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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民政局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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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婺源县民政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婺源县民政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民政工作主针、政策、法规;拟定民政建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民政系统的行政执法;负责民政建设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和行业纠风工作;负责拟定全县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的相关规定、发展规划及配套措施;负责社会救助资金分配及使用监督;负责对全县社会救助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开展与社会救助相关的社会救助体系工作;主管全县福利院、光荣院、敬老院及服务对象管理工作;负责“三院”资金的分配及使用监督;负责对全县“三院”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福利事业单位管理;对城乡社会福利企业进行宏观管理并监督实施扶持保护政策;主管社会福利彩票的宣传、发行和销售工作;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指导全县城乡社区建设工作;承办村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域变更的报批工作;负责与毗邻省及省内市、县、乡(镇)的边界线管理和协商处理边界争议、纠纷工作;主管地名日常管理工作,拟订地名管理制度,指导地方地名管理工作;承担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性民间组织和涉外民间组织的成立审批、登记、撤销和管理工作;负责各地民间组织行政复议工作;主管婚姻登记和儿童收养工作,指导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推行殡葬改革,指导殡葬事业单位管理;负责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负责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财务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和管理;负责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全县老龄工作发展规划并拟定实施办法;督促、检查老龄工作在有关部门和各地的落实情况并综合上报;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3个,包括:婺源县民政局机关一个一级单位和婺源县社会福利院、婺源县殡葬管理所两个二级单位

本部门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41人,其中在职人员4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 0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7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报表另附(张)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10352.4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增加1049.38万元,增长11.3%;本年收入合计10352.43万元,较2021年增加2154.16万元,增长26.3%,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0352.43万元,占100%;事业收入 0万元,占0%;经营收入 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10352.4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0352.43万元,较2021年增加1049.38万元,增长11.3%,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587万元,占5.7%;项目支出9765.43万元,占94.3%;经营支出 0万元,占 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 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251.37万元,决算数为10352.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8%。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909.71万元,决算数为9713.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6%,主要原因是:部分上级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6.18万元,决算数为45.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7.1%,主要原因是: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增加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44.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预算未单独列支住房保障支出

(四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5.48万元,决算数为 457.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49.9%,主要原因是:有上级彩票公益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五)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91.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主要原因是:申请使用财政收回部分存量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569.29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509.11万元,较2021年增加181.64万元,增长55.5%,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待遇提高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6.38万元,较2021年减少81.26万元,下降75.5%,主要原因是:减少支出提高福利待遇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33.8万元,较2021年增加32.79万元,增长3246.5%,主要原因是:账务处理上的变化

(四)资本性支出 0万元,较2021年减少2.69万元,增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减少设备的购置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   16.03万元,决算数为16.0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 10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2.58万元,下降138.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 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10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支出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无因公出国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22.5万元,决算数为9.0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40.1%,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3.17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34批,累计接待1261人次,其中外事接待 0批,累计接待  0人次,主要为: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7.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10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 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13万元,决算数为7.0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53.9%,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6万元,增长9.4%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结转下年年末公务用车保有3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3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3.95万元,降低76.1%,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福利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4.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4.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4.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4.7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91.2%,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8.8 %。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应急保障用车主要是福利院工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是救助站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用车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80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8911.91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91.3 %。    

组织对“农村低保、城市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86.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预算编制到位率,预算支出的审核、跟踪及预算执行情况良好,预算编制严谨可控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803.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549.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2年度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分为95,达到优秀状态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我县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民政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党建统揽全局,以党史学习教育为主线,认真对表对标2021年省民政厅和市民政局年度高质量综合考核目标任务,切实强化举措,奋勇争先创新,积极推进各项责任落实和工作落实,不断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2.本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在开展绩效评价过程中,我部门认真做好此次评价的相关材料准备,认真对照绩效目标自评表,遵循实事求是、方法科学、主体独立、过程公开、数据可得、结果可用的原则,对我单位工作进行全方位自查和自评。

3.综合评价结论

通过本次自评,围绕资金项目的实际执行率,决策管理指标、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和10个三级指标,严格按照评价依据和标准,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客观公正的评价,得出综合评价结果为优。

4.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分析

5.履职完成情况:从数量、质量、时效等方面归纳反映年度主要计划任务完成情况。

1)产出数量指标情况分析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年预算数为9983.14万元,全年执行数为8911.91万元,全年执行率为89.27%,执行率基本达标,产出数量指标完成情况较好。

