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中共婺源县委办公室 婺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研学旅行产业发展的意见
【字体:   

各乡(镇)党委、政府,蚺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研学旅行服务规范》《关于推进全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 》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婺源县研学旅行产业的发展,打响婺源乡村研学品牌,为“发展全域旅游 建设最美乡村”注入新的活力,促进我县旅游产业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实践育人途径,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书本知识和生活经验深度融合,着力提高全民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激发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的热爱之情。坚持按照 “发展全域旅游 建设最美乡村”的总体要求,以优质旅游、全域旅游为引领,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品结构,通过研学旅行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婺源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全面提升婺源旅游产业的发展水平。

二、发展目标

依托并充分发掘婺源厚重的文化底蕴、扎实的基础教育以及丰富的生态旅游资源,坚持“行中去悟、实践中学、学以致用”的理念,把研学旅行作为新兴旅游业态培育,作为撬动全域旅游新的增长极,规划、开发研学旅行项目,拓展研学旅行市场,建设一批具有我县文化特色和示范带动作用的研学旅行基地(营地),培养一批高素质研学旅行师资队伍,研发一批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建立一套管理规范、责任清晰、保障到位的研学旅行工作常态长效机制,探索创新全生命周期研学旅行教育模式,形成人人广泛参与、活动品质持续提升、文化氛围健康向上的研学旅行发展体系。

力争到2025年,建成国家级研学旅行基地(营地)2家、省级研学旅行基地(营地)5家、市级研学旅行基地(营地)20家、县级研学旅行基地(营地)50家,开发10条以上以基地(营地)为核心的研学旅行精品线路,全县接待研学旅行人次在2020年基础上每年递增10%以上,将我县建设成为全国知名的乡村研学旅行目的地。

三、工作任务

(一)建设一批高质量、示范性的研学旅行基地(营地)。旅行是形式,研学才是本质,优秀的研学旅行教育活动项目必须具备规范化、系统化、课程化。各地相关各部门要密切合作,根据研学旅行育人目标,依托现有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红色教育资源和综合实践基地、大型公共设施、知名景区景点等,加强与国内研学旅行专业团队的合作,遴选建设一批以自然资源、红色资源、人文资源、科技资源等为主的研学旅行基地(营地)。重点建设打造突显以朱子国学文化、徽州文化传承、茶文化、生物科普(鸟类观察)、非遗展示、乡村振兴、农耕文化、红色文化、廉洁文化、摄影、写生绘画、拓展(团建)、商旅、民俗探索、地质科考、体育等为主题的研学基地,满足中小学生、各行业从业者、不同年龄段全生命周期研学与旅行的需求。

(二)培养一批高素质、专业性的研学旅行从业人员队伍。高素质的专业研学从业人员队伍,是推进研学旅行产业加快发展的重要保证。要着力加强研学人才培育,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研学从业人员队伍,提高研学旅行在课程开发、主题确定、组织管理、后勤保障及安全管理方面的研学旅行基地(营地)。一是积极引进研学专业人才。实施引智工程,加强与国内高校旅游院系、科研机构的合作,引进高素质的旅游研学产业人才;二是培训研学旅行从业人员。加强与国内各旅游协会、研学机构等对接联系,强化从业人员培训,提升研学旅行从业人员的服务水平。三是开展县内干部研修工程。一方面,适时组织县内干部到全国研学旅行示范基地(营地)考察学习,另一方面,完善和优化考核评价体系,把服务研学旅行产业促进旅游发展作为检验干部能力水平、考察使用干部的主要指标。

(三)筛选一批高品质、规范性研学旅行精品线路。要指导推动以研学旅行基地(营地)为核心、周边基地为辐射圈的研学旅行基地群建设,打造基地(营地)辐射式研学线路。充分利用我县红色资源、绿色资源、古色资源的丰富资源优势,围绕“红色之旅”主题,利用我县丰富的红色资源,开展“寻访红色足迹、传承红色基因”研学旅行活动;围绕“绿色之旅”主题,利用我县丰富的绿水青山、美丽乡村、特色小镇、生态保护区、森林公园、休闲公园等资源开展研学旅行活动;围绕“古色之旅”主题,利用我县丰富的文化遗产、非遗传承、名人足迹、地域风情、博物馆藏等开展研学旅行活动;围绕“文化之旅”主题,利用朱子文化、茶文化、民俗文化等开展研学旅行活动。打造一批主题串联式研学线路,积极探索打造特色化系列品牌线路。

(四)建立一套高效力、创造性的研学旅行发展机制。建立一套管理规范、责任清晰、保障到位的研学旅行教育工作机制,探索创新全生命周期研学旅行教育模式。县研学办牵头建立县级基地(营地)准入标准、退出机制和评价体系,统筹做好基地(营地)和服务机构的审核与认定,适时给予授牌并推荐申报市级、省级和国家级研学旅行基地(营地)。加强规范管理,建立考核制度,对基地(营地)和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进行督查评价体系。

