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婺源县委教体工委关于弋阳县交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10日至6月20日,弋阳交叉巡察组对婺源县委教体工委进行了联动交叉巡察。7月13日,弋阳交叉巡察组向婺源县委教体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三个月来,我们认真贯彻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落实落细问题清单,对反馈的问题逐一研究,抓好整改。现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坚定坚决态度做好巡察整改。县委教体工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制订下发《中共婺源县委教体工委关于认真做好弋阳交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文件,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部门,实行责任到人等具体举措。
(二)履行整改责任,以动真碰硬的举措落实巡察整改。及时召开整改工作会议,对反馈的问题逐一研究布置整改。对立行立改的问题和县委主要领导交办的问题立即整改。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股室长和中小学书记校长任成员的领导机构。针对分析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46个问题,领导小组逐项分解,提出了109条整改措施。深刻剖析问题,深挖问题根源,在完善、拓展和深化上下功夫,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
(三)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力有序进行。把整改落地见效与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目前,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提出的46个问题,已完成43个问题的整改工作,完善制度6项,整改工作均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同时,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和局直属机关纪委、人事股、计财股加强师德师风、学校财务等方面的监督工作,力求把解决具体问题与破解共性问题结合起来,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些制度,实现整改落实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弋阳交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县委教体工委将反馈的3大方面问题细化分解为46个具体问题,提出了109条整改措施,制定出台了6项制度文件。截至2023年10月12日,46个问题中,有43个完成整改,占93.5%;3个正在推进,已完成整改的继续巩固成效。整改过程中处理4人,其中留党察看并政务撤职1人、党内警告1人、诫勉谈话2人(说明:上述处理人数不含单独接受巡察的科级学校)。46个问题涉及的109条整改措施,已完成105条,占96.3%。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县委工作要求不到位,推动全县教育体育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
(1)关于“学用结合不到位,学习未走深走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实行阳光均衡分班。8月份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编班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从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必须实行阳光均衡分班,均衡配备师资、电脑随机编班、公开分班过程,确保每一个班任课教师团队能力大体相当,确保每个班人数及各种指标基本均等。8月28日,县教体局对城区3所初中七年级新生进行了统一均衡分班,其他学校也要按要求进行均衡编班。实行阳光均衡分班成效显著,社会反响好。二是持续深入实施“双减”政策。在全县中小学中推行“1+N”课后托管服务新模式,确保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在校期间,每天有一节作业辅导类服务和至少参加一项兴趣类活动或社团拓展类活动。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水平,各校将课后服务内容、时间、场地、教师、班额等要素的安排公开在“婺源县课后服务平台”,让学生、家长自主在平台选课。将“双减”“五项管理”纳入每月督导内容,持续增强督导力度。三是不断深化新高考改革。不断强化“新课程、新教材、新高考”改革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省、市、县、校四级培训,全面提升普通高中教研员、校长和教师实施新课程、新教材的综合能力;今年9月,制定《婺源县普通高中结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由天佑中学、紫阳中学两所省级优秀重点高中结对帮扶新建的文公中学,全面提升全县高中学校办学水平;9月成立“婺德普通高中教研联盟”,婺源县和德兴市7所学校深度合作,积极开展高三年级物理学科二轮复习教学观摩研讨会、高二年级新课改数学学科青年教师教学观摩研讨会等紧跟课改、着眼高考的活动,有效推进普通高中校际间的合作交流。
(2)关于“制度落实不到位,‘第一议题’落实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每周五党建办准备好下一次“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和学习材料,并交办公室。每次县委教体工委会议时都先进行理论学习,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有领学。
(3)关于“规则执行不到位,制度化学习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印发了《2023年县委教体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按照县委宣传部下发的学习提示,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抓好理论学习,理论中心组学习有领学,班子成员围绕一个主题轮流研讨发言。
