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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22年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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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2022年第2号
                                                   公布日期:2021年 1月 10日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2 婺农(渔政)罚〔2021〕14号 使用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案 齐和盛、张健 使用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五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及《江西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化标准》“第一百二十九、《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办法》第三十二条 。 限15天内缴纳罚款 婺源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1213 本处罚已按要求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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