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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火炼真金!婺源这些抗疫战将拟获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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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及时奖励

对象的示(第一批)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婺源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挺身而出、扎实工作,始终奋战在疫情防控斗争第一线,涌现出许多先进典型、先进集体。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2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人社部规〔2018〕4号)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对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表现突出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及时予以奖励的通知》(赣组电明字〔2020〕2号)文件精神,为表彰先进,进一步凝聚力量,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拟对在婺源县疫情防控斗争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首批及时奖励,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一、集体嘉奖(3个)

      县人民医院

      县公安局(含交警大队)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个人嘉奖(26人)

      1.支援湖北医疗队员5人:汪玉枝(县中医院)、齐秋梅(县中医院)、董日(县中医院)、王利芳(县中医院)、李萍(县妇幼保健院)。

      2.支援鄱阳医疗队员6人:吴晓明(县人民医院)、程翠云(县妇幼保健院)、邵贵珠(县妇幼保健院)、李莉(县中医院)、查巧菲(县人民医院)、郑灶煌(中云镇中心卫生院)。

      3.县人民医院感染科第一批参加救治确诊病例的医务人员5人:朱永钦、余正元、程灶鸿、韩骏华、程秋丽。

      4.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第一批参加流调及取样的工作人员4人:程丽红、程媛、詹晓明、章春和。

      5.医学观察点第一批参加护理首批密切接触者的工作人员6人:施建民(县中医院)、王微(县中医院)、匡明秀(县中医院)、方  超(县中医院)、何福娌(县妇幼保健院)、江燕红(蚺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公示时间:2020年2月19日至2020年2月25日。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举报电话:婺源县委组织部干部科7363966

     婺源县人社局事业股  5263963 

 

                       

 中共婺源县委  婺源县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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