(4)关于“落实机构改革不彻底,教体局未按照2019年‘三定方案’要求进行配置,存在超编的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中):一是教体局统筹管理体育经费,规范单位公章管理,收回机构改革前的公章,切实做到统一启用县教体局公章。二是落实机构改革,严格执行“三定方案”,确保“超编不进人”,2027年底解决超编问题。目前我局人员情况:1.行政编制11名,现有10人,2023年7月前退休3人;2.教学研究中心:编制55名,实有75人(2023年退休2人,2024年退休8人,2025年退休3人,2026年退休4人,2027年退休7人);3.教育考试中心:编制7名,实有7人。我局核定编制数为73个,目前现有人员超编21人,预计2027年底完成整改。
(5)关于“责任督学督导效果待提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1)优化督学队伍配备,新聘了5位退居二线的校长担任专职督学,加强了督导队伍的力量;(2)围绕教育中心工作,制定了《2023-2024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计划》,指导责任督学开展挂牌督导工作,每月整理收集督学在督导中发现的学校在管理和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督导学校整改;(3)制定《婺源县责任督学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加强对责任督学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推进挂牌督导工作有效落实。
(6)关于“民办幼儿园监管有短板,存在无办学资质民办幼儿园违规招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近年来我县每年定期开展无证园摸排治理工作,今年6-7月份我县又按照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无证幼儿园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在我县全面开展了无证幼儿园摸底排查工作,由属地政府根据“准入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进行联合执法,通过准入、整改或取缔的方式将我县无证园全部治理完成。贝贝早教园于2022年7月被摸排出擅自招收幼儿园学生,经管辖片区学校紫阳六小、管辖镇政府紫阳镇政府和教体局实地查看,按无证园治理要求责令其进行整改,并由紫阳六小负责对其进行日常安全及业务监管,该园于今年8月份整改完成,并于8月21日取得教体局颁发的办学许可证。
(7)关于“推动基础教育体育设施建设有差距,目前婺源县50所中小学(含幼儿园)中却仍有23所学校未建设塑胶运动场,运动场地为硬质水泥地,学生体育运动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中):教体局与县财政局、社体中心沟通协商,争取安排部分体彩公益金用于学校塑胶运动场建设,同时,每年底及时与社体中心沟通,确保学校塑胶运动场建设纳入社体中心年初预算,逐步消除体育运动安全隐患。
(8)关于“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存在不足。截至目前,仍有4所学校未实现书记、校长一肩挑”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落实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7月,对古坦学校等未完成的学校进行调整,婺源县江湾小学、沱川学校、古坦学校、特教学校调整为一肩挑。8月,紫阳一小党总支也已按要求配备了校长,做到了分设。县委已按科级学校书记、校长分设的要求,已对天佑中学校长和文公中学书记、校长进行考察任命,目前均已到位。
(9)关于“消除唯分数、唯升学率的评价导向用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通过婺源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婺源教育公众号向社会、家长“晒”出各校课表,接受社会和家长监督。二是已将学校课程开设情况列入年度绩效考核。三是已将义务教育课程实施情况纳入中小学责任督学每月挂牌督导范围,形成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
(10)关于“思想政治教育存在短板,校长未真正进入教室为学生上思政课,专职思政课教师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中):(1)为督促校长为学生上思政课“进教室、入课堂”,在新学年评估方案中明确书记(校长)必须兼任思政课教学这一要求;(2)新学年新招聘思政课教师2人;(3)8月22日,婺源县教学研究中心召开了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思政教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教材”暨集体备课专题研讨会议,我县各中小学(幼儿园)相关课程教师七十余人参加了研讨会,这对进一步加强我县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4)为促进学校思政教育工作,拟准备在11月中下旬开展“学习新思想、书记上党课”思政课教学展评活动,并以此推进思政教师业务能力提升。
(11)关于“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城区中小学仍不同程度存在大班额、大校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1)多措并举化解存量大班额。2023年新学期,通过采取校内扩建、增加班级、重新编班等措施,共化解存量大班额108个,目前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只有7个大班额班级,占比0.68%,远低于义教阶段大班额控制在2%以内的省定标准。(2)严肃招生行为。通过赣服通“就学一件事”开展城区招生,实现了入学材料多部门联审联办,家长一次不跑。有效杜绝了利用虚假材料入学,人情招生等情况,秋季开学起始年级无一个大班额班级。(3)音体美师资配备。近几年来我们每年把思政、音体美专职教师纳入教师招聘计划,且在岗位设置上侧重农村边远学校,争取让农村孩子享受优质教育,推动婺源教育高效均衡发展。近三年来,我县陆续招聘思政课教师和音体美专职教师14名。我们将进一步调研各校专职教师的缺口人数,继续向政府部门申请增加招聘专职教师人数,并将心理健康教师纳入招聘计划,逐步达到配备目标。
(12)关于“超学位招收借读生并收取借读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县教体局下发《关于做好全县普通中小学校学籍数据排查整改及大班额化解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县各校认真开展学籍数据排查,确保学籍数据准确无误,人籍一致。并明确将对违规招收借读生的学校采取扣发公用经费,办学绩效扣分,处理责任人等处罚措施。全县各校6月和9月两次组织人员进行学籍数据核对,共排查出人籍不一致学生245人,截止10月7日,除个别转出外省外县学生未完成转学手续外,县内就读学生均已实现班级一致,人籍一致。10月下旬,县教体局还将组织责任督学对各校学籍数据摸查工作进行现场督导。
