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婺源县2019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培育工作的通知
婺农字〔2019〕194号
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农技推广综合服务站、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的《关于做好2019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赣农厅办函〔2019〕58号)精神,按照《婺源县2019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产业发展和技术推广需要,现就婺源县2019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培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工作方面
(一)遴选要求
技术能力较强、帮扶意愿较高的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种头大户、乡村大学生等。
(二)职责
自觉接受农业技术人员的指导服务,自愿参加农业部门组织的技术培训,主动学习应用农业农村部门推广的配套集成、简单易学的实用技术和省工省力、节本增效的新型农机具,主动辐射带动周边农户,特别是贫困户。
(三)人员确定原则
2019年全县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数量为810名,各乡镇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名单和数量原则上与上年度一致,需要调整的,各单位自行调整并报我局备案。
二、农技指导员工作方面
(一)人员确定原则
2019年全县农技指导员总量为81名,各乡镇农技指导员名单和数量原则上与上年度一致,需要调整的,各单位自行调整并报县局备案。
(二)职责
每名农技指导员原则上指导扶持10户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接受和参加上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的各类农业技术培训。按照《婺源县乡镇农技推广综合站及农技指导员考核办法》(婺农字〔2019〕153)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三、其他
根据文件要求,2019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和农技指导员开展农技推广和示范的时间为2019年6月-2020年5月。
婺源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