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各中小学: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现将《江湾镇“争创清洁家庭,助力乡风文明”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落实。
中共江湾镇委员会
2018年9月28日
江湾镇“争创清洁家庭,助力乡风文明”
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县妇联2018年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作,围绕“发展全域旅游、建设最美乡村”,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积极探索生态文明建设新模式,组织动员广大妇女和家庭树立健康、清洁的家庭生活新理念,倡导文明、和谐的社会发展新风尚,江湾镇妇联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争创清洁家庭,助力乡风文明”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争创清洁家庭,助力乡风文明”为主题,以庭院内外“三包六净”(包门前环境卫生清洁、包门前绿化管护、包门前良好秩序;庭院、居室、厨房、厕所、禽舍、个人卫生清洁干净)为抓手,组织动员全镇农村家庭人人动手、家家行动,切实改善部分农村家庭环境“五乱一差”现象(柴草乱放、粮菜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禽畜乱跑,个人卫生习惯差),切实提升农村卫生环境,推动乡风文明。
二、创建目标
根据“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一规划,稳步推进”的总体思路,利用半年时间试点开展“清洁家庭”创建活动。每月评选出2-5户“清洁家庭”示范户,在全镇范围内打造2个“清洁家庭”示范村,进一步推动我镇秀美乡村建设提档升级。
三、组织机构
成立“争创清洁家庭,助力乡风文明”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妇联办,具体负责指导实施创建活动。
组 长:叶勇强
副组长:杨益琴(常务) 汪 瑜 江建民
成 员:张顺荣 汪钟民 程晓萍 裘林娟
雷心园 程 菁
四、实施步骤
(一) 宣传动员阶段(9月底前)
1、制定实施方案,根据上级相关精神,组织镇村两级妇联深入调查,召开妇女代表座谈会,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实施方案。
2、成立“争创清洁家庭,助力乡风文明”活动领导小组,由镇主要领导担任组长,镇妇联主席担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镇妇联办,专人负责指导实施创建活动。
3、广泛开展“争创清洁家庭,助力乡风文明”活动大宣传,通过召开村级妇女代表座谈会、发放倡议书、张贴标语、开展巾帼志愿服务等形式广泛宣传“清洁家庭”创评活动,从而充分调动农村家庭成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 组织实施阶段(10月—12月)
1、开展“家庭清洁日”集中行动。镇、村妇联组织妇女代表走村入户,积极开展“清洁家庭”巾帼志愿者服务,帮助农户打扫卫生,清理庭院杂物,引导发动农村妇女积极投身“村庄美,我奉献”,带领群众进行村庄环境清洁。
2、每月开展一次“清洁家庭”创评活动。创评标准为“清洁家庭”“四好”标准,即公共卫生好、家庭卫生好、个人习惯好、庭院绿化好。创评活动采取群众评、群众议的方式进村入户进行检查评比,经镇、村妇联审定,在村务公开栏上公布本村评比结果。评比结果张榜公示一周后,对“清洁家庭”进行上户授牌。对已经挂牌的“清洁家庭”实施动态管理,不定期进行复评,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给予摘牌。
(三) 总结提高阶段(12月下旬)
1、在“清洁家庭”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组织评选全镇“清洁家庭”和“优秀创建单位”,由镇党委政府发放“标识牌”,并对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2、活动结束后,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持续抓好农村家庭卫生整治工作,不断巩固深化提升创建活动成果。
五、工作要求
1、强化责任意识。要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围绕“清洁家庭”创建标准和目标,落实专人负责,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本次活动取得实效。
2、强化群众参与。坚持开门搞创建,从创建开始就要深入群众,发动群众参与,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要充分发挥村级妇联的作用,让广大妇女投身到创建的热潮当中来。
附件1:“创建清洁家庭 助力乡风文明”活动倡议书
附件2:“清洁家庭”评选标准及评选办法
附件3:“清洁家庭”考评细则表
附件1:
“创建清洁家庭 助力乡风文明”
活动倡议书
广大妇女姐妹们:
建设“天蓝、地绿、水净、家美”的美丽江湾是我们的永恒追求。为深入推进我镇秀美乡村建设和农村清洁工程工作,有效发挥妇女在农村清洁工程中的生力军作用,镇妇联决定开展“创建清洁家庭 助力乡风文明”活动,倡议如下:
一、清洁庭院,从我做起。广大妇女姐妹要充分发挥在清洁家庭中的主力军作用,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抹干净自家的灶台,扫干净自己的庭院,养成文明、健康、生态的生活习惯,切实做到“六净五不”,即衣物净、居室净、厨房净、厕所净、禽舍净、院落净,垃圾不乱倒、污水不乱排、杂物不乱堆、棚舍不乱搭、畜禽不乱放,做到房前屋后整洁有序,花常开,树常绿,打造一个清洁的家。
二、乡村整治,妇女先行。广大妇女姐妹要树立“乡村是我家,亮村即亮家”的理念,发扬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参加巾帼志愿服务队,开展公共卫生清扫义务劳动,清垃圾、清沟渠。开展保洁互助服务,既要扫好“自家门前雪”,又要管好“他人瓦上霜”,全力维护村庄环境。
三、文明乡风,你我共建。广大妇女姐妹要积极参加巾帼文明志愿服务,宣讲治家格言、进行卫生劝导,做好自己,带动他人,做到人人讲文明、破陋习、树新风,自觉维护公共设施,自觉保护一湾清水、种植一片绿色,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妇女姐妹们,整治乡村环境、建设美丽家园、促进乡风文明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用勤劳和汗水建设我们的家园,爱护我们的家园,让我们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净、家更美!为建设生态、美丽、和谐的江湾作出更大的贡献!
