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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优惠】上饶市教育局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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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教育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提出做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五个推进重要要求和要在脱贫攻坚上领跑厚望重托,严格落实省市有关教育扶贫工作要求,不断改善贫困地区办学条件、加大教师队伍建设力度、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机制、健全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子女就学资助体系,如期完成了教育脱贫攻坚各项任务,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积累了宝贵经验。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要在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继续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保持教育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健全教育帮扶机制,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二)工作目标。按照国家脱贫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5年过渡期的要求,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延续和优化现行教育帮扶责任和帮扶政策。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使农村教育普及水平稳步提高,农村教育高质量发展基础更加夯实,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帮扶机制愈加完善,城乡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乡村教育振兴和教育振兴乡村的良性循环基本形成。

(三)基本原则。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总结教育脱贫攻坚经验,把教育脱贫攻坚体制机制延续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上来;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综合考虑脱贫县和先行示范县、重点帮扶县、整体推进县、脱贫户、监测对象和一般农户,增强教育帮扶政策的均衡性和普惠性,根据脱贫人口实际困难给予适当倾斜,以乡村教育的振兴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坚持扶志与扶智相结合,加强学生励志教育、感恩教育,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向着美好的生活奋力前行,靠自己的努力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二、重点任务

(一)巩固拓展义务教育有保障成果

1.巩固拓展控辍保学成果。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保持控辍保学政策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在每学期开学前后集中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相关部门

2.巩固拓展办学条件成果。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将规划改善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列入十四五规划予以重点建设,推进两类学校达到省定办学标准。优化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布局,进一步构建适应人口变化趋势的农村学校网点布局,着力补齐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短板,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管理,提升办学质量和育人水平。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完善教育配套设施。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相关部门

3.巩固拓展教育信息化成果。优化教育信息化基础环境,建立健全教育专网组织管理制度和运行维护机制,推进实施智慧学校达标工程,实现学校主要教学场所无线网络全覆盖,更新班班通、计算机教室、教学终端等设备,使用信息技术改造创新普通教室、传统实验室和功能教室。加强数字教育资源建设应用,建立优质数字教育资源供给体系,充分调动市县教育系统和广大教师积极参与资源平台建设,广泛开展教学资源评比活动,形成区域性获奖成果资源,引导师生有效使用国家、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对线上线下教学各环节的有力支撑,促进教学资源应用常态化和科学化。推动教育信息化融合创新应用,深化普及三个课堂建设应用,落实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完善教师信息化应用考核机制,加强学生信息技术基础技能培训和创新能力培养,提升脱贫地区师生信息素养。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相关部门

4.巩固拓展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成果。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培计划”“省培计划。落实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及乡镇工作补贴等政策,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积极稳妥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深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鼓励乡村教师提高学历层次。大力实施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吸引优秀青年到基层从教,为乡村学校培养一专多能的本土化教师。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相关部门

(二)帮扶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教育

5.完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进一步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学段的学生资助体系,确保各学段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巩固拓展双负责制,按照学籍地原则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运用好教育部与国家乡村振兴局、民政部等部门数据信息,同时做好与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相关信息比对及共享,提高资助数据质量。优化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加大数据分析和预警,提升精准资助水平。优化资助名额和资金分配机制,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状况,差别化安排资助资金,优先保障农村脱贫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农村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需要纳入教育帮扶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对象以及城镇困难群众家庭学生等,在过渡期内保持学生资助力度总体稳定。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相关部门

6.巩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成果。加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使用管理,严格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坚持以食堂供餐为主,不断提高食堂供餐率。落实学校陪餐制度,严把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关等环节。强化监督检查,加强与卫生、市监、工商等部门齐抓共管,保障供餐安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相关部门

7.做好农村儿童教育关爱工作。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心关爱工作,建立健全政府、学校、家庭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环境。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妇联,各县(市、区)相关部门

8.帮扶农村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加强农村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信息比对,全面掌握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情况,实行一人一策分类帮扶和一人一档动态管理。设立市属中高职及本科院校毕业生留饶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稳步推进我市毕业生留饶就业创业,着力提升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留饶就业比例。创新就业渠道,延伸就业工作网络,织密线上+线下、地方+高校就业工作网络,多措并举开源拓岗。落实学校一学院一班级一学生就业工作四级联动机制,营造全员参与就业工作的大环境。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相关部门

