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县农村宅基地建房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经初步审查,下列4户符合农民建房条件,现予以进行公示:
一、基本情况:
序号 |
申请人姓名 |
户籍所在地 |
申请理由 |
土地座落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地类 |
1 |
江涌清 |
中村村委会 |
危房 |
婺源县段莘乡中村江村组 |
120 |
建房 |
宅基地 |
2 |
杨志利 |
中村村委会 |
危房 |
婺源县段莘乡中村江村组 |
120 |
建房 |
宅基地 |
3 |
江浪高 |
中村村委会 |
住房紧张 |
婺源县段莘乡中村江村组 |
120 |
建房 |
宅基地 |
4 |
曹潜 |
中村村委会 |
白蚁虫害 |
婺源县段莘乡中村坞头组 |
120 |
建房 |
宅基地 |
二、公示期:2023年2月11日至2023年2月21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或电话方式向我单位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相关规定行为的,我单位将依法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审批。
四、反映方式
单位: 中村 村委会 手机号码: 15297932536
中村 村委会
2023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