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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婺源县2022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及农技指导员遴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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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蚺城街道办事处

按照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工作相关要求,现就婺源县2022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及农技指导员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一)遴选条件

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和技术推广需要,遴选技术能力较强、帮扶意愿较高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优秀学员、种养大户等作为示范主体,引导其积极参与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

(二)示范主体职责

自觉接受农业技术人员的指导服务,自愿参加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的技术培训,主动学习应用农业农村部门推广的配套集成、简单易学的实用技术和省工省力、节本增效的新型农机具,主动安装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主动辐射带动周边农户。

(三)工作要求

按照与当地农技人员不低于5:1的比例进行遴选,3月31日前完成遴选工作

二、农技指导员

(一)要求

农技指导员年度内既要保持进村入户的“线下”技术指导,也要充分利用“中国农技推广APP”、微信等信息化手段开展“线上”技术指导,每名指导员原则上指导扶持不少于5户示范主体。农技指导员人数由各单位按照自愿、公平、公开的原则自行确定。

(二)职责

接受和参加上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的各类农业技术培训。按照农技指导员工作职责及有关考核办法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三、其他

按照项目要求,2022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和农技指导员开展农技推广和示范的时间为2022年6月-2023年5月。

2022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和农技指导员名单在“婺源县农业农村网”进行公示。

婺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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