资源计量建设示范活动。制定和完善计量校准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校准服务机构的管理。培育计量校准市场和第三方的计量校准服务机构。引导企业加强企业计量检测和管理体系建设。
  (三)加大计量监管力度。强化民生计量监管,深入开展计量惠民工程,强化“民用三表”首检工作,加强贸易结算、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安全防护等重点领域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强化商品量计量监管。推进能源资源计量监管,加强对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强制检定的监管,引导重点用能单位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落实管理制度,依法开展能源资源计量审查,实行能源资源消费分类计量。加强用能产品能效标识的计量监管。推进重点行业安全用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工作。严厉查办利用高科技手段从事计量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能效标识虚标和商品过度包装行为。
  八、加强检验检测认证能力建设,为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拓宽认证认可服务领域,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发展,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一)培育壮大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按照全国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改革总体部署,有序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改革。科学界定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公益性和经营性职能定位,建立定位明晰、治理完善、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按照“合理布局、集约发展”的原则,引导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发展,避免重复投资、重复建设,避免出现恶性竞争、资源闲置或利用率不高等情况。鼓励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实行区域整合及跨层级、跨区域、跨领域整合。支持中小检验检测机构组建检验检测联盟。支持在电子信息、新型光电、新能源、航空、先进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业化检验检测机构。到2020年,获国家实验室认可数100家,获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1400家,检验检测服务业产值达35亿元,有效提高认证认可对GDP的贡献率。
  (二)提升检验检测认证服务能力。围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推动有机产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和节能节水产品认证,开展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活动,推动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和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推动企业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能源管理等体系认证和服务认证。推进强制性产品认证与自愿性产品认证共同发展。到2020年,全省认证证书达26000张。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鼓励传统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开展技术研发创新。促进大型检验检测机构从提供单一服务向综合服务发展,支持检验检测与认证一体化发展。扶持、培育一批品牌检验检测机构。
  (三)加强检验检测认证市场监管。完善“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五位一体认证监管体系,推进区域联动和协同监管,强化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落实从业机构主体责任,健全自我承诺制度,推动机构自我监督。构建检验检测机构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动态监管机制及信息化监管平台。强化对从业机构和人员、获证企业及产品的监督管理,加大对非法认证活动的打击力度,进一步提升强制性认证产品持证率。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监管,依法查处未取得资质认定检验检测、超范围检验检测、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以及其他欺诈委托方等行为。
  九、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实现质监科技能力加快发展
  坚持把促进质监科技能力加快发展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实施质量技术基础建设工程,推进信息化建设,为质监事业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构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结合我省产业发展实际,支持地方新建国家级质检中心或省级质检中心;支持果蔬、竹木、工业陶瓷、钨与稀土、钢结构等产品国家级质检中心进一步提升实力;推动光伏、羽绒、建筑陶瓷、铜及铜产品和家具产品国家级质检中心加快建设步伐,通过验收并开展业务。全面完成并投入使用省质监检测基地,支持省质检院、省计量院、省标准化院、省纤检局、省锅检院和省特检院拓展业务领域,推进基层检测技术机构发展,着力构建布局合理、实力雄厚、公正可信的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针对近年来技术机构仪器设备投入不足的实际,多方筹措资金,加大设备投入,增强技术能力。
  (二)推进科技创新。构建开放式创新体系,加强共性检验检测技术和仪器装备开放发展,支持质创空间、互联网+科技服务平台等新型众创空间发展。围绕产业特色、质量安全和企业需求,加快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设立科技创新专项基金,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开展技术攻关、科研创新,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技术机构承担国家、省部级重大课题和科研攻关项目。建设省标准科技馆,支持开展标准化理论、方法、规划、政策研究。建设计量科技基础服务平台,开展实用型、专用型计量检测技术和方法研究,组织制定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投入使用金属材料等中试生产线。“十三五”时期,力争全系统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30项以上, 获得总局科技兴检奖5项,省科技进步奖5项。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信息化工作体制机制,加强集中统一管理,强化总体规划和顶层设计,建立健全信息化相关重点工程项目立项、建设、应用、运维等规章制度和专家咨询机制。推动质监业务和信息化深度融合,组织开展“互联网+质监”行动,参与实施“智慧质检”工程,配合做好质检云计算“大平台”建设相关工作。建立质监信息共享机制,加快推动系统内部信息资源的归集与共享,合理适度向社会开放质监数据。加强质监数据开发利用,进一步拓展数据、信息采集渠道,针对重点业务领域开展数据挖掘、风险预警、决策支持等数据应用相关工作。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保障体系,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强化信息安全保障。
  十、推进法治质监建设,实现质监工作法治化
  全面推进崇法用法、制度完善、执法严格、便民高效的法治质监建设,不断提升全省质监工作部门依法行政水平,以法治保障质监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取消审批项目、下放审批权限、优化审批流程,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做好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工作。推行一个窗口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加快推进审批标准化试点。加强网上办事大厅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推行覆盖全事项的网上审批,实现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健全行政许可“受理、审查、决定”三分离制度。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许可收费,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许可收费、中介服务收费保留的收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建设,并实行动态管理,做到职责法定,权责统一。
  (二)推进法律法规体系建设。配合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起草工作。加强立法协调,构建与相关部门工作联络机制和意见协商渠道,推动并参与《江西省标准化管理条例》、《江西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和《江西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修订工作,推动相关配套地方性法规、规章的修改完善。结合体制调整和机构整合后质监工作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技术规范(规程)的程序性管理规定;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界定规范性文件的权力边界,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发布制度,严禁超越法律法规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评估和清理。
