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申请外出务工
交通补贴情况的公示
根据《关于婺源县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申领一次性交通补贴办法》(婺开发〔2020〕7号)文件精神,清华镇就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贴的发放工作进行了部署、摸排与宣传,通过材料收集、申报、初审。共有符合条件的 5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申报一次性交通补贴,现对申报人员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如下:
单晓辉,男,362334************,花园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2020年3月初至今在杭州市余杭区乔司镇明奥广告务工;
胡晓燕,女,362334************,花园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2020年3月初至今在温州市龙湾区默飓电器务工;
江威,男,362334************,花园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2020年2月26日至今在温州市平阳县万全镇艺丰材料装饰有限公司务工;
许眉欢,女,362334************,花园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2020年3月10日至今在杭州市萧山区米小虫童装服装厂务工;
周明泉,男,411481************,花园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2020年3月10日至今在杭州市萧山区米小虫童装服装厂务工;
如对上述人员有异议,请于2020年8月27日前拨打举报电话:0793-7245110
202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