(13)关于“‘双减’政策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做好教辅征订政策宣传。县教体局和全县所有学校都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上饶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等工作的通知》《上饶市2023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公开相关政策要求,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二是坚持家长自愿。教辅征订以前,向每位家长放发《教辅自愿征订单》,家长选择什么,学校代购什么,不做统一要求,充分尊重家长自主权。三是精简推荐种类。组织县教学研究中心教研员和各学科骨干教师,对上级文件推荐的各类课外读物进行严格审核,精简课外读物种类。2023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课外读物推荐书目金额人均减少15元以上,普通高中人均减少20元以上。四是加大监督查处。10月底前,县教体局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学校教辅材料征订进行专项检查。对违反教辅征订规定的学校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14)关于“课后延时服务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教体局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县中小学课后服务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婺源县中小学课后服务费管理使用办法》,规范中小学校课后服务费发放和延时服务时间段设置。
(15)关于“平安校园建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心理健康方面。功能室建设稳步推进。为确保我县义务教育达到优质均衡,2022年底全县各校对比优质均衡要求,进行了各类需求上报梳理工作,教体局以项目库的形式汇总了各校需求,其中包含了心理咨询室建设需求,全县各校心理咨询室建设工作在2025年之前分三批实施:第一批完成城区中小学校,每校投入建设资金约30万;第二批完成规模较大乡镇中小学校,每校投入建设资金约15万元;第三批完成剩余中小学校,每校投入建设资金约15万元。教师培训多措并举。通过“送出去,请进来,本地化”三条线,逐步打造本地心理辅导专家,全面提升全县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心理辅导能力。“送出去”就是选派教师参加国家、省、市等上级部门及兄弟县市组织的心理健康教育技能提升培训,打造一批县级心理辅导骨干教师。2023年5月至9月选派30名心理教师参加了全市行为疗法技能培训,培训回来后各校组织开展了校内教师再培训。“请进来”是聘请心理专家面向全县心理教师开展一期心理咨询基本技能提升培训,使每位心理教师均能开展日常的心理咨询辅导工作。“本地化”是邀请本地心理骨干教师经常开展案例分析讨论、实操技能演练,进一步提升全县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心理辅导水平。10月份通过校级选拔、学区比武、县级决赛的方式开展了心理健康教育课优秀课例、心理辅导案例分析报告、校园心理情景剧评选活动,有效促进心理教师素质提升。二是校园安全方面。压实安全责任。成立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长为成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秋季开学与全县各校签订了《2023-2024学年度安全稳定(平安建设)工作责任书》。健全书记(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安全员、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的安全管理机制,认真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要求,真正把安全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和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的考核范畴,形成职责明确、风险可控的责任机制。加大督导检查。建立局领导干部挂点学校与督学制度,每月安排责任督学深入学校开展安全工作督导,将督导结果纳入学校年度评估,以此促进各校隐患排查整改。5月份以来先后开展了防溺水、秋季开学、住校生管理等专项督查,累计发现问题隐患12条,督促相关学校全部整改到位。夯实宣传教育。一是紧抓课堂主阵地。各校均以《中小学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为依据,以课堂为主阵地,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二是拓展第二课堂。紧紧围绕开学初、放假前、“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充分利用升旗仪式、团队会、演讲会、知识竞赛、发放公开信、宣传板报和邀请法治副校长送法入校园等形式,积极开展交通安全、食品卫生、疫情防控、防性侵、防欺凌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工作,切实增强全体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三是开展专项专题教育。自4月份以来开展了防溺水专项行动。全县各校严格落实《防溺水“八个一”任务清单》,累计召开主题班会3100余节、防溺水承诺签名活动50余场、悬挂横幅100余条、学校电子显示屏全天候滚动播放防溺水知识标语、编写板报1400余幅、手抄报2100余张、收集学生征文5000余篇,坚持每周上一堂防溺水安全课。婺源中学、思口小学、溪头中学等30余所学校邀请蓝天救援队到学校开展了体验式教育。强化联防联控。学校安全牵涉面广,教体局各项工作都需协调公安、交警、市管、文广等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还要充分发挥校园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平安婺源建设校园周边治安整治专项组两个机构的协调作用、进一步凝聚合力。联合县公安局开展了“警铃长鸣伴成长”小鱼师姐护苗队进校园活动。活动自2022年10月份开始,目前已经走了17所学校,覆盖1万多学生及家长。三是食品安全方面。强化质量安全宣传教育,保障食品安全用品安全。强化学校管理,严格抓好日常监管。没有营业执照、预包装食品备案表不得开业,超范围的商品全部下架。加强督查,将日常督查(每月的督学小卖部必查)结果纳入过程评估,发现问题立即关停整改。对开设小卖部的学校,将营业执照、预包装食品备案表复印件及小卖部经营承诺书交勤办审核存档,不符合条件的学校小卖部全部关停。
(1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1)在召开民主生活会前再次对班子成员明确个人述职材料要求;(2)已重新拟发局班子成员分工文件(婺教字〔2023〕165号文件),明确意识形态分工。
