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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减工作】构建教育良好生态,理性看待校外培训——致全县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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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
您好!
7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这是党中央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双减”工作,有利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利于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让学生更好回归校园。为共同做好育人工作,推进我县“双减”工作顺利实施,婺源县教体局向家长朋友们提出如下倡议:

一、树立科学的育人理念,理性看待校外培训

贯彻“双减”精神,首先需要广大的家长朋友树立正确的育人理念,尽管我们都怀有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梦想,但成才的路不止一条,分数更不是衡量教育成败的唯一标志。实施了课后服务后的学校教育已能充分满足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的学习需求,家长朋友不需要给孩子增加学校教育以外的学习任务,更不要随意跟风或盲目攀比为孩子安排校外学科类培训和不适合孩子的非学科类培训,避免加重孩子的学习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作为家长应履行好家长职责,努力承担应有的教育责任。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更以其言传身教影响着孩子的一生。我们应当把孩子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作为教育的终极目标,而不是把自己未能实现的美好愿望强加于孩子身上,希望他们出人头地、光宗耀祖,以致用力过猛,拔苗助长。我们倡导全体家长加强对孩子家庭学习的指导和管理,创造良好的家庭学习氛围,并努力以自己的学习行为影响孩子,给孩子树立榜样。

二、确识别培训机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如果我们的孩子确有参加校外教育培训需求,选择时要认真核实培训机构办学资质。首先要看培训机构是否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再看是否有《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未取得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的依然是违规的校外培训机构。查看办学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时,要注意机构规范全称与机构名称是否一致,注明的办学地址与实际办学地址是否相符,证照标注的名称和地址与实际办学地址不相符的是违规开办的校外培训机构。县教育体育局将在《婺源教育》公众号上实时公布我县证照齐全、无重大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请各位家长注意关注动态信息(当前已经办理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详见附件)。

此外,目前我县已经委托有关银行对经教育行政部门许可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资金监管,缴交学费时要核对校外培训机构工作人员提供的是不是银行对公账户号码,不要往对公账户以外的账号进行缴费,一次性交费不要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缴交培训费用之前,要主动提出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使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这样才能有效保障您与孩子的合法权益。

三、远离非法教育培训机构,共同营造教育的良好生态

非法培训机构培训内容未经教育部门审核,教学质量得不到保证,同时由于未经相关部门审批,达不到办学所应具备的场地、师资、安全、资产等相关条件,缺乏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一旦发生经济纠纷和安全事故维权无从保障。家长朋友们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不要盲目相信培训机构和个人的招生广告和口头承诺,做到远离非法校外培训机构,避免权益受损。我们诚恳的希望广大家长朋友从关心支持教育发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角度,主动参与到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中来,并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进行监督。自觉抵制,积极举报一切非法机构的办学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办学秩序。监督举报电话:0793-7416323(教体局)、12315(市管局)。

祝孩子们安全、健康、快乐成长,祝家长们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婺源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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