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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人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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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婺源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婺源县人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紫阳镇赋春路一号,电话:0793-526397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等制度的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主动公开工作动态、概况信息、政策文件、发展规划、人事信息、财经信息等多方面的信息,并坚持以市场主体和群众需求为导向,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精准度和到达率。

2021年我单位在婺源县人民政府信息网上总共发布85条信息,其中概况信息1条,法规文件7条,发展规划3条,工作动态71条,人事信息1条,财经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单位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服务意识,规范公开渠道。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充实公开内容,提高行政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21年度我单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在全年的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我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推进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单位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加强对单位信息公开的督促,单位内部各有关股室也建立起了工作联系制度。

(四)平台建设

我单位按照县政务公开文件精神,精确规划、标准建设,及时准确公布相关政务信息,通过婺源县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平台及时公开信息。本单位页面工作动态专栏定期公布社保、就业等信息,方便群众及时获取信息。安排专人负责政务网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和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有效保证了网站信息更新速率和数量。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监督机制。广泛听取基层和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机制。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制定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4

 2

0 

0 

6

7

 0

 0

 0

7

3

0 

 0

 0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公开内容在以前基础上有一定丰富,仍不够全面。由于条件限制,部分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2.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相关业务的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增加学习交流机会。

二是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保证政务公开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借鉴其他单位的优秀做法,提高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已在单位信息公开指南中发布依申请公开收费标准,2021年我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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