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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林业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林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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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林业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现将《2018年全省林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江西省林业厅

2018228

2018年全省林业工作要点

2018年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做好2018年全省林业工作意义重大。根据中央和省对今年工作的各项部署,以及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和全省农村工作会议暨新农村建设现场推进会的要求,今年全省林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改革创新林业体制机制,着力提升森林质量和绿化水平,切实加强林业资源保护,积极发展生态富民产业,加快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为开启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建设新征程、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作出新贡献。

全年主要目标是:完成70万亩年度造林任务,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3.1%;完成森林抚育、低产低效林改造、封山育林等森林经营面积900万亩左右,力争建成20个森林经营样板基地;创建1个国家森林城市、5个以上省级森林城市和150个省级乡村风景林示范点;加快提升油茶、毛竹等传统产业,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建成30个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和8-10个林下经济示范县,支持做大做强家具产业,力争2018年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增长10%以上,总量达到4600亿元。

具体工作打算是:突出一个主题,推进三大创新,抓好五项行动。

一、突出“一个主题”。突出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这个主题,着力在重大林业生态系统保护恢复、森林和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林业执法和监管机制改革、绿色产业发展、林业生态扶贫等重点领域,形成一批具有江西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林业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成果,推动我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取得更大进展,使我省林业生态质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

二、推进“三大创新”。一是加快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创新。创新“三权分置”林权管理模式,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户通过转包、出租、互换、入股等方式,稳步推进林地流转,促进林地适度规模经营,提升林业集约化经营水平和效益。推进省、市、县、乡、村五级林权流转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启动开展乡、村两级服务平台试点,促进林地流转更加顺畅、规范、有序。二是深入推进国有林场管理创新。以全面开展省级示范林场建设为抓手,加快改造低产林,扩大合作造林规模,创新资源管护方式,改善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同时发展林下经济和森林休闲康养等生态产业,增加林场和职工收入,建设一批充满发展活力的新型国有林场。选择1-2个森林资源丰富、生态环境良好的国有林场,开展森林特色小镇建设试点。三是积极推进林业投融资机制创新。加快组建林业要素交易平台,推动实现资源变资产。协调建立贷款人、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等多方参与的林业金融服务平台,努力扩大林权抵押贷款渠道和规模。用好中央财政林业贴息贷款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林业发展中的杠杆作用。推动更多市、县利用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银行贷款,支持国家储备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巩固扩大森林保险覆盖面,完善保险服务,解决各类资本投资林业的后顾之忧。积极实施欧投等国外林业贷款项目,扩大林业融资总量。

三、抓好“五项行动”。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生态更加宜居、绿色产业更加兴旺、林农生活更加富裕。

一是抓好国土绿化和森林质量提升行动。精心组织开展全省新春植树活动,持续抓好长江防护林、珠江防护林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大力实施以赣南等原中央苏区为重点的低产低效林改造工程。启动吉安市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出台《江西省森林经营规划(20162050年)》,推动编制县级森林经营规划;着手编制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基本建成全省森林经营规划体系,推进森林科学经营,建成一批森林经营样板基地。支持萍乡市2018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现11个设区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全覆盖。指导崇义、武宁县和其他有条件的县(市)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启动“森林示范乡镇”创建工作,继续抓好乡村风景林建设,助力乡村更加“生态宜居”。在高铁、高速公路两旁等重要生态区域,大力推广乡土树种和彩叶珍贵树种造林,实现美化、彩化、珍稀化,促进美丽江西建设。

二是抓好森林和湿地资源保护行动。探索和推动建立“林长制”,强化各级地方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科学规划和合理利用林地资源,严格林地定额管理,严把征占用林地审核关,促进集约节约用地。加强林木采伐管理。完善天然林保护管理体系,抓好天然林停伐、管护协议签订工作,切实把纳入保护范围的天然林资源保护好。强化公益林管护,在铜鼓、遂川、湾里等县(区)先行试点开展重要生态区非国有商品林赎买工作。稳步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认真抓好林业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全面推进全省专业森林消防队正规化建设和省、市、县森林防火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快靖安航空护林机场及上饶、赣州、宜春值班驻防站点建设。强化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着力提升森林火灾防控能力,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重点抓好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圆满完成《2015-2017年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责任书》国家考核验收。加大监测力度,切实做好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防范工作。开展退化湿地修复,扩大湿地生态补偿试点。公布《江西省第二批省重要湿地名录》,进一步强化对城区湿地资源的保护。加大“一区两园”建设力度,力争2018年新设立1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处省级以上森林公园,2处省级以上湿地公园。持续深化森林公安改革,积极开展“严打生态犯罪 护航美丽江西”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林地、林木、古树名木、湿地资源、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林区、湖区安全稳定。开展全省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综合效益评估、第七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和林地变更调查常态化工作、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加快构建全省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为我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提供可靠数据支撑。

三是抓好绿色产业扶贫行动。认真落实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行动计划》,重点发展油茶、竹产业、香精香料、森林药材、苗木花卉、森林景观利用等六大产业。按照“中国药都”振兴工程建设部署,重点支持樟树等地开展“三子一壳”等道地药材、特色药材及药食同源药材基地建设,力争全省新增森林药材种植面积15万亩。推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运作模式,建设高产油茶35万亩。大力支持茶油品牌整合,加大宣传推介力度,积极打造江西油茶知名品牌。加快竹笋产业发展,建设笋用林基地3万亩。建设香精香料及其他林化原料林2万亩,加强天然芳樟醇等产品品牌建设。完成森林风景资源质量提升5万亩,新增各类森林旅游目的地30处,授牌10个省级森林体验和森林养生基地,推动年综合森林旅游收入大幅提升。办好第五届中国中部家具博览会,提升南康家具千亿产业集群辐射带动作用。在加强贫困地区生态保护的同时,大力实施林业重点生态工程,精准落实生态护林员岗位,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推动林业生态扶贫、就业扶贫、产业扶贫,助力我省扶贫攻坚。力争2018年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突破4600亿元,继续保持全国第一方阵。

四是抓好林业科技示范行动。大力实施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森林质量提升等项目,建设一批科技含量高、可复制推广的示范基地。支持江西农大、省林科院等单位协同申报鄱阳湖流域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国家林业局重点实验室,力争实现我省林业国家重点实验室零的突破,为我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提供科技支撑。完善全省森林食品基地布局,丰富森林食品基地产品,开展第5批江西省森林食品基地认定。加强基层林业科技推广站建设,针对林农需求开展“订单式”培训服务,大力实施林业科技扶贫,助力乡村振兴。针对年初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给林业带来的受灾情况,加强毛竹、天然阔叶林等灾后恢复技术推广应用,为灾后受损森林资源恢复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五是抓好林业治理能力提升行动。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学习教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继续整治“四风”问题,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不断提升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水平。加强法治林业建设。大力宣传贯彻《江西省林木种子条例》,启动《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江西省森林公园条例》《江西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规修订工作。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林业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进一步精简林业行政审批。稳妥推进林业综合执法改革,加强林业工作站、木材检查站等履职能力建设,提升队伍执法素质和水平。加强智慧林业建设。推进智慧林场、智慧苗圃等智慧林业工程和“互联网+”业务系统建设。加快林业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实现资源数据共享,为林业科学管理提供信息化平台,不断提高我省林业现代化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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