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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婺源县2019年文明祭扫禁燃禁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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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2019年文明祭扫禁燃禁放实施方案

 

春节和清明节是广大人民群众缅怀先人、悼念逝者的传统节日。为了加强全县春节和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禁燃禁放活动的管理,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好安全保障,宣传引导和优质服务工作,营造我县文明、和谐、平安、低碳的祭扫环境,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维护群众殡葬权益、满足群众基本殡葬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建设惠民、绿色、文明殡葬,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创新殡葬管理服务体制机制,完善便民利民惠民殡葬政策,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推行遗体火化、文明节俭办丧、节地生态安葬、绿色低碳祭扫,推动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更好地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为增进人民福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摒弃传统的燃放鞭炮、焚烧冥币等祭扫方式,大力推行鲜花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会、社区公祭等现代绿色祭扫方式,在保障广大市民文明祭扫禁燃禁放活动安全有序、健康文明、低碳环保的同时,引导广大群众从传统走向文明,从注重实物祭扫转向以精神传承为主。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婺源县2019年文明祭扫禁燃禁放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县政府办、纪委、民政局、宣传部(文明办)、财政局、公安局、交警大队、林业局、环保局、安监局、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城管执法局、卫计委、教体局、婺源电信、婺源移动、婺源联通、消防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园区)等单位组成,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民政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县民政局分管领导担任。各乡(镇、街道、园区)和成员单位要加强领导,把做好文明祭扫禁燃禁放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抓紧抓好。

2.加大宣传报导。“文明祭扫、禁燃禁放”为主题,利用电视、网络、短信、专栏、展板等形式,大力宣传燃放鞭炮、焚烧冥币等传统祭扫方式在铺张浪费、污染环境、安全隐患、助长迷信等方面的不利影响,让人民群众认识文明祭扫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营造浓厚的理性祭扫氛围,引导群众用鲜花、黄丝带、心愿卡、网络等新型、文明、低碳的祭扫方式。公墓管理单位要在公墓进出口醒目位置设置公示公告,宣传禁燃禁放的好处,倡导文明祭扫。

3.开展专项治理。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对辖区内无证生产、销售封建迷信和低俗愚昧祭扫用品的作坊、摊位发现一起,要查处一起,从源头上治理。同时对县殡仪馆、县万寿山公墓区、各乡(镇、街道、园区)公益性墓地等重点祭扫场所要进行安全巡检,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一旦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不能留下丝毫安全隐患。

四、时间安排

“春节”“ 清明节 期间

五、责任分工

1.各乡(镇、街道、园区):文明祭扫禁燃禁放期间,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辖区公益性墓地文明祭扫禁燃禁放活动的安全保障和组织宣传工作,做好交通疏导、摊点管理、治安消防、环境整治、文明祭扫工作,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安排保障人员。

2.县政府办:文明祭扫禁燃禁放期间,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召开全县文明祭祀禁燃禁放工作协调会议;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县纪委: 文明祭扫禁燃禁放期间,负责向全县党政机关公务人员尤其是党员干部宣传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全县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带头文明祭扫禁燃禁放,积极推动殡葬改革,同时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4.县民政局:文明祭扫禁燃禁放期间,负责全县文明祭扫禁燃禁放工作,安排部署;加强对县万寿山陵园公墓区在春节和清明节期间合理安排人员做好安全巡查工作;通过开展鲜花祭扫、黄丝带、心愿卡等活动,引导群众文明祭祀燃禁放。县殡葬执法队要提前计划,做好文明祭扫禁燃禁放活动工作方案,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杜绝一切责任事故,在陵园公墓区门口悬挂横幅、张帖标语,安排工作人员做好安全巡查工作,引导群众文明祭扫禁燃禁放,并做好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5.县宣传部(县文明办):文明祭扫禁燃禁放期间,负责宣传与引导群众开展群众祭祀工作, 广泛宣传殡葬改革的有关法规政策;组织协调县新闻媒体利用电视、网络、短信、专栏开展文明祭扫禁燃禁放宣传工作,及时发布文明祭扫禁燃禁放规定,交通路线安排等相关信息。将鲜花祭扫、网络祭扫、黄丝带、心愿卡等新型文明祭扫方式通过媒体进行重点宣传,特别是宣传在县万寿山陵园公墓区内严禁燃放鞭炮、焚烧祭品、销售祭品等活动,将文明祭扫禁燃禁放内容告知于民,做到家喻户晓。

6.县财政局:做好全县文明祭扫禁燃禁放经费保障工作。

7.县公安局:文明祭扫禁燃禁放期间,负责组织、维护各卡点、县殡仪馆、县万寿山陵园公墓区内群众祭扫现场的治安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善后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引导群众前往置换点换取鲜花等物品。

8.县公安交警大队:文明祭扫禁燃禁放期间,负责协调全县文明祭扫路线指示、交通疏导工作,确保道路交通畅通无阻,安全有序。重点是对进入县殡仪馆、县万寿山陵园公墓区机动车辆的引导,疏导工作。县交警大队要制定路线指示牌,安排人员在沿途关键卡口指挥车辆进入县殡仪馆、县万寿山陵园公墓区,保障道路顺畅和车辆停放

9.县林业局:文明祭扫禁燃禁放期间,负责指导全县森林防火宣传、检查、指导工作, 督促在靠近林区的重点祭扫场所安排防火专业队伍,及时扑灭因祭扫引发的火灾。

10.县环保局: 文明祭扫禁燃禁放期间, 负责查处因祭扫活动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重点是协助公安对进入县殡仪馆、县万寿山陵园公墓区禁燃禁放违规行为的查处。

11.县安监局文明祭扫禁燃禁放期间,负责全县烟花爆竹销售市场整治,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12.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文明祭扫禁燃禁放期间,负责全县殡葬祭品市场的管理,开展全县殡葬祭品市场治理工作,重点是查处销售封建迷信和低俗愚昧的丧葬陋习用品。

13.县城管执法局:文明祭扫禁燃禁放期间,加强巡管,对县城范围内占道经营,影响交通的摊点要严格取缔。并安排人员在县殡仪馆、县万寿山陵园公墓区内,维持秩序和车辆停放,引导群众文明祭扫禁燃禁放。

14.县卫计委:文明祭扫禁燃禁放期间,安排人员在县殡仪馆、万寿山陵园做好群众文明祭扫禁燃禁放现场的医疗救治保障工作,制定紧急救护工作预案。

15.县教体局: 文明祭扫禁燃禁放期间,动员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文明祭扫禁燃禁放活动,让孩子告知家长,营造文明祭扫氛围。

16.婺源电信、婺源移动、婺源联通文明祭扫禁燃禁放期间, 提供通讯平台,负责手机短信宣传我县文明祭扫禁燃禁放有关工作。 

17. 县消防部门:文明祭扫禁燃禁放期间,加强对祭扫场所消防安全督查工作,并指导落实火灾预防,救援应急措施。

六、有关要求

1.树立安全意识,完善保障措施。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文明祭扫禁燃禁放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殡葬服务设施单位的管理和监督,指导殡葬服务单位完善安全措施,规范服务内容和程序,切实加强巡查值守、人员疏导、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文明祭扫禁燃禁放安全有序。

2.及时成立组织,切实履行职责。各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带队领导,确定1名联络员,并将方案、负责人及联系人名单、联系方式于21日前报县文明祭扫禁燃禁放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朱炜,联系电话:7355708;QQ邮箱561475950做到定人、定点、定时、定职责,所有工作人员按时到达指定现场。

3.落实岗位责任,树立服务意识。各单位要以“方便群众、为民服务”为目标,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明工作纪律,保证服务内容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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