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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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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婺源县民政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婺源县人民政府网站(民政局)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婺源县民政局联系(地址:婺源县蚺城街道天佑西路22号,电话:0793-7351554,邮编:333200)。

一、总体情况

2021县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强化举措,奋勇争先创新,积极推进各项责任落实和工作落实,不断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

一是决策公开。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意见征集形式涉及重大民生问题、社会关注度高的议题均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二是管理公开。严格按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环节流程,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三是服务公开。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名称、办理程序、受理条件、申报材料、审批和承诺时限等事项,并主动公开。同时依托 “赣服通”政务服务平台,全力推行备案业务网上办、查询服务掌上办,努力实现“一次不跑”或“最多跑一次”;四是结果公开。定期公开《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局重点任务的执行情况,向社会公开受到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复函;五是执行公开。及时发布了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等方面信息。2021年,共发布了养老服务信息35条,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信息64条。

(二)依申请公开

婺源县民政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2021年我局共办理了0项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数字化管理,加大数据公开力度。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规范性文件清理。

(四)平台建设

积极发挥婺源县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专题专栏)建设工作,做到公开方式多样化、网站集约化。依托行政服务中心平台,办理民政业务。在办理业务过程中结合政务服务公开要求,公开所有公开服务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五)监督保障

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体系,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推进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反馈群众关切的问题,进一步推动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纵深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3

 0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够,一些内容需要及时公开的未能按时公开。

二是信息公制度不够完善。

2.下一步改进措施

对涉及民生应及时公开的内容做到及时公开,同时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已在单位信息公开指南中发布依申请公开收费标准,2021年我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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