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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民政局2022年重点工作一本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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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民政局2022年重点工作一本清
序号 类别 工作目标 工作举措 责任领导 责任股室 完成时间 备注
1 党的建设工作
1、继续做好基层党建“三化”建设,大力推进“党建+”工作融合,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创建党建工作特色品牌。
2、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任责任,强化项目、资金等重点领域监管,切实落细意识形态工作要求,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加强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深入整治“怕、慢、假、庸、散”作风顽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1.认真制定2022年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扎实推进“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开展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党员主题日等活动。同时,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动会议精神入脑入心、落实落地。
2.不断深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教育,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3.对标“自然生态好,政治生态也要好”的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党员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层层传导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作出示范、层层厉行监督,真正发挥好表率作用。
4.端正态度,举一反三,强化整改举措,落细整改责任,扎实做好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县民政局党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5.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充分发挥“民政课堂”等活动载体作用,切实把意识形态责任制贯穿工作始终,着力把民政部门打造成新时代最讲党性、最讲政治、最讲忠诚、最讲担当的民政干部队伍。
王鸿 办公室 2022年12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2 社会救助(城镇脱困解困)工作 1、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成果。
2、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3、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机制。
4、提高社会救助服务质效。
5、健全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
1、及时足额发放社会救助各类对象补助资金,及时完成困难群众补助资金提标提补工作;抓好兜底脱贫“回头看”,落实好低保渐退、就业成本扣减等政策,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2、做好低保、特困人员审核确认权限下放指导工作。加强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协调落实低保边缘、支出型困难家庭相关专项救助;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积极推进“救急难”工作;持续推进城镇困难群众解困脱困,健全城镇扶弱助困长效机制。
3、健全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建立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并根据低收入人口困难程度和困难类型,给予相应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或急难社会救助,实现对低收入人口的信息汇聚、常态监测、快速预警,做到即时干预、精准救助、综合帮扶。
4、做好社会救助改革创新,为分散供养特困自理人员提供照料护理、社会融入、心理疏导等服务;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赣服通”移动端和社会救助窗口申办渠道;积极推进“低保救助一件事”部门网上联办工作。
5、开展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和公示工作监督检查,推进社会救助信用体系和容错纠错机制建设。
王强 社会救助办 2022年12月底完成并持续推进。  
3 养老服务工作 1、全面贯彻落实新颁布的《江西省养老服务条例》,进一步推进我县农村“党建+老年幸福食堂”和推进以嵌入式养老院为重点、以城镇日间照料中心为补充的社区养老服务骨干网建设,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养老服务,扶持培养一批 综合化、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
2、进一步对标省市要求,继续做好我县特殊困难老人居家适老化改造,落实特殊困难等老人日常探视、定期巡访、挂点帮扶三项制度。
3、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坚持运营主体的多元性、可持续性,科学稳妥实施公建民营。不断提升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率。
4、落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改造提升工程,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防范和排查,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确保养老服务机构安全。
5、加大养老护理员培训力度。

1、今年“党建+老年幸福食堂”建设运营实现行政村覆盖率85%,实现城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100%,发展城镇社区日间照料服务,同时蚺城街道办新增社区嵌入式养老院1所,支持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医、助行、助浴、助洁、家政等服务,以满足社区老年人就近养老的服务需求。



