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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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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21〕134号

关于印发《婺源县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及有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赣教办2020〕9号)精神,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16号)有关“各级建立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和发展工作”的要求,经政府同意,现结合我实际制定《婺源县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联席会议制度》。

婺源县教育体育局           中共婺源县委网络安全和

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婺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婺源县公安局

婺源县民政局                  婺源县财政局

  

婺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婺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婺源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        婺源县应急管理局


  婺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婺源县文广新旅局


                  婺源县消防救援

                  2021年5月8日

婺源县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

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教基函〔2019〕8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9〕16号)、《江西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赣教办〔2020〕9号)、《上饶市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联席会议制度》(饶教字〔2020〕90号等文件精神,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规范我校外线上、线下培训,现建立我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联席会议(以下称“联席会议”)。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相关政策,协调我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部署规范我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重大活动和工作措施。

(二)统筹推进我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和执法行动,打击全县校外培训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我县校外培训机构发展。

(三)完成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教育局、委网信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广新旅局消防救援队等14家单位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可增补成员单位,或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列席。教育局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教育局、委网信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广新旅局消防救援队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全县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教育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可以提出召开全体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召集人可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单位和专家参加会议。

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会议纪要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记录和印发。联席会议召开前,由联席会议办公室通过会议、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组织联络员研究讨论联席会议一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对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工作任务和以联席会议名义印发的会议纪要、通知、函告等,要根据本单位的职责和分工,认真执行到位,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确保我县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到位,实现规范有序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五、成员单位职责

教育体育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集中整治的组织协调。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的审批及管理工作,受理投诉举报。牵头制定全县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行动相关政策文件、工作方案,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综合执法。

委网信办:协助相关部门查处含淫秽色情和低俗等不良信息的校外线上培训活动及侵权盗版、非法出版行为。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相关单位,共同做好全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公安局:协助相关部门调查取证、执法查处。对利用校外线上培训活动传播淫秽色情、网络赌博等违法有害信息以及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盗窃、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进行处置和打击,加强对校外培训平台的网络安全监管。

民政局:民政部门对依法登记成立的非营利性培训机构,配合业务主管单位开展超业务范围活动、面向中小学生文化教育类培训业务进行综合治理,做好校外培训机构违反相关登记管理规定的监管工作。

财政局:会同相关单位,共同做好全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职业培训机构未经批准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的监管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培训机构场所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

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协助相关部门联系省通信管理局和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核实培训机构的网站备案、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等信息,配合做好违规网站、APP的关停、下架工作。

应急管理局:监督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对培训机构场所负责人的应急知识、安全教育及技能培训,提高培训机构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营业执照的注册登记、收费、广告宣传、反垄断及企业信用等方面的监管。

文广新旅局:配合做好IPTV、互联网电视等电视端违规校外线上培训应用的处置工作。协助相关部门查处含淫秽色情和低俗等不良信息的校外线上培训活动及侵权盗版、非法出版行为。

消防救援队:向教育、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相关消防技术标准资料,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指导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有关部门、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附件:婺源县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婺源县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联席会议

成员名单

召集人吴细和   教育体育局党工委记、局长

 员  涛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书记

王华彬   文广新旅局党工委委员、副局长

        江国旺   委网信办专职副主任

        何慧珍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王华生   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

 强   民政局副局长

        查艳红   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红英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程树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汪文平   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江   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江建国   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徐先超   消防救援初级专业技术

以上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其自然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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