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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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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刻吸取南昌县“1·8”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弋阳县8·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和新余市渝水区“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夯实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上饶市交通运输部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 2026年)》《婺源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4- 2026年)》总体要求,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交通运输行业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底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深入推动实施针对重大风险隐患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

1.有计划、分步骤推动各领域基本实现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2024年重点开展道路货运、道路客运等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2025年重点开展水路客运等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安监股、运输管理股牵头,执法大队、综合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二)实施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2.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及时收集汇编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结合行业领域实际情况,持续宣传解读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范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流程,提升工作质量。(安监股、运输管理股、规划建设养护股、行政法规股牵头,执法大队、综合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3.健全重大事故隐患台账2024年底前完善台账管理机制,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安监股、运输管理股牵头,规划建设养护股、执法大队、综合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4.严把车辆进入运输市场关,加强实车配置核查和信息比对,严禁为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严把水路运输市场准入关,通过年度核查、市场检查等方式加强经营资质动态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严格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批,加强工程地质勘察深度,科学选线选址,合理避让地质灾害等危险区域,水运工程项目符合航道通航条件要求,加强与航道有关工程的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工作。巩固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长效机制。(行政法规股、运输管理股、规建建设养护股牵头,执法大队、综合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5.健全完善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督促指导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事故多发、高危领域每月至少1次),突出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着力减少存量、遏制增量,完善落实覆盖企业每一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对于未开展排查或查出重大事故隐患后拒不整改等,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安监股牵头,运输管理股、规划建设养护股、行政法规股、执法大队、综合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6.强化水上交通领域安全治理。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共享共治专项行动,加强运输船舶违法违规信息跨区域跨部门通报。全面运行检验超期和异常船舶信息通报机制,加强重点水域区域性合作。加强船载危险货物安全监管,严格危险货物审批管理和现场监督检查,保持对危险货物谎报瞒报严厉查处的高压态势。加强注销未登记船舶治理,规范分类处置措施,严防船舶注销后失管失控,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加大涉渔“三无”船舶整治力度。(运输管理股牵头,执法大队、综合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7.强化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领域安全治理。督促指导道路客运接驳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接驳组织方案,规范开展接驳运输。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加强与公安、应急等部门沟通协作,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督促指导企业落实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检验检测制度,严防车辆‘带病’运行。依法严查客车非法营运、省内客车超越许可运营、省际包车未持有效包车牌运行或未按备案路线运行、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地运行、脱离动态监控等,以及非法从事网约车经营等行为。督促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控和管理加强与公安交管部门协作配合,加强对本地疲劳驾驶违法行为多发、违法车辆占比高的本地企业源头监管力度。严格旅游包车审批管理,督促车辆所属企业及时排查治理旅游客运安全隐患。(运输管理股牵头,执法大队、综合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8.强化公路运行领域安全治理。坚持和优化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并大力推进普通公路违法超限非现场执法,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货车违法超限治理。加强大件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不断强化大件运输通行监管智能化,进一步提高未经许可擅自上路行驶、车证不符、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的发现查处能力。及时封闭尚未实施改造整治的技术状况评定为5类的公路桥梁和隧道。严格按标准规范要求设置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行政法规股、规划建设养护股牵头,执法大队、综合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9.强化工程建设领域安全治理。加大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查处力度。指导参建单位完善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平安工地建设,积极开展平安工程冠名,加强施工现场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推行施工区域网格化安全管理,压紧压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桥梁高处作业安全管控,强化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加强项目施工驻地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强化临灾预警叫应,不断提升安全应急标准化水平。(规划建设养护股牵头,执法大队、综合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三)加强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

10.推动实现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全覆盖,深化北斗定位技术在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中应用,推进在车辆上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推进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装置安装使用,加大自动紧急制动系统(AEBS)等主动安全技术在重型营运货车上的推广应用,鼓励营运车辆安装辅助自动驾驶技术装备。(运输管理股牵头,执法大队、综合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11.及时更新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及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会同公安交管等部门推动安全技术状况不达标的营运车辆退出运输市场。巩固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成效,推动健全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长效机制。按交通运输部统一工作部署,稳步推进超长平板半挂车、超长集装箱半挂车等超限运输车辆治理,推动提升货运装备本质安全水平。(行政法规股、运输管理股牵头,执法大队、综合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12.推进农村公路危旧桥梁(危隧)改造、长大桥梁隧道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建设等专项工程实施推进农村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行动,深入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防灾减灾能力。(规划建设养护股牵头,执法大队、综合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四)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

