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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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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工作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十三五”期内实现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目标,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交公路发〔201573号)四好农村路督导考评办法》(交公路发[2017]11号)和《江西省“十三五”公路养护管理发展纲要》(赣交管养字[2016]15号)文件精神,结合婺源发展全域旅游建设最美乡村的战略需求和县情实际,现就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工作目标与任务

婺源县农村公路里程2000.173公里,按照“集中攻坚提升质量安全水平建管养运协调发展引领发展”的原则,突出“服务于全域旅游,服务于扶贫攻坚,服务于民生事业”三个主题,稳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每年结合全域旅游和秀美乡村建设按照一年创建两个示范乡),每个乡)创建一条示范路,每个村打造一个景观示范点的要求力争在十三五”期末实现拥有十个示范乡镇、百条乡道示范路、千个村级景观示范点“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目标。

⒈建好。县道三级以上比例乡道双车道四级公路比例逐年提升实现所有乡镇3A级旅游景区通三级及以上公路,25户以上自然村基本通水泥路。乡道安全隐患治理率基本达到100%,农村公路危桥总数控制10座以内。每年按标准实施一个以上示范工程新改建农村公路合格率100%

⒉管好县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全面建立;县、乡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设置率达到100%;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比例达到100%。农村公路管理法规基本健全,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基本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全部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

⒊护好养护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并建立稳定的增长机制,基本满足养护需求。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75%,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逐年上升。

     ⒋运营好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比例达到100%,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达到AAA级以上,城乡道路客运与旅游线路充分融合,构筑安全、便捷、顺畅的旅游客运网络。基本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物流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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