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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残 公 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规定,对经过残疾评定医院(专业机构)评定、符合残疾标准的下列人员进行为期5天公示。

如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残疾标准,或评定过程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可在公示期间向县卫健委、残联、纪委反映。举报电话:7351890(县卫健委)7351159(县残联)7351523(县纪委);举报邮箱:wywjw001@126.com(县卫健委)wyclzxz@163.com(县残联)wuyuan_xjw@163.com(县纪委)

市残联监督电话: 7920595 邮箱:srsljh4362@126.com

省残联监督电话:0791-83809432,邮箱:jiangxi030@sina.com

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以及本人的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姓名

性别

年龄

所在村民小组或居住小区

残疾类别与等级

评定

医院

评定

日期

程桂英

47

精神贰级

婺源安定医院

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