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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民政局关于胡仲群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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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民字〔201739

婺源县民政局关于胡仲群等同志职务任免

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

鉴于工作需要,经2017221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胡仲群同志为社会福利股股长;

戴宾华同志为行政服务股股长;

李梅亮同志为优抚股股长;

胡蓉花同志为社会救助办主任;

  骞同志为社会救助办副主任;

徐福宝同志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副主任(主持);

汪洪武同志为双拥办副主任。

同时,免去:

俞少华同志的社会福利股股长;

胡仲群同志的社会救助办主任;

詹晓芬同志的行政服务股股长;

胡蓉花同志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副主任职务。

婺源县民政局

2017228

婺源县民政局办公室                     2017年2月28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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