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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岭坞村支部委员会公   告(第二号) 

中共东岭坞村支部委员会

  

(第二号)

现将《中共东岭坞村支部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办法》公布如下:

一、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及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经本届村支部委员会研究并报乡党委审批决定,下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书记l名,副书记1名,委员3名。

三、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工作由乡党委派驻我村换届工作指导组组长主持。

四、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任职条件:1、必须是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共正式党员;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3、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4、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公公道,身体健康,热心为村民服务;5、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以及丧失行为能力的人员,不能确定为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具体有以下“十种情形”的人员,不能提名为村 “两委”换届候选人:(1)政治上“两面人”,政治觉悟不高、组织观念不强、法治意识淡薄的;(2)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3)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4)不担当不作为,长期不履职,近3年有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5)近3年受过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的;(6)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7)有严重违法用地、严重违章建房、严重损害生态环境、严重失信等行为尚未整改的;(8)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9)道德品行低劣、群众普遍反映不好的;(10)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被查处未满5年,或以暴力、威胁、贿赂、欺骗等破坏或妨碍选举的。

五、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采取“党员推荐、群众推荐”的办法产生。先进行党员推荐,召开党员大会,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再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群众推荐,当场公布党员推荐人和群众推荐票结果。综合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结果,按照新一届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名额1.5倍的人数,即8人,研究提出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缺额人选在未当选得票数多的被推荐人中另行推荐产生。推荐结果报街道党工委研究,必要时街道党工委可以直接提名候选人初步人选。由村党支部呈报《关于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的请示》,经街道党工委考察后,由街道党工委按照应比应选人数多1人的差额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县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联审后,确定正式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在村党务公开栏公示。

六、推荐票由街道党工委派驻我村的换届工作指导组负责收回汇总,推荐结果向大会通报。每张推荐票等于或少于应推荐人数有效,多于推荐人数的为废票。无法辩认的推荐票无效。对无法确认是否有效的推荐票,由指导组集体决定。

中共东岭坞村支部委员会   

                                2021年1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