(三)建立健全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街接的对口帮扶工作机制

9.大力实施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按照省教育厅部署,优化协作帮扶方式,加强教师交流和专业建设合作等举措,提高帮扶成效。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相关部门

10.持续推进高校对口支援工作。持续推进高校科技智力帮扶,助推乡村振兴发展。发挥高校人才、科研和智力优势,配合市科技局等部门,组织高校科技特派团深入乡村开展科技帮扶工作。发挥高校高水平人才智库作用,为党委、政府科学管理和决策提供咨询服务,助力乡村振兴发展战略。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市属高校,各县(市、区)相关部门

11.持续实施系列教师支教计划。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进一步引导城镇优秀人才向艰苦一线流动,缓解边远脱贫县优秀教师不足的问题。继续实施银龄讲学计划,鼓励支持乐于奉献、身体健康的退休优秀教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讲学,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落实好高校音体美专业师范生赴农村小学实习支教工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相关部门

12.持续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继续实施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稳步扩大招生院校和招生规模,抓好培养质量,每年招收和培养150名大学生。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相关部门

(四)做好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街接重点工作

13.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指导脱贫地区合理确定幼儿园数量和办园规模,科学编制、完善当地学前教育专项布局规划,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不断扩充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督促指导各地落实普惠性民办园生均补助标准,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保育教育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适时动态调整公办园收费标准,健全成本分担机制,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本着建一所,优一所的原则不断提高幼儿园办园质量,推动脱贫地区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坚持以游戏为主的基本活动,保教并重,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相关部门

14.提升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指导高中学校建立学生发展指导中心,推动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深入实施。继续推进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普通高中改造计划等项目实施,改扩建校舍和体育运动场地,加强图书、设备设施配置,扩充教育资源,进一步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相关部门

15.大力支持脱贫地区职业教育发展。继续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建设工作,在每县建成1所符合标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公办达标中等职业学校基础上,将其建成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面向当地各类学习群体,以中等职业学校为主体,兼具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技术培训与推广、帮扶开发培训、义务教育学生职业启蒙、中小学劳动教育、社区教育等综合功能的办学实体和学习中心,使得有意愿的群体都能够接受职业教育。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相关部门

16.持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脱贫地区学生专项计划

提升专项计划实施的科学、有效、精准性。严格资格审核,进一步细化有关学籍、户籍条件的具体要求。完善考生自愿申报专项资格的办法,减少考生漏报、错报情况。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相关部门

17.持续实施内地民族班和专项招收计划。继续办好内地民族班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向欠发达地区倾斜,内地民族班招生继续向基层一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边境地区倾斜。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要求,做好有关项目的招生和培养。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相关部门

18.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巩固拓展推普脱贫成果,聚焦偏远农村地区、重点人群,提升其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应用意识和能力。开展推普周系列活动及 “推普助力乡村振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经典润乡土活动。加强农村中小学校长、骨干教师、民族乡村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培训。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市属高校,各县(市、区)相关部门

19.推进乡村振兴育人工作。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作为国情教育和思政课堂的重要内容,鼓励教育系统干部师生积极参与、深度实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统筹推进我市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推行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联盟,实行高中与初中、初中与小学思政课一体化联盟模式,让思政的阳光照进教育的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相关部门

三、保障支撑

20.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扛起政治责任,大力推动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及时做好在工作力量、组织保障、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等方面的有机结合,做到一盘棋、一体化推进。充分发挥市县两级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统一高效的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议事协调工作机制。深化作风建设,坚决整治教育帮扶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防止帮扶资金使用中的奢侈浪费,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相关部门

21.强化政策保障。优化教育财政支出重点,聚焦支持脱贫地区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适当向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将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举措、重大工程项目纳入教育事业十四五规划。加强资金监管使用,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相关部门

22.强化考核评估。配合开展乡村振兴考核,把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纳入脱贫地区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范围。配合开展乡村振兴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教育相关问题,推动各项政策举措落实落地。发挥教育督查作用,把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情况纳入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范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相关部门

23.鼓励社会参与。坚持行政推动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合力。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广泛宣传教育脱贫攻坚取得的巨大成效,解读过渡期各项教育惠民、富民政策措施,传达党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和关怀,在全社会营造共同推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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