2)产出质量指标情况分析

我单位困难群众资金会在年初做好预算,以及对上级资金进行合理分配与拨付,满足困难群众资金发放。需要支出的资金拨付率达到100%,综上所述,产出质量指标完成情况好。

3)产出时效指标情况分析

我单位的困难群众资金属于中央直达资金,每月考核资金使用率,考核每月达标。但年末会有部分资金结转,综上资金使用时效基本达标。

6.履职效果情况: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如有)、生态效益(如有)等方面反映部门履职效果的实现情况。

1)社会效益指标:为了让困难群众的生活更好,更好的维护社会和谐,我们会经常开展困难群众慰问、街面巡视流浪乞讨儿童、寒冬送温暖等活动,促进社会更加和谐。

2)经济效益指标:我单位的困难群众资金发放对象包括城市低保、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流浪乞讨人员、孤儿等社会弱势团体,给他们的生活补贴可以是他们的生活水平有所提高,促进经济提升。

3)生态效益指标:我单位的殡葬改革项目,让全县的火化率达到了100%,,公益性墓地改善了以前的土葬对生态土地的破坏。

7.社会满意度及可持续性影响。

社会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85%;接受救助群众满意度90%。

8.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改进措施

1)原因:部分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滞后。主要由于部分项目需要政府采购,预算一体化系统与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相互关联,公开交易需要公示一个月,导致政府采购项目的流程时间太长,项目无法正常支付。

2改进措施: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到位率,加强预算支出的审核、跟踪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提高预算编制严谨性和可控性;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实行项目管理程序化,实现项目申报、实施、拨付,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效能,更好地履行生态文明建设职能。

9.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2022年度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分为95分。此次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我单位今年绩效评价考核的重要依据。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1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婺源县民政局2022年农村低保项目支出

主管部门

婺源县民政局

实施单位

婺源县民政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928.76

3,928.76

3,928.76

10

100%

10.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3,928.76

3,928.76

3,928.76

_

    上年结转资金

_

      其他资金

_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认真对表对标2022年省民政厅和市民政局年度高质量综合考核目标任务,切实强化举措,奋勇争先创新,积极推进各项责任落实和工作落实,不断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我单位结合年度工作目标,明确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制定三级指标,确立事中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机制,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全部项目完成目标,评价均为优良。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成本    指标 20分)

经济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

无成本

100%

10

10

社会成本指标

社会支持度

≥85%

100%

10

10

生态环境    成本指标

生态环境破坏

无破坏

100%

10

5

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产出
指标 (40分)

数量指标

金额

≥3800万

3928万

10

10

质量指标

资金拨付率

≥85%

100%

10

10

时效指标

资金使用时效

及时

100%

10

10

效益
指标 (20分)

经济效益
指标

促进经济

有所提高

100%

10

10

社会效益
指标

促进社会

有所提升

100%

10

10

生态效益
指标

保护生态

有所改善

100%

10

10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85%

90%

10

10

总分

100

95

评价等次

                  中 □         差□

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婺源县民政局2022年城市低保项目支出

主管部门

婺源县民政局

实施单位

婺源县民政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685.67

685.67

685.67

10

100%

10.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685.67

685.67

685.67

_

    上年结转资金

_

      其他资金

_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认真对表对标2022年省民政厅和市民政局年度高质量综合考核目标任务,切实强化举措,奋勇争先创新,积极推进各项责任落实和工作落实,不断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我单位结合年度工作目标,明确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制定三级指标,确立事中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机制,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全部项目完成目标,评价均为优良。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成本    指标 20分)

经济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

无成本

100%

10

10

社会成本指标

社会支持度

≥85%

100%

10

10

生态环境    成本指标

生态环境破坏

无破坏

100%

10

5

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产出
指标 (40分)

数量指标

金额

≥600万

685.67万

10

10

质量指标

资金拨付率

≥85%

100%

10

10

时效指标

资金使用时效

及时

100%

10

10

效益
指标 (20分)

经济效益
指标

促进经济

有所提高

100%

10

10

社会效益
指标

促进社会

有所提升

100%

10

10

生态效益
指标

保护生态

有所改善

100%

10

10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85%

90%

10

10

总分

100

95

评价等次

                  中 □         差□

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公开城市低保”、“农村低保项目部门评价报告(见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民政管理事务:指民政局行政单位及局机关的事业单位支出,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抚恤:指死亡抚恤。