(17)关于“问题读物排查不细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3年7月20日-7月25日各校对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中的4条基本标准和12条负面清单,对学校课外读物进行了深入排查清理,做到逐校逐册、应查尽查,共排查读物数量48000多本,下架封存的问题读物数量1600多本。7月26日-8月4日,教体局组织了46名责任督学,对全县47所学校的中小学生课外读物排查情况开展了专项督导,各校已全部整改到位。秋季开学以后,按照市教育局要求,9月26日-28日全县各校又进行了一轮读物排查。目前,我县中小学已初步建立了课外读物监督检查和处理机制,由专人负责,发现“问题读物”能及时进行有效处置,并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严把课外读物“入校关”。
(18)关于“保密工作有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1)组织4名涉密人员补签了保密承诺书,并对保密工作台账进行了完善,严禁办公电脑传输涉密文件。(2)组织对各股室的非涉密计算机进行了敏感、涉密信息排查和删除,定期对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8月份,还组织开展2023年保密教育线上培训活动。(3)对密码电报收文登记不规范(未登记编号)情况进行了纠正。
(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抓作风建设的狠劲和韧劲不足,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存在廉政风险”方面。
(19)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8月24日,召开了婺源县教体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警示教育会议,局班子成员、机关股室负责人、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负责人参会。会议通报了教师违纪案件,分析了我县教体系统党风廉政工作情况,强调下一阶段工作要求,各校党组织书记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状》。会后开展了2023年新任中小学校长任前集体廉政谈话活动,集体观看警示教育片《反贪除蠹,守护净土——张仁淼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2023年9月,结合我县教体系统工作实际制定了局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主体清单,积极推动责任落实。
(20)关于“责任传导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1)积极推动局班子成员提高站位,主动作为,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做到既分管业务工作,又抓党风廉政工作;(2)组织班子成员与分管学校党支部书记开展廉政谈话,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个别交流;(3)进一步加强了我县教体系统干部职工警示教育工作,增强干部廉洁意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眼标本兼治,制定了《婺源县中小学校统一会计核算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
(21)关于“监督管理社会团体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1)体育总会设代理记账会计(兼职)一人,出纳(专职)一人、从事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所有固定资产归口体育总会办公室专人管理,明确财、物的岗位职责和监管,并开展了相关人员业务培训。(2)修订了婺源县体育总会财务管理制度,逐步规范各种内部控制制度,做到独立核算、依法纳税、会计资料真实可靠、会计核算准确无误,严把报销凭证审核关,确保体育赛事经费开支规范。
(22)关于“履行政治监督职责用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强化政治监督,督促“三重一大”事项由党工委会议研究。
(23)关于“警示教育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1)8月24日,召开了婺源县教体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警示教育会议和2023年新任中小学校长任前集体廉政谈话活动,并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状》,做到层层传导压力;(2)加大了案件通报警示教育的力度,对上级通报的案件和本系统的人员处理文件,要求在机关周例会或教师大会上传达学习,从而加强局机关股级干部的法纪教育和学校教职工的师德师风教育工作。(3)8月中旬成立了县教体局直属机关纪委,促进我县教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4)关于“完善风险防控制度措施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教体局修订了《婺源县中小学校统一会计核算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加强公务卡刷卡消费管理,公务卡消费单位与实际刷卡开票单位必须一致,同时,完善相关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25)关于“‘公款私存’现象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教体局会同财政部门和银行商定,开发了收费软件进行收费,对原来有现金收费的学校已全部整改为通过此软件系统收费,从今年9月份开始,全县中小学校就都通过收费平台进行收费,完全杜绝以现金的方式向学生收费,进一步规范学校现金收支行为。同时,修订和完善了相关财务制度,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确保资金安全。
(26)关于“教育系统‘四风’整治活动中部分规定动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1)秋季开学后,组织各股室干部深入学校分片督导集中整治工作,了解情况,指出问题,提出建议,推动工作,并形成了督导汇报材料。(2)未按时间节点及时开展政治教育活动的5所学校已经反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写了情况说明材料;(3)2023年8月,要求问题自查自纠不彻底的6所学校重新梳理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目前这几所学校已按整改要求落实到位。
(27)关于“部分学校工作用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教体局已责成相关学校追回工作用餐违规使用酒水费并上缴县财政,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相应的处理。同时,修订了《婺源县中小学校统一会计核算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中小学校公务接待按《婺源县教育系统公务接待操作规范实施细则》要求严格执行。
