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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林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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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婺源县林业局根据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婺源县林业局联系(地址:金庸大道南侧,电话:0793-7216516,邮编:3332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婺源县林业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围绕林业中心工作及时、准确、规范地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升我县林业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公开各类信息共53条,其中概况信息1条、法规文件3条、发展规划1条、工作动态43条、人事信息1条、财经信息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 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事项,在全年的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摆在突出位置,2023年我局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对政府信息中的“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等栏目按照程序进行发布,做到及时、准确的对外发布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我局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平台保障工作,做到平台栏目维护更新及时。通过婺源县林长制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准确公开林业信息,同时向广大居民提供政策法规、政策解读、林业科普等咨询服务,大力提升林业信息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明确专职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更新,分管领导及时督促,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负责,明确内容审核、保密审核等职责,杜绝出现错误、敏感等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零差错”,保证信息及时性规范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由于林业工作业务繁杂、涉及面广,许多时效性强的信息不能够及时有效发布。
   二、信息公开质量参差不齐,大部分为常规工作动态类信息,信息质量有待不高。
   2023年,我局将加强与局内部股室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全局工作最新进展,细化公开内容,同时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已在单位信息公开指南中发布依申请收费标准,2023年我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对照我县2023年政务公开任务分解表,与各责任单位做好工作协同,主动提供信息,围绕林业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问题,涉及我局的各项任务均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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