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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婺源县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备案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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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婺源县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备案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推动我县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健康发展,加快高效植保机械的推广应用,进一步提升我县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能力和水平,开展此次婺源县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备案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备案报名时间

2024年1月31日前。

二、备案组织范围

我县注册的专业化防治组织均可报名参与备案审查。

三、备案条件

(一)服务资质条件

1.在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营业范围包含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技术服务等相关内容。

2.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信誉度好,无违法记录,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良经营行为。

4.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服务能力条件

1具有农学或植保类(乡土专家)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负责技术指导;配备植保无人机等专业设备作业人员2人以上(飞防手必须具备符合飞防资质的飞防证)。

2、已具备一定的工作基础,拥有先进高效植保机械(植保无人机或自走式喷杆喷雾机等)2台以上,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日作业能力在1000亩以上,且近两年承担过县级以上农业农村管理部门组织的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作业任务的优先

3、具备在服务作业中可生成施药流量剂轨迹图的能力条件(含相关仪器设备照片等)或确保生成施药流量剂轨迹图的保证书。

(三)服务保障条件

1防治组织须为所有施药飞防手(机防手)购买工伤保险和防护服。

2、防治组织自愿服从县农业农村局植保植检部门管理,规范作业行为。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资及器械储存条件具有健全的防治组织章程、服务合同管理、田间作业、档案记录等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制度。

四、咨询联系方式

婺源县植保站,0793-7356009

                           婺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3日

附件:

备案需递交的材料目录

1、服务组织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2、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3、与机手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全部要)。

4、与服务面积相适应的先进植保装备购置发票复印件和专业防治机手人员名册(含联系方式)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5、固定的办公场所证明资料复印件(租凭证明及照片)。

6、本组织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的发展历程及规划(服务区域、作物、面积)的纸质文本一份。

7、1名以上具备农学或植保类(乡土专家)专业技术人员(服务面积在2万亩以上的,按每2万亩配备一名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和职称证书复印件、聘用合同。

8、执行的收费标准一份。

9、田间作业人员工伤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险复印件(有的就提供)。

10、防治组织开展服务作业中可生成施药流量剂轨迹图的能力证明(含相关仪器设备照片等)或确保生成施药流量剂轨迹图的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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