  (三)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健全决策机制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针对“二合一”、“三合一”情况,在执法工作中推行“四统一”,即统一机构名称,统一执法主体、文书、证件,统一执法服装和标识,统一投诉举报平台和案件管理系统。改革监管执法体制,减少执法层级,原则上省局主要行使执法监督指导、协调跨区域执法和重大案件查处职责。推行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分事行权,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度,细化行政执法裁量标准,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法治监督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落实权力运行流程,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完善法治保障体系,开展“七五”普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探索建立法治质监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建立完善法律专家库和法律法规数据库,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和行政复议工作制度。
  十一、深化人才强检战略,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
  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高端引领、统筹推进的原则,实施重点人才工程,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人才队伍。
  (一)协调推进人才队伍建设。立足质监工作实际,统筹抓好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行政执法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使人才资源总量逐步增长,结构进一步优化,竞争比较优势明显增强,人才使用效能明显提高。坚持“把三关”“两核查”,严格干部选任;继续推进竞争上岗、公开选拔等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做到严格标准、严把程序、严肃纪律加强党政人才队伍建设。正确认识当前人才结构不合理、高学历人才不足等问题,严把人才进入关,加大高学历、高层次优秀人才招录和引进力度,提高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围绕建设公正严明高效廉洁的行政执法人才队伍,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以提升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增强高技能人才整体素质。
  (二)实施素质能力提升工程。适应质量安全新形势和质监改革新变化的需要,每年安排培训专项经费,分层级组织开展质监知识大培训活动,组织基层质监工作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有计划开展挂职锻炼和干部交流,全方位、多角度培养干部。建立健全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体系,全面实施以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技能及新信息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推动专业学历教育,从专业技术人才需求和提高素质的角度与相关高校开展合作,联合举办研究生和本科学历的在职教育。加强高技能技工人才队伍技能培训,严格教育管理,提高知识素养和专业技术水平。
  (三)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坚持人才引进与培养相结合,依托国家级和省级质检中心、重点实验室、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等人才创新平台,培养、聚集和留住一批高层次人才。坚持创新与实践相结合,推动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创新人才选拔任用机制。探索人才激励机制,稳步推进岗位设置和工资制度改革,建立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建立向优秀人才、关键岗位和艰苦岗位倾斜的分配制度,研究制定并试行对首席专家、特殊贡献者专项奖励机制,形成人才引领创新驱动发展的格局。
  十二、完善质监工作体系,进一步提升质监工作水平
  主动适应体制调整和机构整合后的新形势,加大改革创新力度,进一步完善质监工作体系,建立完善质监体制机制,提升质监工作水平。
  (一)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的意识,树立“党建+”理念,以新思路、新机制、新手段谋划和推进党建工作,实现党的建设和质监事业相互促进。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建立健全党员经常性教育和管理制度,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连心、强基、模范”三大工程,形成质监特色党建品牌。紧紧围绕质监事业改革发展,加强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理想信念和思想道德教育,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党建考评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开展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做好工青妇工作。
  (二)健全质监工作体制。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推进体制调整和机构整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等质监各项改革,推动建立与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相适应的“大质量”管理体制框架。主动推进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质监工作机制改革,推进质监业务互联互通促进质监业务互联互通、整合融合,建立完善指导有方、协调有效、服务有情、监管有力的质监行政管理体制。科学划分省、市、县三级质监工作部门事权,明确职责权限。深化基层能力建设,将会昌作为基层质监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推动基层质监体制、职能和技术能力建设创新。
  (三)推进和谐质监建设。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大质检文化建设,开展文明创建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宣传舆论引导能力,加强政务信息工作,扩大质监工作影响力。进一步加强质监事业发展宏观战略研究,加强质监分级管理和基层机构整合后相关问题的研究,增强质监事业发展的科学性、前瞻性和战略性。完善财经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计收费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强化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和全过程监管。健全督查激励问责机制,严肃整治庸政、懒政、怠政,对不作为、乱作为的严肃问责处理。完成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完善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机制,全面提高后勤服务保障水平。推进公共机构节能,省局机关人均综合能耗同比下降15%、人均水耗和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12%。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构建环环相扣、层层传导、责任明确的主体责任工作体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执行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作风建设二十条”具体举措,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决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进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一案双查,强化问责力度,以问责倒逼主体责任的落实。
  十三、保障措施
  “十三五”时期,质监事业改革发展任务艰巨,必须强化规划的刚性约束力和执行力,确保规划各项任务的有效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规划的组织实施,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加强对规划实施的领导,做好总体指导和统筹推进。要根据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组织编制实施方案,细化发展目标,分解工作任务,落实相应责任。
  (二)加强衔接协调。本规划是“十三五”时期全省质监工作部门各专项规划和相关规划编制的基本依据,全省质监各级各类规划要与本规划搞好衔接。本规划确定的重大任务和工程项目要纳入各单位有关规划并优先安排。加强与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国家质检总局有关司局,以及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推动相关工作落实。
  (三)加强经费保障。将规划实施管理所需经费纳入预算予以保障,努力争取国家质检总局、地方政府、社会等各方面的经费支持,努力争取把质监重大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装备配置、科技发展等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经费投入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加大投入,促进质量技术基础加快发展。
  (四)加强宣传引导。本规划提出的业务指标和质量兴省、质量技术基础等任务,主要依靠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广大企业和全社会共同努力来实现。要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政府、部门、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质监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社会氛围。
  (五)加强考核评估。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问效,建立规划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制度,对实施情况及时进行督查考核,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使全省质监事业发展再上一个新水平,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再做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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