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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份工作总结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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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份工作总结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办公室

(一)总结

1.日常工作。做好了政务信息公开、水电费计算、收发文、会议通知等各项日常工作。

2.办文办会工作。组织系统干部参加了全市人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报了经济巡查人社点评材料、“三重一大”季报、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第一季度台账。按照市县要求,汇总梳理了疫情期间保用工稳就业减保费情况汇报、创业孵化基地租金减免情况报告。

3.信访工作。3月份收到县委民声通道交办函2件,县长热线交办函3件,均按时办结。

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继续做好系统大院和干部职工居住社区卡口值守工作,截止到3月底,累计开展志愿服务1295人次。

二、规划财务和内部审计股

(一)总结

1.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缴费工作。及时拨付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单位配套部份,并做好了对账;为“三支一扶”人员缴纳了养老保险。申报缴纳了3月份工伤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职业年金费用。缴纳了机关干部职工2020年全年和1-8“三支一扶”人员医疗保险费;上报了2020年公积金新配套基数。

2.相关财务报表上报。完成了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采集工作,上报了2月份个人所得税、基金监管报表、固定年报和工资统计年报。

3.财务日常基础工作。根据本月发生的业务归集编制记账凭证、编制报表;做好了3月份财政收入,并与财政局核对了账务。核销了票据,及收入时入库。处理了财务有关往来问题,严格对审批单进行复核把关。

4.做好了3月份工资变动发放工作,审批和发放了综治、安全生产津贴。

5.做好了2月份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账工作。

(二)下一月工作计划

做好财务日常基础工作,做好相关社会保险和个税申报工作,拨付砚雕大赛资金。

三、事业单位管理股

(一)总结

1.为县委、政府任命的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做好人事调配手续,将各单位提交的人事调配申请进行整理以供领导研究。

2.配合市局完成了我县2019年事业单位“三级联考”招聘入闱资格审查和人员信息等相关工作。

3.和卫健委共同做好了2019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全省统一招聘面试前资格审查和人员递补等相关工作。

4.按省市要求做好了我县2020年企事业单位人才摸底工作,未收到企业引才需求,县天佑中学上报引才岗位计划15个,文公中学上报12个。

5.在防疫期间执行好了“三支一扶”在岗人员的健康报告制度。

(二)下一月工作计划

1.继续好人事调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批、岗位聘任备案和我县2019“三级联考”事业单位招聘相关工作。

2.和县卫健委做好2019年全省统一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关工作。

3.和县教体局共同做好江西师大师范类人才引进专场的引进人才的聘用工作。

四、工资福利股

(一)总结

1.及时完成了事业单位人员变动工资的审批工作。

2.启动2020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和个性清单的审批工作,目前已审批好15个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和个性清单。

3.根据国发明电〔202010号和饶人社字〔202019号文件要求,和卫健委做好了有关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与卫生防疫津贴发放的前期准备工作。

4严格按照已审核好的档案办理退休工作。办理退休人员9名(教育系统7人、其他事业单位2人)。

5.审批了遗属生活补助6人(教育系统5人、其他事业单位1人)。

6.与县财政局、县教体局做好了饶督函〔202011号的信访件调查处理和回复工作。

(二)下一月工作计划

1.严格按照工资政策规定,认真做好20204月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称变动工资审批工作。

2.审批好各机关事业单位的个性清单的审批项目。做好2020年的个性清单审批工作。

3.审核好20204月份事业单位到龄退休人员的档案工作,办理好到龄退休人员的工资审批工作。及时办理好机关事业人员遗属生活补助的审批工作。

五、职称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职业能力建设股)

(一)总结

1.印发了《关于胡芳琴等93位同志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婺人社字〔202013号)、《关于滕海波等70位同志具备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通知》(婺人社字〔202014号)等文件。

2.做好教育系统5名老师乡村类职称资格转换工作。

3.组织辖区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4.做好日常动态管理聘任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开展卫生系统新一轮职称聘任工作。

2.完成2019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并将公示情况上报市局。

3.做好省外来赣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

4.做好民办培训学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审批工作。

六、就业促进和社会保障股

(一)总结

1.审批三月份企业职工退休档案53,办理退休证28个。

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报送1人。

3.接待来访13人次。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继续做好日常工作。

七、劳动关系和调解仲裁管理股

(一)总结

1.20203月进行劳动合同备案9件,解除劳动关系备案7件。

2.利用OA系统快速向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转发饶人社字202025号文件,并布置了我县疫情期间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3.建立了婺源县疫情期间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微信工作群,做好了我县疫情期间劳动关系领域风险排查的汇总及上报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继续做好日常工作。

