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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关于印发清华镇2020年河长制工作要点和清华镇2020年河长制考核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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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办20204

 

清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华镇2020年河长制工作要点和

                                     清华镇2020年河长制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

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清华镇2020年河长制工作要点》和《清华镇2020年河长制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清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0日

清华镇2020年河长制工作要点

 

为深入推进我镇河长制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特提出全镇2020年河长制工作要点如下。

一、主要思路

按照《婺源县2019年河长制工作要点》确定的工作目标,全面推进河长制发展的同时要注重结合当地的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方向,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全面提升,走出一条人水和谐发展的道路。

二、主要工作

(一)健全河长制组织体系

1.清华镇“总河长”、“副总河长”由镇党委书记、镇长当任。

2.我镇境内的凤山水、清华水、延村水和小(二)型水库由镇相关挂点领导担任“河长”、“库长”,河流所经及山塘所在的村委会支书担任“村河长”,设专管员、保洁员、巡查员。

3.实行问题清单制,建立镇、村二级河湖保护管理问题清单,将清河行动、不达标河湖治理、群众投诉举报以及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均纳入问题清单予以管理。清单实行分级、销号、滚动管理,定期更新。

(二)加强能力建设

1.建立镇河长制办公室,落实专职工作人员、工作经费和办公场所。

2.推动落实“一河(湖)一档”,结合我镇实际,开展调查摸底,摸清河湖突出问题和保护现状,形成“一河一档”。

3.建立河长制即时通信平台,将日常巡查、举报投诉、问题督办、情况通报、责任落实、问题办理等纳入信息化、一体化管理。

(三)推进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1.开展水污染综合整治行动。开展以村为责任主体、涵盖镇镇境内所有的水污染综合整治行动。

一是重点加强加工企业、旅游业污染防治。

二是推动畜禽养殖污染控制。

三是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四是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及污水整治。

2.开展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专项整治。

一是开展侵占河库水域及岸线专项整治。

二是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整治。

三是开展非法设置入河库排污口专项整治。

3.开展渔业资源保护专项整治。

一是开展重点水域禁鱼行动,全面禁止非法捕捞及打击电鱼、炸鱼、毒鱼行为。

二是开展水库、山塘实行生态养殖。

4.加大河库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

开展多形式、多方位、持续深入的宣传活动,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库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一是宣传“河长制”新举措和新做法宣传各级党委政府保护河库生态环境重大决策和部署。二是完善河长制公示牌设立,在每个行政村河道旁醒目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统一规格和要求,对河长职责、河库范围、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进行公示,确保监督电话畅通。三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跟踪宣传,营造声势,促进整治效果。四是加强生态文明教育,组织中小学校开展河库保护管理教育,增强中小学生的河库保护及涉水安全意识。

 

 

 

 

 

清华镇2020年河长制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我镇辖区水环境保护责任,切实改善河流库塘水质,实现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根据《婺源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河长制考核细则的通知》(婺河办字〔2020〕12号)文件精神,制订本方案。

考核对象为纳入河长制管理的各村,考核的内容为:

(一)更新完善覆盖到村小组的两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包括明确专人负责)及河长公示牌设立情况。

(二)开展巡河行动,发现问题能处置的及时处置,不能处置的及时上报。

(三)辖区内河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1、沿河两岸垃圾清理情况;

2、河道两侧禁养区范围内畜禽养殖污染控制情况;

3、河道两侧违法建筑清理情况;

4、河道两侧其他污染源,包括工农业面源污染的的登记和监控情况。

河长制工作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工作采取听取汇报、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以及资料检查等方式,按照《清华镇河长制工作考核评分细则》(附后)逐项量化评分。考核分为三个等次,即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60分至89分(含60分)为合格,59分以下(含59分)为不合格,考核名次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时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一)因河湖管理不到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二)年度内本辖区因没有及时上报有关环境隐患信息而被上级发现并通报批评的,或者发生重大水污染责任事故(县级以上环保部门认定)的。

 

 

 

 

 

 

 

 

 

 

 

 

清华镇河长制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考核项目

分值

评分细则

考核得分

组织体系

5

更新完善覆盖到组的两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得3分,明确专人负责得2分。

 

河长制宣传和公示牌设立

10

加强对沿河单位和村民的河长制宣传教育,完善河长公示牌设立。

 

巡河情况

20

每周要坚持一次巡河行动。查巡河记录,缺一次扣2分。

 

垃圾清理情况

30

沿河两岸每出现一处垃圾,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及时清理的扣3分。

 

违法建筑拆除情况

15

沿河两岸每出现一处违章建筑,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及时拆除的扣5分。

 

畜禽养殖污染控制

10

河道两侧禁养区范围内养殖户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及时拆除的扣5分。

 

污染源的登记和监控

10

河道两侧流域范围内没有开展污染源登记和监控报告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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