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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新型经营主体相关补贴申请指南】关于申报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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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县政府农业信息网站平台发布本公告后,由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经所在乡(镇、街道、园区)政府审核同意,向农业农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按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2.县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专家对农民合作社及发展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初审,财政部门进行合规性审查。
3.依据评审意见,在项目资金申报名额范围内进行择优选择,并经政府、农业等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再向市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联合行文推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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