(28)关于“公办教师在民办学校‘保编’现象依旧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格按照规定,杜绝了教师保编现象。我县现只有一所民办学校,即“婺源县紫阳中学”(高中),创立于2001年。2007年11月,按当时国家、省、市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相关政策,经县政府协调会议和县编委会议研究同意,婺源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同意紫阳中学孙标武等41名公办教师停薪保编的通知》(婺编发[2007]70号),通知中就该校公办教师的“人事代理、保留人事关系、编制和有关待遇的措施”作出明确规定,这些教师的编制已不在原任教的公办学校(保编到紫阳中学),且自到紫阳中学任教后县财政就暂停发了工资。为维护社会稳定,在与有关部门协商后,县政府同意保编到紫阳中学任教的公办教师,2022年编制全部回到公办学校,考虑到当时的实际情况(一部分教师任教高三)分两批进行,2021-2022学年度任教高三的11名保编公办教师于2022年8月31日前回到公办学校任教,2022—2023年25名保编公办教师于2023年8月31日前回到公办学校任教。
(29)关于“白条支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教体局修订了《婺源县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严禁违规“白条支付”,进一步规范学校收支行为。同时,以此为契机,2023年秋季学期在全县各学校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30)关于“财务支付凭证不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教体局修订了《婺源县中小学校统一会计核算管理暂行办法》,加强教育会计核算中心报账审核,教育会计核算中心只受理学校报账员提交的准确、完整的报销凭证,确保凭证的完整性。
(31)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教体局对账务中未结转的项目进行全面清查,对未结转原因进行分析,由项目学校提交相关资料并于8月底前完成资结转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大资产管理力度,规范管理程序和账务处理,项目完成后及时将项目主体工程和相关费用一并进行结转并转交固定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提升资产管理水平。
(32)关于“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情况不佳,存在‘入园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今年8月21日,中共婺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同意设立婺源县第四幼儿园和第五幼儿园的批复》,婺源县城区公办园第四、第五幼儿园于9月初正式开园招生,城区公办学位数增加900个。另力高阳光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方案已经确定,10月下旬将无偿移交县教体局使用,城区公办学位数可再增加270个。
(33)关于“违规收费、违规补课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1)教体局加强对学校收费的监管,要求学校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收费,每学期与学校签订收费责任状,开学督查把学校收费列入督导内容。同时,联合县发改及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学校收费进行了检查。(2)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大正面激励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的教育,2023年我局制定了《婺源县教育系统“师德楷模”“师德标兵”评选表扬活动的实施方案》、《婺源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师德师风处理十二条措施》,将师德师风问题纳入每月督学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在家长、教师中树立典型的正面形象,对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及时作出处理并录入江西省教师信用平台,引导各校重视师德师风教育。(3)要求全县各校不断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在教师节期间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同时加强案件警示教育,对有关信访举报及时进行调查,查实一起,严肃处理一起。
(34)关于“个别学校食堂损害学生利益的行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教体局要求中小学校对食堂利润进行全面清查,食堂结余过高的学校,责成学校将结余伙食费清退给学生;食堂利润转入大账补贴公用经费的学校,责成学校将转入的食堂利润退还食堂,并清退给学生;清退结果报核算中心备查,无法清退的则用于改善在校学生伙食;对侵占学生伙食费用于教师餐费的学校食堂,责成学校按教师用餐伙食费据实结算并补缴入食堂账。同时,修订了《婺源县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健全完善相关的财务制度,努力把学校食堂办成一项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的事业。
(三)“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35)关于“贯彻民主集中制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党工委会在讨论“三重一大”事项时已实行逐一表态发言、“一把手”末位表态发言。
(36)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涉及到“三重一大”决策均需上县委教体工委会研究;二是加强书记校长业务能力培训。7月31日至8月1日,婺源县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培训班开班仪式在婺源县委党校举行。县委副书记徐艺华,县委常委、副县长徐饶英出席开班仪式并授课。培训会上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对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进行了解读指导;三是各校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的制度。