王鸿 养老服务股 2022年12月底完成并持续推进。  
2、今年对140户特殊困难的高龄、失能、残疾等老年人家庭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建立“网格员、民政专干、部门管理员”三级组织架构,发挥网格员作用,对留守、独居、 分散特困供养等老年人开展定期探视巡访,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 100%。 2022年10月底完成并持续推进。
3、积极对接谋划,清华镇敬老院6月底前完成“公建民营”,实现年内投入运营。婺源县社会福利中心和太白镇敬老院、浙源乡敬老院“公建民营”年内完成落地,从而更好地满足我县不同层次老人的养老基本需求。 2022年12月底完成并持续推进。
4、公办养老机构按照上饶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养老机构消防历史遗留问题整治工作方案》(饶安发【2021】13号)精神,通过改造、验收或评估、提请县政府集体研究会商会议议定;民办养老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法律、国家标准要求进行整改。 2022年10月底完成.
5、联合县就业局、培训机构举办2期养老护理员培训班,培训养老护理员100名。 2022年10月底完成并持续推进。
4 绿色殡葬工作 1.巩固保持遗体火化率100%,骨灰入公墓安葬率100%。              
2.持续“三沿六区”可视坟墓去库存整治。        
3.加快殡葬设施提升改造,接续打造一批示范性设施。                
4.开展好殡葬基础设施用地专项整治。          5.开展违规安葬整治。      
6.落实公墓设施年检工作。              
7.有效开展文明丧葬礼俗改革。              
8.殡葬中介服务和丧葬用品市场(大型石材墓具)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1.压实当地政府责任,加强乡(镇)、村殡改联络员业务信息培训,并对火化,骨灰入墓安葬等相关数据的上报与监管。 王勇星 社会事务股 12月底  
2.每月不定期督查“三沿六区”可视坟墓整治情况工作,并及时通报纳入下月进度任务提示中,达到年度去库存完成量。 12月底
3.接续打造一批示范性设施(省级两个点、县级5个点,于4月底前完成选点申报); 11月底完成改造,12月接受省厅验收。
4.联合林业、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我县殡葬基础设施用地专项整治, 并对所有已动工建设和已使用的公墓用地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落实属地管理职责,针对有问题的公墓用地实地评估, 对符合要求的按审批程序办理手续。其次,压实当地政府责任,对不符合要求违规公墓用地行为责令当地政府限期改正。 殡葬基础设施用地专项整治于3月底完成摸排补办手续,12月底前完成整治。
5.压实当地政府责任,充分利用殡葬考核机制对违规安葬现象整治不力的乡(镇、街道)进行不定期通报。同时,联合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部门对超大石材墓具店的制销问题进行查处,确保违规安葬问题得到解决。其次,加大对公墓的督导和巡查力度,引导群众倡导树立现代文明丧葬新风。 殡葬市场大型石材墓具整治于4月底完成;使公墓违规安葬现象得到有效改善,防止现象在次发生。
6.9月起,依据江西省公墓管理办法开展我县公墓日常监管年度检查工作。 11月底完成年检工作,并纳入考核。
7.做好春节和清明节安全文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协同有关单位,并科学制定应急预案,全力做好重要时间节点县公墓区文明祭扫安全保障服务工作。同时,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现代文明丧葬新风。 春节和清明节期间
8.联合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部门对违规制销超大石材墓具的行为进行查处,确保违法违规殡葬问题得到治理。 5月底前
9.深化丧葬礼俗改革,加快智慧殡葬应用,实现“身后一件事”联办工作效率。每月通报各地完成办理情况,力争全市前列。      12月底
5 区划地名工作 1、加快地名信息建设,持续推进地名成果转化应用;
2、规范地名管理、加强地名文化建设;
3、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平安边界建设。
完成国家地名信息库质量建设(数据的核实、修改、补充)。 王勇星 地名办 3月完成修改并持续更新  
完成《婺源县地名志》的撰写、审校。 12月完成
完成全国第一次地名普查档案的重新整理。 10月完成
开展“最美婺源、诗意地名”地名诗词创作征集活动、出版《婺源地名诗词》书籍。 12月完成
摄制优秀地名文化视频片 展现最美婺源乡村风采。 8月完成
完成省、县、乡三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做好界桩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10月完成
建立矛盾纠纷排查等多项制度,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和联谊或座谈会。 11月完成
6 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 1、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
2、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创新;
3、强化社会组织能力建设;
4、完善社会组织监管体系;
5、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6、完善志愿服务体系。
1、严格落实社会组织登记、年检、评估等工作与社会组织党建“三同步”推进制度,协同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王强 社会组织管理事务办 年检2022年6月底完成
 
2、协同县两新党工委、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持续优化社会组织布局,完善社会组织清算注销制度。 2022年12月底完成
常态化持续推进
3、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和品牌建设,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 2022年8月—12月
4、推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三年行动”,推动社会组织开展“邻里守望”关爱行动。 2022年8月—12月
5、完善落实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组织税收优惠等政策。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强化脱钩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健康发展、更好发挥作用。 2022年12月底完成
常态化持续推进
6、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制,实施非营利监管行动。加大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力度,推动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全覆盖。 2022年12月底完成
常态化持续推进
7、加大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力度,健全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制度。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清理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继续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 2022年12月底完成
常态化持续推进
8、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和设置,推动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全覆盖,强化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督导培训和评估。深化“五社联动”实践,开展社工站和社工项目示范创建活动。持续推动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提高持证社工比例。 2022年6月底完成
打造社工示范站品牌
9、培育发展志愿服务组织,推广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推进志愿服务信息数据归集和服务,做好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实施《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试行)》,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试点工作。 2022年9月底完成 省级试点县
7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 1、贯彻落实《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若干措施》。
2、推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及时更新村(社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开展优秀“村规民约”评选活动,推进村(居)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斗争,落实农村“离任”两老生活补助待遇。
3、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创评一批“星级社区”,开展“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宣传发布活动,持续开展民政服务元素融合创新工作。
1、及时发放和换发第十一届村委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2、组织、宣传、民政三家部门联合开展全县2022年优秀村规民约评选,并争创市、省级优秀村规民约,促进全县村规民约,指导各乡镇村(居)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斗争;
3、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离任“两老”》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婺民字〔2022〕23号),做好每月的按时发放工作;
4、以积极的态度打造一批,创评一批,带动一批,发展一批城乡“星级社区”和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以及进一步推动全县村(居)民政服务元素融合。
王鸿 基层政权建设股 2022年12月底完成并持续推进。  
8 慈善工作    1、加强慈善平台建设,积极开展慈善募捐,做大慈善资金总量。
2、向上争取更多慈善项目,发挥好“慈善+项目”建设。
3、做好慈善资金使用规划,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4、加大慈善工作宣传,持续做优慈善品牌项目。
1、积极争取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开展好2022年度“慈善一日捐”、“99公益日”线上线下募捐活动。
2、积极向中国扶贫基金会争取增加5个“童伴妈妈”项目村,全县建成20个“童伴之家”;向中国扶贫基金会争取“爱加餐-爱心厨房”设备10套(每套6万元);向中华慈善总会大众促进委员会争取“爱心图书室”项目8个(每个10万元);向中华慈善总会争取“留守儿童之家”项目1-2个。
3、向省慈善总会争取“老吾老”项目培训、护理人员免费培训,争取“幼吾幼-童伴之家”和贫困学生助学项目。
4、继续开展”慈善一日捐“大病救助活动。
5、积极与省内外慈善机构对接,努力争取更多慈善项目和资金,助力社会工作、民政事业和乡村振兴。

