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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林业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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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婺源县林业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婺源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婺源县林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婺源县金庸大道左侧,电话:7216516,邮编:3332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婺源县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要求。同时积极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规定和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63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未因信息公开不当,出现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婺源县林业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稳步推进、逐步规范。一是申请渠道逐步完善。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受理平台、电话申请、书面信函、当面申请等多种渠道,为公众提供方便的申请受理渠道。二是办理程序逐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受理、审查、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不断完善。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明确主动公开工作各个环节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格实行信息编写、审核和报送各环节层层把关负责制,严把信息质量关口,重要信息由主要领导审签。三是实行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坚持“先审核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原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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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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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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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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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信息人员认识上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不够完善全面,部分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为此,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继续拓宽公开渠道,增加公开内容,充分利用公众媒体、上级信息载体的渠道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二是突出重点,抓好关键,规范形式,积极探索,针对群众和社会关注的难点、热点的问题,进行重点公开。

三是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保证政务公开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今后,我局将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我县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夯实工作基础,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中公开内容、依申请公开范畴的研究,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已在单位信息公开指南中发布依申请公开收费标准,2021年我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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