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2022-00141
- 发文机关:婺源县农业农村局
- 文 号: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组配分类: 政务动态
- 发文日期:2022-01-11
- 有效性: 有效
婺源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22年第4号)
婺源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
2022年第04号 |
公布日期:2022年 1月11日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4 |
婺农(渔政)罚〔2021〕13号 |
程美根使用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案 |
程美根 |
无 |
无 |
当事人在使用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及《江西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化标准》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投入300元鱼苗恢复河内渔业资源,并作出如下处罚决定:1、没收电鱼工具1套;2、处罚款金额: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 |
限15天内缴纳罚款 |
婺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21日 |
1、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2、已执行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