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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才村“全程办事代理制”及工作职责


占才村便民服中心工作人员

岗位职责

一、便民服务亲旨:便民、范、廉洁、高效

二、村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受理事群众的咨询、留、陪同、转告等事

2、受理务对象的代理务申请,代为办理申请人的体事项。

3、做好群众来电、来、来访的记录、复、办、督办、反馈和归

4、及时向汇报群众电、来信、来访反映的大问题,并提供有价值的信,供领导决策参考。

5、合上级政务务部门做好目的现场踏勘工作;

6、按时向便民服务中心上报统计报表和有关资料。

三、村级便民服务工作人员职责

1、加强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合素质和为民办事的业务;

2、熟练掌村便民务中心各服务事顶的办理程、办理程序。

3、热情受理群众办事事,控照服务事的分,属于村上办理的立即办属于上级办理的,审查相关资料是否齐全,料不齐的知应补的资料齐全的填写代办单,作好记表,向便民服务中心或有关部门送交相关资料办理

4、上级办结后,及时取回,通知群众取件,对确不能办理的,向群众说明原因,好解释工作

5、注重调查研究,加强与便民服务中心、有关部门联系,做好况反映和息沟通工作;

6、做好记录记台工作,把每次务时间、对象、内容、解决途径及办理记录详细记,每年整理存

四、便民服主任职责

1、主持村便民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对中心的各项工作负总责

2、协外部关系,化解工作矛盾,确保中工作依法、规范、正常、有序运行;

3、组织中心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政策及项规制度,贯彻执行中各顶管理制度

4、定期检查中心工作人员职责落实情况,掌握即办、代或导办情况,按服承诺时限和办理要求及时督办和

5、定期研究、分析中运行中存在的问和困难,及时提出改进和完善中心工作的具体措施;

6、教育引导中心工作人员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的关系,不断提高中心服务质量。

首问负责制

一、对到服务大厅来咨询或办事的人员,第一个负责接待和办事的窗口人员为首问负责人。

二、首问责任人必须对前来办事的人员热情接待,主动了解办理事项,认直给予答复,不得推诿。

三、职责范围内的服务事项,若来访人手续完备,应及时办理;若手续不完备,应一次性告知来访人全部办理要求和所需的文书材料;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要介绍到相关窗口,直接落实具体接待人员。

四、如果相关窗口工作人员不在岗时,要做好登记,及时联系具体承办人员,确定办理时间、办理要求和联络方式。

五、违反本制度,依照过错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一次性告知制度

一、对前来中心窗口申办事项或进行政策咨询的服务对象,要一次性明确告知所办理或咨询的事项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办事依据等。

二、对于申报材料不齐作补办件收件的事项,要在材料补正通知单中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所需补充的全部材料。

三、对于代办事项,具体责任人对上级各部门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

四、对不符合批准条件作退回件处理的,要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退回的原因。

五、对未执行上述规定而造成不良影响的,按中心《责任追究制度》处理。

服务承诺制度

一、实行“值班无休日、服务无盲区、代办无收费”三项公开承诺制度。

二、一次讲清,及时受理。接受咨询,一次性告知申请事项所需材料,确保一次性受理,需申办人补交材料的,一次性讲清补交材料内容,确保第二次受理。

三、按时办结,办事公正。全程代办制受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时办结,不借故推诿,杜绝不负责任的现象。

四、热情接待,文明用语。开展“三声”服务,即来有问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对前来办事的申办人做到以礼相待,耐心解答,规范用语,不说粗话。

五、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假公济私,借工作之便索要、谋取私利,托办私事。

六、依法行政,规范操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性文件办理项目,严格按程序办事。

七、康洁自律,谢绝礼请。不收受申办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法公务的宴请和消费娱乐活动。

预约服务制度

一、预约服务是指窗口工作人员在约定非正常工作时间为广大群众(以下称“预约对象”)提供办理行政审批,许可、登记方面的手续的服务。

二、预约服务对象

1、年龄在65岁以上的老人;

2、身有残疾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员;

3、其他因特殊情况不能于正常工作时间到场的群众。

三、预约办件的受理范围:凡属大厅办理的服务项目均可预约办理。

四、预约方式:一般由预约对象提出,但对于明确的项目,也可由窗口工作人员主动向预约对象提出。

五、工作程序

(一)预约服务对象应提前2个工作日将预约审批项目,预约具体时间,联系电话等方面的情况告诉相应窗口,提出预约申请;

(二)窗口工作人员在接到预约服务申请后,当即向预约对象告之应约工作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一次性告知应提交材料,并做好备案记录;

(三)应约工作人员应提前10分钟抵达约定的地点,准备好所需的表格、印章等办公用品,热情、高效地为预约对象办理约定的服务事项;

(四)应约工作人员办结预约事项后,要将办结情况记录在案,并及时通知预约对象办理结果。

限时办结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便民服务行为,加强大厅效能建设,提高办事效率,促进依法行政,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限时办结,是在申请对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窗口人员按照时限,及时办结(上报)服务对象申请办理的事项和领导交办事项。

二、进驻大厅的办事事项须明确办事时限。

三、特殊原因不能在承诺时限内办结,需延期办结的事项,须向服务群众出个延期办结通知,并说明延期的理由。

四、廷期办结不得超过10天,延期承诺后,须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五、各窗口应建立便民服务登记台账,详细填写受理时间、受理编号、办结时间、受理人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六、未按时办结的,按考核制度进行考核,情况严重的,按大厅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过错责任,因过错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全程代办制度

一、群众在便民服务大厅办理后须到镇级以上单位办理、申批、核定的不须本人亲自到场可办理的事项,均可实行代办服务。

二、代办服务坚持群众自愿原则。

三、实行免费代办服务,严禁利用代办收取任何代办费、车、招待费以及与办事成本无关的费用。

四、代办服务实行限时办结。

五、现任追究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控照中心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一)属代办服务范围的项目,未实行全程代办的。

(二)代办窗口推诿、不积极配合,造成项目办理时限过长的。

()项目办结后,窗口向办事群众摊派费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