王强 慈善会 2022年12月底完成并持续推进。  
9 救助管理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1、积极做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救助工作,进一步完善救助管理源头治理工作机制,健全管理措施,强化部门职责落实,着力提升救助管理服务质量。
2、加强留守儿童监管责任的落实,在发挥好慈善“童伴妈妈”项目的基础上,鼓励和引导社会专业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1、扎实开展好“寒冬送温暖”“夏日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确保他们生活得到有力保障。
2、积极与公安部门沟通协商将我县长期滞留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落户和安置。
3、建立返乡人员信息台账和易走失人员信息库,并将信息发至各有关部门和乡镇,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寻亲救助等服务工作。
4、督促各乡镇儿童督导员及村、居儿童主任认真履职好本职工作。并指导各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提质提升,并做好社工介入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王勇星 救助管理站 2022年12月底完成并持续推进。  
10 福彩销售管理工作 "1、加大新增站点力度。
2、开展小型户外销售活动
3、开展“福彩公益行走进婺源县”即开型福利彩票销售活动
4、积极拓宽销售渠道。
5、开展“走进投注站”活动,努力提升有效站点,
6、进一步提升订票率,
7、协助做好“福彩公益资助标识”悬挂工作。







1、第二季度开始,加大新增站点力度,优化站点布局,督促、协助和扶持管理员完成投注站选址、布点工作,每季度力争新增2个站点。 王勇星 福彩办 2022年12月底完成并持续推进。  
2、第二季度起,督促管理员组织业主视情在清华镇、江湾镇、赋春镇所在地开展小型福利彩票户外销售活动。 2022年9月底完成。
3、七月份争取县政府的批复,十月下旬在县城紫阳公园组织开展“福彩公益行走进婺源县”即开型福利彩票销售活动。 2022年11月底完成。
4、三月份开始,在清华镇选取一个自然村进行试点,设立“刮刮乐”福利彩票社会销售网点,然后在清华镇各自然村推广,成功后视情在全县推广。 2022年4月底第一阶段试点;2022年6月底第二阶段试点;
2022年8月底第三阶段试点。
5、每季度分管领导、募委办主任开展一次“走进投注站”活动,与业主、彩民互动交流,助力投注站改变理念,提升服务水平和业务水平,提高彩票销量,进而提升有效站点。 2022年11月底完成并持续推进。
6、督促管理员与合作方协调,开通4个远程站点机订系统,再利用社会销售网点销售的即开票弥补其它订票率不足的站点,提高总体订票率。 2022年5月底前开通4个远程站点;
2022年12月底力争完成订票率。
7、协助局福利中心、敬老院、老年幸福食堂、公益性墓地等公益机构悬挂“福彩公益资助标识”牌。 2022年11月底前完成。
11 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1、严格按照《民法典》和《婚姻登记工作规范》,依法行政,热情服务,确保无违法登记事件发生,确保登记合格率为100℅。
2、进一步提升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工作,严格执行《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及时分类立卷、装订各类婚姻档案、装订整齐、规范。
3、进一步提升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开展常态化的婚姻登记错时延时预约服务,方便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手续,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水平提升。
4、继续推进婚俗改革,倡导文明新风。
1、加强学习《民法典》、《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及相关登记规定,切实做到依法登记。
2、组织工作人员充分利用空余时间,将所登记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分类、装订、归档。
3、提升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持续开展常态化婚姻登记错时延时预约服务。
4、加大婚俗改革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婚姻登记场所宣传栏,以及在各社区居委会的宣传栏中,加强崇尚节俭、婚事新办等内容宣传。倡导参加集体婚礼、参加公益活动等新事新办,做到婚俗改革深入人心。
王鸿 婚姻登记处 2022年12月底完成并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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