社会福利:指老年福利、殡葬、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福利支出。

最低生活保障:指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临时救助:指临时救助支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指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医疗救助、老龄卫生健康事务。

城乡社区支出:指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农林水支出:指农业保险保费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指中央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地方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其他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

其他支出:指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城乡医疗救助彩票公益金、其他社会公益事业彩票公益金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1

婺源县民政局2022年城市低保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背景及主要内容:为了保障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3〕28号)、《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2〕171号)、《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的通知》(赣民发〔2013〕9号)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县人民政府于2003年和2006年分别颁布了《婺源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和《婺源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对人均收入低于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城乡居民,除县政府有特别规定的外,列入最低生活保障保障范围,应保尽保。低保项目实施至今,一直以实现 “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为救助目标,大力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初步建立了与我县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城乡统筹、多层次、全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为改善民生、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实施情况: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负责全县城乡低保工作的指导与实施,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进行监督管理工作。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2年我单位财政预算投入城市低保资金685.67万元,其中上级资金492万元,县级资金193.67万元。执行资金685.67万元,执行率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了保障本县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实现有效救助,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2.阶段性目标2015年,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婺源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婺府办字[2015]1号)作为本县最低生活保障项目操作细则,确保应保尽保,严格把好低保申请、审核、审批关,健全低保退出机制,确保低保救助公平、公正、公开。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自评目的。我单位通过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同时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对象和范围。补助对象为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特困户;因残疾、年老体弱,或家庭主要劳动力患有大病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自身无法维持基本生活常年贫困的农村特困户等,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生存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使低保对象共享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成果。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绩效自评原则。我单位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通过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绩效自评依据。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省级项目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财绩〔2022〕9号)文件结合工作,建立事前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构建事中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机制。为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根据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绩效自评。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对本单位的总体目标、总体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其中还对部门的整体支出个性指标包括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进行了详细的细化说明。  

4.评价方法。我单位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按照《江西省省级项目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采取定时自评、定点监控、及时跟踪、问题反馈和整改等多项措施,全面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确保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实施项目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5.评价标准。根据《江西省省级项目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及年初预算制定的绩效目标作为评价标准进行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一是成立由领导为组长的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领导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财务部门负责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二是建立事前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构建事中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机制

2.组织实施。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制定三级指标,确定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绩效考评实施方案,并开展相关绩效自评工作,得出绩效自评结论,形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通过本次自评,围绕资金项目的实际执行率,决策管理指标、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和10个三级指标,严格按照评价依据和标准,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客观公正的评价,得出综合评价结果为优。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成本指标

20分

经济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

无成本

100%

10

10

社会成本指标

社会支持度

85%

100%

10

10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生态环境破坏

无破坏

100%

10

10

产出指标

40分

数量

指标

金额

4000万

4601.4万

10

10

质量

指标

资金拨付率

85%

100%

10

10

时效

指标

资金使用时效

及时

100%

10

10

效益指标20分

经济效益指标

促进经济

有所提高

100%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促进社会

有所提升

100%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保护生态

有所改善

100%

10

5

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满意度

指标2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85%

90%

10

10

总分

100

95

自评结论

         中□    差□

总分高于90分(含)的结论为“优”,90~80分(含)为“良”,80~60分(含)为“中”,低于60分为“差”。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成立了由书记担任组长的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在编制项目预算时,由科室申报,财务股负责统筹,最终上预算编制专题会议讨论决定项目申报情况。

(二)项目过程情况

年初对2021年度整体和项目预算执行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组织管理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的梳理。

7月开展20221-6月财政预算绩效运行监控评估工作,及时开展自我评价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实际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11月召开专题会议,对2022年全面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深入分析问题及原因,积极做好下一步工作计划,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项目产出情况

我单位结合年度工作目标,明确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制定三级指标,确立事中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机制,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全部项目完成目标评价均为良。

(四)项目效益情况

政务服务工作项目:总体评价结果优。本单位整体支出的经济和社会综合效益良好,支出合理、规范、有效。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总结经验、完善管理。积极对此次自查自评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分析研究,查找原因,及时改进和调整,不断加强监督和管理,迅速提高财政支出管理绩效水平。

