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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县民政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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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全县民政工作要点


           2020 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县民政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以及第二十四次全省民政会议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更高要求,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按照“五个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着力健全“六大体系”,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新时代婺源大爱民政新篇章。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1. 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一项长期任务,作为加强思想理念武装的重点,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推进全面系统学习、及时跟进学习、深入思想学习和联系实际学习,深刻把握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意见》等要求,抓好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推进全会精神入脑入心。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着力健全和完善民政领域各项制度,加快推进民政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全会关于民政工作的各项任务部署落地落实。
    3.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第二十四次全省民政会议精神。 紧密结合新时代新实践新要求,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贯彻,以及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和第二十四次全省民政会议精神的落实。自觉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指引,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决策部署,深化民政事业改革创新,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4. 统筹推进农村兜底保障扶贫和城镇脱贫解困。 全面落实中央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深化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组织开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全面排查,实施社会救助兜底行动,确保符合条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制度衔接,动态保持农村低保标准高于扶贫标准,稳定解决吃穿“两不愁”问题。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和扩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加大力度整治低保作风问题,有效解决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漏保”问题。落实低保延退制度。研究建立相对贫困人群扶弱帮困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牵头完善城镇贫困群众“两不愁三保障”政策,健全脱贫解困绩效评估、结对帮扶等机制,制定好贯彻深入推进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措施。
    5. 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实施省政府民生工程,全面做好我县社会救助提标提补工作。健全 完善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将符合条件的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指导低保行政文书规范运用。优化审核审批程序,建立以信息化核查为主,与入户调查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经济状况核查机制,强化长期公示作用。继续推进特困失能人员集中照护,实现特困失能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统一按城市特困供养执行。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和探视巡访。发挥临时救助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中积极作用,加强与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制度的衔接,完善“先行救助”“急难救助”,推行一次审批、分阶段临时救助方式,规范乡(镇、街道、园区)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提升社会救助整体效益。
    三、加快养老服务发展
    6. 健全养老服务政策体系。 贯彻落实《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并对照江西省养老服务“十四五”规划要求,认真编制好婺源县养老服务“十四五”规划。继续推进落实《婺源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0年)》,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职责和政策落实。
    7. 加强基本养老服务保障。 加大“党建+农村老年幸福食堂”建设力度,力争2020年建成并投入运营数达全县行政村总数的50%。推进县级福利院护理能力建设、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村级互助养老服务发展,努力建成县、乡、村三级衔接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公办养老院管理,完善入住评估轮候等政策。完善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机制,推动建立面向城乡其他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居家社区探访制度。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试点。完善经济困难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完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深化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试点。
    8. 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建立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强化养老院备案管理。加强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管理,集中整治一批重点隐患和突出问题,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推动养老服务领域政务公开和养老服务机构服务信息公开。建立完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激励政策,实施养老服务人员“领头雁”计划和养老护理员、养老院院长、老年社会工作者等从业人员培训提升行动。启动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推进老年人能力评估等工作。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
    四、健全儿童福利服务体系
    9. 加强困境儿童保障。 落实孤弃儿童各项保障政策,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规范落实“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收养家庭能力评估项目实施。 
    10. 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 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政策,大力实施“两提升、四关爱”行动。强化领导机构建设,完善工作协调机制,持续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推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关爱服务能力。指导实施农村留守儿童社会服务项目。
    11. 提升儿童关爱服务水平。 编制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十四五”专项规划,制定完善儿童福利工作相关标准及工作规程。开展儿童福利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及重大风险隐患排查“回头看”。
举办全县儿童福利工作培训班。落实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政策,推动开展相关工作。

    五、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
    12. 深入推进城乡社区治理。 聚焦“基础的社会治理”职能定位。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牵头协调作用,互联互通、聚势聚力、实干实效,扎实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认真对照上级要求,制定出台《婺源县城乡社区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持续开展城乡社区示范创建活动。以民政元素整合为核心,大力实施“三型”社区建设。制订全县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规范化、职业化发展。
    13. 大力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建设。 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组织实施全县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试点,健全和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研究制订村级协商议事规程,规范协调事项,促进农村基层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指导各村(居)制订完善村规民约,实现全覆盖。统筹推进全县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着力健全基层自治领域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目标任务。积极开展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选齐配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更好助力乡村振兴。