江湾镇妇联
附件2:
“清洁家庭”评选标准及评选办法
一、评选标准:
(1)主动参加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行动,积极参与配合村环境综合整治。
(2)讲究个人卫生,室内布置整齐,无垃圾、杂物,无乱贴乱画乱挂现象,无蜘蛛网、灰尘,窗明几净;居室衣被叠放整齐;厨房整洁有序,餐具干净,卫生间无恶臭异味。
(3)庭院绿化、净化、美化,地面清洁,车辆、农机具等摆放合理,禽畜入圈、柴火进棚,无乱堆乱搭乱建现象,无恶臭等异味,环境整洁美观。
(4)自觉做到“门前三包”,门前无柴草堆、粪土堆、垃圾,无乱倒乱放等有碍观瞻现象。
二、评选办法:
(1)充分发挥基层妇女组织和基层民主自治作用,建立一支由村妇联主席任组长,邀请村妇联执委、热心公益的志愿者等任成员的“清洁家庭”巾帼自愿服务队,同时担任环境卫生评审组。
(2)成立环境卫生评审组。
组长:村妇联主席
成员:妇联执委、热心公益的志愿者等(5人)
(3)“清洁家庭”评选活动以村委会为主体,每月开展评选活动,将所有住户评选出“清洁家庭”、“较清洁家庭”、“不清洁家庭”三个等次,“清洁家庭”限2-5户。
(4)待活动常态化后设清洁家庭红黑榜,有抑有扬,有奖有罚,加强创评力度。
(5)每月自定评选日,评选前要张贴公告,入户发放倡议书及评选办法,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评选日由村委会及评审组入户进行检查评比,并在村务公开栏上公布评比结果。
评比结果公示一周后,由村委会和村妇联主席带队,对“清洁家庭”进行上户授牌,发放奖励品。
(6)对已经挂牌的“清洁家庭”实施动态管理,不定期进行复评,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给予摘牌。
(7)成立“红领巾理事会”。该理事会是镇中小学协同村委会建立,由本村中高年级学生组成的一支专门监督环境卫生的队伍,旨在家长为孩子树榜样,小手拉大手、家校共建,带动村民共同参与乡村环境整治和乡风文明建设。
附件3:
“清洁家庭”考评细则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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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检查内容 |
标准分 |
实得分 |
扣分说明 |
主动参加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行动 |
积极参与配合村(居、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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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究个人卫生,养成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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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响应绿色节能行动 |
积极响应绿色节能行动,节约用水用电,实施家庭垃圾分类装袋,自觉抵制使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生活用品。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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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前 |
包门前环境卫生清洁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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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门前绿化管护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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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门前秩序良好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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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内 |
庭院清洁干净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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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室清洁干净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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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清洁干净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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厕所干净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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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舍、猪圈干净(如无禽舍、猪圈此项依然得分)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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