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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胡佳晖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关于确定胡佳晖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经支部委员会研究,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将胡佳晖同志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胡佳晖,男,族,大专文化,婺源清华洪村上堡人,198228日出生,20199月参加工作,现任洪村村委会聘用大学生。该同志于2017227日提出入党申请,201839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江海洋胡灶坤。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2020915日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工)委备案,2020925日被列为发展对象。公示时间为2020101日至2020105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18296353271

中共洪村党支部委员会(盖章)

202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