    六、创新社会组织服务和管理
    14. 深化登记管理改革。 发挥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加强社会组织分类管理,严格执法监察,织牢织密社会组织综合监管网。持续抓好社会组织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实现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全面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持续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加强和改革社会服务机构管理监督,结合年检和“双随机一公开”,清理“僵尸社会组织”,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对接国家社会组织法人库项目,推进“数字民政”社管系统建设。加强对社会组织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信用信息等相关数据的有效归集、共享和依法公示。
    15. 加大培育发展力度 。大力培育扶持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实施社会组织人才培养工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服务会员、服务行业作用,积极引导社会组织承担社会责任,参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平安建设等,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组织协商民主建设。
    七、稳妥推进区划地名管理工作
    16. 规范行政区划和界线管理。 健全行政区划调整专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依法决策机制,强化对行政区域调整效果评估等工作的管理。加强区划地名理论研究,开展区划地名调研月活动。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完成年度省、市(县)、乡界联检工作,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后行政区域线勘定。深化平安边界建设。
    17. 完善地名管理服务。 积极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进一步规范地名命名更名程序。加快地名信息化建设,推进“两图一志”地名普查成果转化步伐。规范地名标志设置,逐步建立完善地名标志服务体系, 充分运用发挥 中国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县”品牌效应, 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和传承,打造一批地名文化精品 。积极开展千年古镇申报工作。进一步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做好标准地名图录典志编纂工作,创新地名文化宣传。
    八、加强社会事务管理
    18. 提升救助管理服务质量。 制定 出台我县《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并抓好贯彻落实。加强部门协调,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推动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并有效运行。加大寻亲服务和落户安置工作,破解长期滞留的流浪乞讨精神病患者的落户安置问题。开展救助管理工作标准化建设,提升救助管理能力水平。进一步加强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和管理,加大身份查询力度,争取公安部门支持开展集中人像比对寻亲工作。
    19. 积极稳步推进惠民绿色文明殡葬改革。 全面完成省政府确定的殡葬“三年行动计划”各项目标任务。编制“十四五”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推进殡仪馆、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等殡葬设施完善提升,加强设施管理,建立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管理制度,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殡葬信息化建设,推进殡葬业务办理线上线下互动服务,推动“一网通办”。加强殡葬移风易俗宣传引导,组织开展群众性活动,做好清明节、春节安全文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继续开展殡葬服务机构“开放日”等群众性活动,倡导现代文明丧葬新风。巩固“住宅式”墓地和“三沿六区”散埋乱葬及大墓、豪华墓、活人墓治理成果,巩固火化率、提高骨灰入墓率,推进节地生态安葬。
    20. 推进婚姻登记便民服务水平。 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推进人脸识别、电子签名、电子证照等新技术应用,实现婚姻登记电子档案一体化管理。有效对接“赣服通”平台,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坚决遏止搭车收费,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充分发挥婚姻登记机关主阵地作用,倡导和谐婚姻家庭建设,推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工作。做好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工作。
    21. 完善残疾人保障体系。 建立健全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加强信息系统的管理和运用。推动实施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继续做好“福康工作”项目实施工作。
    九、推进慈善、社工和志愿服务发展
    22. 促进慈善和志愿服务事业发展。 建立慈善资源和社会需求对接机制。做好慈善组织认定和公开募捐管理,改进公开募捐备案工作,加强对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督。继续在全县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加大推广使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指导各单位志愿服务组织、社区开展志愿服务记录。加大慈善宣传力度,大力营造关心、支持慈善、志愿服务的社会氛围,优化慈善事业发展环境。
    23. 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作用。 推动落实民政领域开发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加大社工专业人才配备使用力度,推动全面落实对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社会工作者给予职业津贴的政策,实现民政领域社会工作人才率先发展。积极推进“三社联动”创新实践,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社工通过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充实基层民政服务力量。
    24. 规范福利彩票发行管理。 加大福彩宣传和销售站点扩增力度,不断优化站点布局, 提升福彩形象,强化市场竞争力。 加强 即开票大奖组销售力度,力争彩票销量不断增长。
    十、不断加强民政自身能力建设
    25. 科学编制婺源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如期完成“十三五”规划任务落实。合理谋划我县“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思路,认真编制婺源县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顺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力将民政规划重点内容纳入全县总体规划,形成合力推进我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26. 加快民政法治化标准化建设。 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切实加强党内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能力。加强学习宣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完善民政标准化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建立地方统一标准。
    27. 持续加强民政基层基础。 深入推进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巩固扩大基层民政工作成果。严格执行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严格控制督查检查考核项目。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监管,强化民政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和内部审计工作。持续开展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治,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严格统计数据核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全力化解矛盾纠纷,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强综治安全工作,落实行业安全管理责任,提高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水平。
    十一、坚持不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28. 全面加强民政队伍作风建设。 坚持 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深化党建引领,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持之以恒强化正风肃纪,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治理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和“怕、慢、假、庸、散”等作风玩疾。切实加强对局干部职工的监督和管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措施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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