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赣府字〔2022〕4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稳岗返还预发放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办字〔2022〕18号)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17〕399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通过,拟同意给予以下39家企业(见附件)发放一般企业稳岗返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向婺源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股反映。
联系人:洪云燕 戴丽
联系电话:0793-5262976
2022年婺源县第三批企业享受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企业名单情况表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