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 源 县 财 政 局
婺源县教育体育局
婺财教〔2024〕2号
关于下达2024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和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计划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
依据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印发的《江西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赣财教〔2023〕2号)、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饶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饶市惠民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一卡通"发放工作方案>的通知》(饶人社字〔2021〕108号)有关规定,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教指〔2023〕60号)、《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赣财教指[2023〕44号)文件内容,我县2024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及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已通过学生申请、学校初评、名单公示、县级审核等程序,确定了列入2024年春季学期寄宿生生活补助范围的学生有1832人,小学每人补助625元,初中每人补助750元,补助资金130.1625万元;确定了列入2024年春季学期非寄宿生生活补助范围的学生有1847人,小学每人补助312.5元,初中每人补助375元,补助资金60.90625万元,两项共计191.06875万元,支出列 “20502”教育支出。
附件:2024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贫困生生活费补助计划情况表
婺源县财政局 婺源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5月14日
婺源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4年5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