八、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一)总结

1.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由于受疫情影响和上级文件要求,目前还无法受理案件,截止目前共收到劳动者仲裁申请书10份。

2.受理劳动者业务咨询共5起,其中电话咨询2起,当面咨询3起。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继续做好日常工作。

九、信息中心

(一)总结

1.3月社保卡补换卡215件,首制卡402件,总办事量617件。

2.继续做好防疫期间社保卡服务工作,窗口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行政服务中心统一要求佩戴口罩、测量体温,严格遵守上下班工作纪律。

3.宣传推广“江西社会保障卡”微信公众号和支付宝生活号线上业务办理,通过江西社会保障卡”微信公众号和支付宝生活号可以查询、办理、补办、挂失社保卡等相关业务,然后通过邮政快递到家,使群众在家就可以办理社保卡业务。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与邮政公司、各合作银行做好库存卡清零寄递服务工作。

2.做好社保卡线上服务工作。

十、劳动监察局

(一)总结

1.受理正常举报投诉案件。1-3月份共受理投诉案件6起,办结1起。其中,快速调处1起,立案调查正在处理中5起。

2.工伤申报和认定工作。3月申报受理工伤案件共18起。其中,调查认定11起(单位申报10起,个人申报1起),待调查7起(个人申报4起,单位申报3起)。 

3.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取及退付工作。3月份收取20家,共计145.431995万元,退付23家,共计87.701832万元,截止到20203月底账户余额共计5904.346705万元。

4.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工企业劳动者安全防护工作督促指导工作,截止目前对全县5家园区企业和10个建筑项目进行了劳动保护巡查。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继续做好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监管信息化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取及退付工作。

2.继续做好工伤的申报及调查核实工作。

3.做好2019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迎国检准备工作。

4.疫情期间,加强对复工企业劳动者权益检查工作。

十一、人才交流中心

(一)总结

l.3月份人才交流中心收入人事档案6份,转出人事档案12份,配合有关单位查阅档案63人次。

2.将请求县财政局拔付省级一村一品资金报告和官桥与浯

村的材料报送了财政局,现正在审核中。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继续做好人才交流中心的各项工作。

2.跟踪督促县财政局省级一村一品资金拨付情况。

3.做好县教育系统1200余份人事档案的移交工作。

4.做好扶贫工作,上户走访,补全材料,以备省检。

十二、社保局

(一)民生工程完成情况

参保人数:全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6163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1053人,工伤保险参保33721人。

基金征缴:全县征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264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2065万元,工伤保险基金征缴64万元。

社会保险待遇支付:按时足额支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12964万元,支付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养老金4167万元,支付工伤保险待遇273万元。

(二)工作开展情况

1.落实好中小微企业阶段性降费减负和延期缴费工作(2月至6月)。为进一步落实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精神,省人社厅228日己下发《关于做好近期全省企业社会保险费征收有关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办字〔20208号),迅速启动了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划型、缓缴、减免等相关工作,对符合减免政策参保企业己缴2月份单位缴费部分己全部退费,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主动、及时逐一告知企业退费情况,并与企业做好退费确认工作。截止到3月份共减免我县企业份养老保险费770万元,工伤保险费30万元。

2.参与疫情防控期间小区志愿服务工作。

3.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我局已通过资格认证8797人,认证率40.38%

4.开展退伍军人军龄补缴工作。

5.落实养老保险支付信息告知工作(全县百分之七十到位,另百分之三十因手机信息不正确无法发送,现已逐个核对信息)。 

6.在全县开展了20172019年一次补缴情况自查。

7.开展扩面征缴工作,至今为止新征21个企业参保。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协助税务部门做好税费的征缴工作。

2.继续做好退休人员资格认证工作。

3.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微企业降费减负和延期缴费工工作。

十三、就业局

(一)各项民生工程指标完成情况

3月份,全县城镇新增就业996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60人,登记失业率保持在4.3%以内;安置困难群体(4050”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9;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1257人,其中省内转移654人;省内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145人,创业培训90;失业保险参保职工11805人(其中事业单位参保人数6031人);失业保险费征收入库142.21万元。