2.强化意识,提高效益。进一步强化我单位领导班子的绩效管理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通过强化学习培训,来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内涵,提升干部职工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推进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今后,需增强工作可预见性,编制绩效目标时,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的前瞻性。

六、有关建议

建议财政部门加强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件2

婺源县民政局2022年农村低保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背景及主要内容:为了保障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3〕28号)、《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2〕171号)、《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的通知》(赣民发〔2013〕9号)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县人民政府于2003年和2006年分别颁布了《婺源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和《婺源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对人均收入低于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城乡居民,除县政府有特别规定的外,列入最低生活保障保障范围,应保尽保。低保项目实施至今,一直以实现 “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为救助目标,大力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初步建立了与我县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城乡统筹、多层次、全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为改善民生、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实施情况: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负责全县城乡低保工作的指导与实施,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进行监督管理工作。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2年我单位财政预算投入农村低保资金3928.76万元,其中上级资金2700万元,县级资金1228.76万元。执行资金3928.76万元,执行率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了保障本县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实现有效救助,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2.阶段性目标2015年,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婺源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婺府办字[2015]1号)作为本县最低生活保障项目操作细则,确保应保尽保,严格把好低保申请、审核、审批关,健全低保退出机制,确保低保救助公平、公正、公开。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自评目的。我单位通过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同时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对象和范围。补助对象为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特困户;因残疾、年老体弱,或家庭主要劳动力患有大病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自身无法维持基本生活常年贫困的农村特困户等,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生存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使低保对象共享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成果。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绩效自评原则。我单位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通过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绩效自评依据。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省级项目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财绩〔2022〕9号)文件结合工作,建立事前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构建事中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机制。为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根据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绩效自评。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对本单位的总体目标、总体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其中还对部门的整体支出个性指标包括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进行了详细的细化说明。

  4.评价方法。我单位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按照《江西省省级项目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采取定时自评、定点监控、及时跟踪、问题反馈和整改等多项措施,全面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确保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实施项目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5.评价标准。根据《江西省省级项目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及年初预算制定的绩效目标作为评价标准进行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一是成立由领导为组长的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领导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财务部门负责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二是建立事前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构建事中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机制

2.组织实施。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制定三级指标,确定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绩效考评实施方案,并开展相关绩效自评工作,得出绩效自评结论,形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通过本次自评,围绕资金项目的实际执行率,决策管理指标、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和10个三级指标,严格按照评价依据和标准,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客观公正的评价,得出综合评价结果为优。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成本指标

20分

经济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

无成本

100%

10

10

社会成本指标

社会支持度

85%

100%

10

10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生态环境破坏

无破坏

100%

10

10

产出指标

40分

数量

指标

金额

4000万

4601.4万

10

10

质量

指标

资金拨付率

85%

100%

10

10

时效

指标

资金使用时效

及时

100%

10

10

效益指标20分

经济效益指标

促进经济

有所提高

100%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促进社会

有所提升

100%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保护生态

有所改善

100%

10

5

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满意度

指标2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85%

90%

10

10

总分

100

95

自评结论

         中□    差□

总分高于90分(含)的结论为“优”,90~80分(含)为“良”,80~60分(含)为“中”,低于60分为“差”。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成立了由书记担任组长的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在编制项目预算时,由科室申报,财务股负责统筹,最终上预算编制专题会议讨论决定项目申报情况。

(二)项目过程情况

年初对2021年度整体和项目预算执行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组织管理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的梳理。

7月开展20221-6月财政预算绩效运行监控评估工作,及时开展自我评价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实际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11月召开专题会议,对2022年全面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深入分析问题及原因,积极做好下一步工作计划,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项目产出情况

我单位结合年度工作目标,明确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制定三级指标,确立事中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机制,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全部项目完成目标评价均为良。

(四)项目效益情况

政务服务工作项目:总体评价结果优。本单位整体支出的经济和社会综合效益良好,支出合理、规范、有效。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总结经验、完善管理。积极对此次自查自评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分析研究,查找原因,及时改进和调整,不断加强监督和管理,迅速提高财政支出管理绩效水平。

2.强化意识,提高效益。进一步强化我单位领导班子的绩效管理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通过强化学习培训,来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内涵,提升干部职工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推进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今后,需增强工作可预见性,编制绩效目标时,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的前瞻性。

六、有关建议

建议财政部门加强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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