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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人民政府关于詹骥明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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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人民政府关于詹骥明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蚺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詹骥明为婺源县城投公司副经理(按副科级管理)。

潘志兴、洪威、詹骥明三名同志的交流任职事宜按照婺办字〔2017〕39号文件执行,根据工作需要或在企业服务满3年后经个人申请,服从组织安排的,可直接交流到事业单位任职,原则上没有年龄限制。在企业工作期间,工资和福利待遇及社会保险缴费参照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执行,职级管理与事业单位的任职经历合并计算。交流回事业单位任职时,在企业任职对应的职级连续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等福利待遇连续计算。

 

 

 

               婺源县人民政府

                2018年2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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