(二)工作开展情况

1.就业扶贫工作:3月份,为110名城乡贫困劳动力发放一次性交通补贴5.36万元。落实好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实行人员动态监管3月新安置就业困难人员14审核20198-12月宣传文化员公益性岗位补贴台账,共69人合计154800元,现已报财政进行拨付。324日,深入浙源乡岭脚村进行实地调研,聚焦岭脚村突出问题,从落实一次性交通补、开发公益性岗位、开展技能培训、鼓励和引导就近就业等方面,落实挂牌督战重点村脱贫攻坚工作。

2.培训工作:重点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与婺源县鄣公山共大商讨制定疫情结束后的创业培训计划。深入婺源县聚芳永有限公司宣传技能提升培训,预计今年5月依托婺源茶职院开展一期技能提升培训。受当前疫情影响,通过发挥村(居)网格员、电话、微信等方式,大力宣传省市级线上免费培训平台,鼓励学员积极参加培训。

3.创业指导工作: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孵化基地的入驻实体复工复产,深入婺源县大畈砚文化产业园、婺源县小企业孵化基地、婺源县布衣传说电商创业园指导防疫期间复工复产工作。截止目前,婺源县布衣传说电商创业园复工复产实体12家,吸纳就业人数213人;婺源县大畈砚文化产业园复工复产入驻实体86家,吸纳就业人数258人;婺源县小企业孵化基地复工复产入驻实体22家,吸纳就业人数840人。

4.人力资源市场工作: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5本。充分发挥网格化作用,精准推送县内外企业招用工信息,确保企业招用工信息家喻户晓。截止目前,共有1972通过线上招聘达成就业意向。落实好疫情期间核心数据填报工作,截止目前,外出务工人员返岗39334人,其中跨省返岗31125人,外省务工人员流入我县812人;规上企业62家,已复工62家,复工率100%,返岗员工5181,返岗率100%;产能恢复99.84%;一般企业稳岗返还6家,返还金额87.29万元;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人数733人(人社部门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人数191人)。与浙江东阳市就业处签订了劳务合作协议,建立了“婺源-东阳劳务协作站”,为东阳市输送返岗员工294人,新招员工32人。

5.失业保险工作:大力宣传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贴政策3月,网上受理17家企业的稳岗补贴申请,经过严格的审核,自来水公司等6家企业共计87.29万元已经拔付到位,还有8家企业现已通过初审,待公示审核后拨付到位。对我县疫情期间处于失业状态且未达到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人员进行了排查,为3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3000元,保障失业人员疫期期间的基本生活。及时发放52名失业人员物价补贴780元,为全县49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和缴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7.28万元。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全省企业社会保险费征收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将符合阶段性减免的失业保险费足额退回相关单位。         

6.青年见习工作:积极宣传青年就业见习政策,主动对接我县青年就业见习基地,鼓励其主动开发新的青年就业见习岗位。目前我县共开发青年见习岗位132个。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积极宣传青年就业见习政策。一是继续深入相关企事业单位进行政策宣讲,鼓励并引导相关单位申报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开发更多青年就业见习岗位。二是落实好青年就业见习补贴工作,压实台账。

2.落实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积极主动联系生产疫情防控物资企业,收集并审核好一次性吸纳就业台账。

3.加大一次性交通补贴政策宣传力度,摸清外出务工人数,确保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应补尽补。

4.落实创业孵化基地补贴政策,做好创业孵化基地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工作。

5.搭建好线上招用工平台,多形式发布企业招用工信息,鼓励我县劳动者就近就地就业,缓解企业招用工难题,推动百姓就业增收。

6.落实就业扶贫迎接省检工作。

十四、小贷中心

(一)总结

1.3月份新增个人创业担保贷款695万元,直接扶持自主创业36人,带动就业173人。

2.完成78户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户的资料审核、贷前调查、资料审批并推荐给银行放款;并对86户即将续贷的个人贷款做了贷后回访。

3.完成一季度个人和小微企业的财政贴息申报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继续做好创贷日常受理工作;

2.大力宣传小微企业扶持政策,指导有贷款需求的企业申报小微企业贴息工作。

十五、城乡居保局

(一)总结

1.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养老金发放工作。3月份发放养老金537.56万元,领取待遇人数4.54万人。

2.开展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和核查死亡冒领养老金工作。暂停未认证人员546人的养老金发放,恢复已认证人员212人的养老金发放。

3.税务征缴到帐金额2631.29万元,人数8.35万人。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城乡居民高档次缴费、长缴费,提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积极性。

2.利用大数据对比,积极做好重复领取和死亡冒领核查工作,确保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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