(37)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9月6日,婺源县委教体工委召开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各班子成员认真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前,民主生活会方案、报告单、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主要负责人的个人发言提纲均经过纪检监察室、县委组织部的审核,其他的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材料均由主要负责人审核,确保了此次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38)关于“落实‘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了机关和学校党建工作,8月2日,成立县教体局直属机关党委。同时,撤销原来局机关党支部,成立局机关第一、第二和局机关干部离退休党支部;二是每月及时转发“主题党日”工作方案,督促机关学校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制度,并做好上饶党建工作平台的上传。
(39)关于“抓党建工作有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对学校党组织书记的培训,提升其业务能力。2023年6月,组织20名中小学党组织书记参加全国第七届党组织书记网络示范班培训。7月,组织49名中小学党组织书记校长参加2023全省中小学党组织书记网络培训,6名学校党支部书记参加全市大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重点培训班;1名党支部书记参加全省党组织书记示范班培训。2023年7月31日—8月1日,我县举办全县中小学党组织书记校长、专职副书记等党务人员的专题培训,会上县委副书记徐艺华、县委常委副县长徐饶英,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宋光辉和纪委干部等就学校党建、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师德师风、安全工作、食堂管理等方面授课指导,学校班子的管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二是及时做好跟岗学习的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对新跟岗的3位党员的党组织关系转到机关第一党支部,方便参加党组织活动。
(40)关于“部分党支部连续3年未发展党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把党员发展关,对于3年未发展的段莘中学、清华小学和思口中学党支部已落实发展计划。其中,段莘中学的一人已于6月份列为发展对象,7月份接收为预备党员。10月份,清华小学和思口中学均有一名同志列为发展对象。
(41)关于“超职数配备股级干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1)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设定,在4个内设机构中配置4名正股级干部,其余9名原正股级干部配置为副股级干部;(2)按照“三定方案”配置,将县教学研究中心超配的1名副职调整免职,严格做到1正3副。
(42)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将干部考察和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统筹谋划、分步进行。2023年8月,人事股在《关于报送各校拟调整中层及以上干部人员名单的通知》中对各校“干部年龄、干部人数、公示制度”等作出明确要求,召开考核小组会议,将干部考核划分到责任股室,按照考核要求下到各个学校进行考核,最终形成纸质的考核结果上交人事股汇总,由人事股提交县委教体工委会议研究。对于“三重一大”事项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
(43)关于“年轻干部培养用力不足,年龄偏老化,局机关干部年龄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9月18日,通过县委教体工委会议新任命2名正股级干部(均为70年末出生),新任命8名副股级干部(均为70年末或80年初出生),对3个未开展轮岗交流的重要股室进行了免职,对年龄偏大的4名股室负责人和超出职数配置的1名教学研究中心副主任进行免职。调整后局机关中层干部年龄结构较为合理,也偏向年轻干部倾斜。
(44)关于“重点岗位人员轮岗交流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建立轮岗交流机制,优化干部年龄结构。9月,新任命2名年轻的正股级干部,对人事股、校建办、计财股3个重要股室负责人进行了免职。调整后局机关中层干部年龄结构较为合理。
(45)关于“整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县委教体工委夯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财务收支管理制度,修订了《婺源县中小学校统一会计核算管理暂行办法》和《婺源县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加强中小学校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强化财务审核监管,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已通知到各党组织规范党费收缴和登记工作。
(46)关于“2021年、2022年教体局仍旧存在机关干部下乡巡考报销住宿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教体局已经追回报销县内交叉监考的住宿费4830元,上缴县财政。同时,健全和完善差旅费等相关开支报销制度,加强支出票据审核,进一步规范支出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县委教体工委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对于教体局编制超编和中小学体育运动场塑胶建设的问题,我们制定了5年化解方案。同时与财政部门、社体中心及协调,逐步解决我县中小学塑胶运动场建设。下一步,县委教体工委将从集中整改阶段转入日常整改阶段,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强化政治担当,坚决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持续深化巡察整改落实;克服松劲思想,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坚持善作善成,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我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整改工作联系人:王文生,县教体局直属机关纪委书记;联系电话:13879361430)
中共婺源县委教育体育工作委员会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