1.明确课程保障。认真配置适合市场需求的研学旅行基地(营地)课程,引导指导基地(营地)按照开放性、融合性、体验性、生活性原则,明确课程性质、理念、目标、内容和实施方式等,切实解决“只旅不学”、“只学不旅”的现象,保证研学旅行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2.明确建设准入标准。制定婺源县研学旅行基地(营地)管理办法,对研学旅行基地(营地)实行准入制管理。符合条件的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县研学办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后,提交县研学旅行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为研学旅行基地(营地)。

3.明确认定标准程序。根据婺源县研学旅行基地(营地)管理办法,明确基地(营地)等级认定标准、申报程序等。县级研学旅行基地(营地)实施动态管理,定期评估考核。已认定为县级基地(营地)的,达到标准的,方可逐级申报市、省、国家级的基地(营地)。县研学办牵头核定申报对象,提交县研学旅行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对符合标准要求的基(营)地进行授牌。

4.明确服务规范。依据原国家旅游局《研学旅行服务规范》标准,明确服务提供方基本要求、人员配置、研学旅行产品、研学旅行服务项目、安全管理、投诉处理等服务内容,规范研学旅行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引导和推动研学旅行健康发展。

5.明确评价退出机制。建立研学旅行基地(营地)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若机构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时前置条件的;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出现人员伤亡的;发生严重舆情等事件,在社会上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列为行业重点整治对象,业务主管部门提交摘牌书面意见的;一年内没有接待研学旅行团队的;其他原因必须摘牌退出的。经核查确认后,予以摘牌退出处理。

6.明确安全保障。研学旅行基地(营地)完善安全出行保障机制,开展活动必须投保责任险,确认是否购买意外险,要有安全服务人员全程参与服务与管理。要通过多种形式,强化参与研学活动人员的安全培训,增强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委托开展研学旅行的基地(营地),要与有旅行社服务资质、信誉好的被委托企业签订协议书和安全责任书,明确被委托基地(营地)承担研学旅行的工作要求和各方安全责任。基地(营地)在组织活动期间,若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实行研学旅行备案制度,各研学旅行基地(营地)、承办机构一次性接待30人以上(含30人)研学旅行人员团队,实行一团一档制,做好档案资料,并向县研学办报备。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县委、县政府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各乡(镇、街道、园区)党(工)委书记为成员的婺源县研学旅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研学旅行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研学办),设在县旅发中心,县旅发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县研学办日常工作,及时协调解解决问题,确保研学旅行工作有序、顺利、深入推进。

(二)强化政策扶持。《婺源县关于深入推进研学旅行产业发展的意见》出台后,对获评国家级、省级研学旅行基地(营地)且正常运行的,经县研学旅行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县财政给予一定的奖励,同一基地(营地)获得的奖励按就高原则计算奖励额,不累计计算。具体为:

1.获国家部委批准授牌的研学旅行基地(营地),先一次性奖励6万元。如年接待研学人员达到5万人次(含5万人次)以上的,再一次性奖励4万元;

2.获省委、省政府部门批准授牌的研学旅行基地(营地),先一次性奖励3万元。如年接待研学人员达到2.5万人次(含2.5万人次)以上的,再一次性奖励2万元;

对建设基地(营地)的企业,符合旅游信贷通条件的纳入旅游信贷通支持。相关部门应配合基地(营地)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教育部门要把研学旅行正式纳入教育教学计划,尽快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婺源县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文化旅游部门要指导协调县内各景区景点、文化场馆等,制定针对研学旅行的门票优惠相关措施,实行市场化双向选择。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执行儿童、老龄人票价优惠政策。引导、鼓励和支持县内餐饮、住宿等相关企业加盟“研学基地(营地)”,为研学旅行的游客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监管管理,主动做好服务,为全县研学旅行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强保障。

(三)强化资金保障。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研学旅行基地(营地)奖补资金及全县研学旅行产业发展所需资金等,由县财政予以保障。各地各有关单位可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筹措研学旅行经费,探索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承担的多元化经费筹措机制,鼓励通过社会捐赠、公益性活动等形式支持开展研学旅行。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各单位、研学旅行基地(营地)要充分利用自有的媒介资源,对“研学基地(线路)”进行宣传报道,提高“研学基地(线路)”的知名度。宣传部门要及时将全县研学旅行活动的开展情况、典型经验和做法进行宣传报道,积极发挥主流媒体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强化研学旅行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研学旅行的良好社会环境与舆论氛围。建立相应的信息发布平台,加强与国内研学旅行机构的联系,紧跟现代旅游的步伐,把握研学旅行的市场需求,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服务。

共婺源县委办公室

婺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12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