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财扶字【2019】4号
关于下达2019年贫困林场和扶贫贴息与
“雨露计划”两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婺源县林业局、婺源县扶贫办:
根据婺开发【2018】56号文件精神,现下达赣财扶指【2018】19号剩余资金130万元,具体分配你俩单位如下:
婺源县林业局,国有贫困林场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0万元;
婺源县扶贫办,扶贫贷款贴息和“雨露计划”培训补助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各35万元和15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列入21305“扶贫”预算科目。
请你俩单位依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严格监管,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婺源县财政局
2019年3月11日
婺源县财政局办公室 2019年3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