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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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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关于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要求,为坚决整改一批可能导致事故的突出问题,有效遏制道路运输事故多发态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自即日起至2023年12月底,在全范围内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百日行动”。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县道路运输行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及近期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今年以来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聚焦老旧货车技术状况不良、货车疲劳驾驶和超限超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不规范、营运车辆长期脱离动态监控、道路客运非法违规运营、驾驶员应急操作技能不强、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走过场等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开展针对性整治,全力防范遏制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底线,推动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整治任务

(一)集中排查整治老旧货车安全隐患

根据省综合交通中心梳理出我县10年以上车龄的重载货车清单逐车联系所属经营者开展技术状况排查,重点排查车辆制动、转向、灯光等关键部分技术状况,以及是否落实“一年两审”管理。对于排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经营者限期整改到位,整改期间不得投入运营,并通过运政系统将车辆状态改为“停运”;整改后仍不符合技术要求的,按照《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第66条规定,依法办理车辆营运证注销手续。对于存在普遍安全隐患的车型,组织经营者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产品缺陷及线索,并将信息录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址:https://www.dpac.org.cn/qxts/)。(责任领导:姜虹兰;责任单位:局运输管理股、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二)集中整治重载货车违法违规行为

对照省、市第三方通报的涉嫌存在超速、超限超载、疲劳驾驶等行为的重载货车和所属企业进行逐车逐企核实,建立闭环处置台账,督促经营者对货车“三超一疲劳”的处罚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坚决防止“罚而不管”“管而不严”。(责任领导:姜虹兰;责任单位:局运输管理股、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对货运企业未建立或未有效执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以及对驾驶员交通违法处理率低于90%的,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35条规定从严处罚。(责任领导:吴春兴;责任单位:大队运政中队)

要加强与公安交管部门联动,对本区域1年内在公安交管部门有超速和疲劳驾驶处罚记录的重型货车数量排名前五位,以及有3次及以上超速和疲劳驾驶处罚记录的重型货车数量超过5辆的货运企业,要结合“三个一律”专项行动、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专项整治行动等相关要求,联合采取上门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责令限期整改,并督促企业合理制定运输计划。(责任领导:吴春兴;责任单位:局运输管理股、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大队运政中队)

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联合公安交管部门严格规范查处车货总质量超过《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责任领导:吴春兴;责任单位:大队路政中队

)集中整治长期不上线运营车辆

根据省、市下发的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平台长期不上线的“两客一危一重”营运车辆,综合比对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等数据资源,形成疑似脱离动态监控车辆清单。(责任领导:姜虹兰;责任单位:中心道路运输服务股)

局属相关单位要开展针对性监管,逐车排查核实,建立闭环处置台账,对查实存在车辆脱离动态监控的运输企业,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35条规定从严处罚,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脱离动态监控的车辆,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不予审验车辆营运证。(责任领导:吴春兴;责任单位: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大队运政中队)
    )精准打击客运非法违规运营

充分发挥大数据优势,加大非法违规运营行为筛查力度,逐条调查核实上级通报的客车涉嫌跨省、跨市违法运营线索,对查实的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定期汇总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中高频次进出本省、市高速公路出入口的7-9座小型客车数据,与运政系统中客车数据进行比对,形成“疑似非法营运客车”清单,并对清单所涉车辆实施重点监管执法。综合比对分析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运政系统、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平台等数据资源,形成客车疑似跨省违规运营线索清单,根据上级通报问题线索,加大执法力度,对非法营运、班车超范围经营、网约车超范围经营、包车未持有效包车牌运行或未按备案线路运行、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地运行等非法违规行为实施精准打击。(责任领导:吴春兴,责任单位:大队运政中队)

)加快提升司乘人员安全防护能力

局属机关单位要对近三年来发生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道路运输企业,逐一督促开展驾驶员安全教育特别是防御性驾驶培训,提升驾驶员在车辆爆胎、起火、碰撞、落水,以及湿滑路面行驶、长大下坡制动失效、突遇自然灾害、紧急躲避障碍物等场景下的应急处置操作能力。组织重点企业和重点驾驶员开展警示教育学习,提升安全警示教育实效。要联合公安、文旅等部门加大“安全带就是生命带”宣传力度,督促客运驾驶员严格落实安全告知制度,从严执行“六不出站”管理规定,确保司乘人员行车中按规定全程使用安全带。(责任领导:姜虹兰;责任人员:中心道路运输服务股)

)强化事故警示教育和约谈通报

发生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严格处置,坚决防止警示教育搞形式走过场。(责任领导:胡国强;责任单位:局安全监督股)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对一线执法人员的关心关爱,充分调动执法队伍和一线执法人员积极性,加强动态跟踪和实地检查,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行动取得实效。要坚持寓执法于服务,既严格查处道路运输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又真心实意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关心关爱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推动改善行业发展环境。(责任领导:吴春兴;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属相关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服务大局,坚决克服形式主义。明确任务分工,严格落实责任,推动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导检查。局属相关单位要结合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安全生产网格化服务管理等工作。充分运用座谈交流、“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组织专业力量深入基层严督细查。推动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工作落实落地。

)强化社会共治。对本次集中整治“百日行动”要进行广泛宣传,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局属相关单位要充分运用座谈交流、“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组织专业力量深入基层严督细查,形成社会各界关注安全、关心安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强化信息报送。局属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将“百日行动”落实情况于2023年12月8日前报局运输管理股(安全监督股)袁磊15946975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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