13.落实对所属各领域企业各类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最新规定要求,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明确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严格事故多发、高危领域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重要内容。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结合新修订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培训大纲和考试大纲、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等开展有关考核工作。开展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安监股、运输管理股、规划建设养护股、行政法规股牵头,执法大队、综合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14.强化重要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和技能比武,提升职业道德水平,加强安全行为自律。高度关注“两客一危”、城市公共汽电车和客船等领域驾驶员的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动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安监股牵头,运输管理股、规划建设养护股、执法大队、综合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15.聚焦从业人员和交通参与者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企业每年至少组织从业人员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事故多发、高危领域每半年至少一次),强化交通参与者行前安全培训,让从业人员和交通参与者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掌握自救互救能力。加强“两客一危”驾驶员防御性驾驶培训,推动提升在突发情形下的应急处置操作能力。(安监股、运输管理股、规划建设养护股牵头,执法大队、综合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五)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16.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指导企业从规章制度、责任体系、基础保障、教育培训、双重预防机制、应急救援、安全文化等方面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自查,按要求定期对制度适用性、有效性及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推广先进经验。(安监股、运输管理股牵头,规划建设养护股、执法大队、综合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17.进一步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引导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辨识安全风险、科学评估风险等级,完善“一图一牌五清单”等公告公示机制。针对安全风险特点,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分级、分层、分类、分专业管控风险。(安监股牵头,运输管理股、规划建设养护股、执法大队、综合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18.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根据《道路运输企业落实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实施细则》等四项实施细则,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班组安全管理制度,强化班组组织建设和能力建设,落实现场安全确认制度;建立班组安全联锁机制,班组成员互为安全监督员,互相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对存在的安全风险失控、重大事故隐患、“三违”现象及危险作业及时叫停;建立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督促一线从业人员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确保安全生产。(安监股牵头,运输管理股、规划建设养护股、执法大队、综合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六)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

19.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加大挂牌督办、警示约谈、通报曝光等力度,聚焦重大风险隐患,深入推进精准执法,严厉“打非治违”。加大“互联网+监管”推广应用力度充分利用电子设备监控等科技手段,及时发现各种非法违法行为,增强打击实效性。严厉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不按规定动火作业等非法违法行为,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重拳出击,依法严惩,通过严厉查处一批安全生产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形成强大威慑。加大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双随机”检查抽查工作机制。组织对事故多发、高危领域企业分级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以《安全生产法》以及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为重点内容,强化监管人员能力培训。完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安监股、行政法规股牵头,运输管理股、规划建设养护股、执法大队、综合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20.对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和工程建设等领域典型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组织第三方等专业技术力量,开展事故深度分析,深挖细剖事故背后的深层次问题,查找监管部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分析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进行跟踪督办,认真评估整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防范措施落实,并把事故教训警示到企业和基层一线,做到以事故教训和追责问责促进行业安全管理提升。(安监股、运输管理股、规划建设养护股、行政法规股牵头,执法大队、综合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七)提升全民交通运输安全素质

2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案例警示教育,强化相关法律法规、安全应急知识普及。开展安全生产体验馆和警示教育、实训教育、科普基地建设。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水上交通安全教育等活动,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配合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统筹用好“两站两员”、农村公路护路员、乡村农机安全监理员和协管员等力量,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提示。(安监股、行政法规股牵头,运输管理股、规划建设养护股、执法大队、综合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八)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22.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满足雨雪冰冻灾害、公路塌方等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对应急装备物资的需求。(安监股、规划建设养护股、运输管理股牵头,执法大队、综合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23.按照“市协同、平时服务、灾时应急、战时应战”的原则,配合市局完善市、县级应急运输储备体系,分级分类建立应急运输储备力量,制定涵盖企业、运输工具等内容的应急运输储备台账。道路应急运力依托当地规模化的国有企业或民营企业择优建立,水路应急运力依托大型港航企业船队建立。健全社会应急运输力量动员机制,完善应急运输补偿机制,形成分级应对、梯次补充、协同联动的应急物资运输保障工作格局。(安监股、运输管理股牵头,执法大队、综合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24.加强道路运输、水上搜救、交通工程建设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安全与应急领域专家队伍建设,构建以专业队伍为骨干、其他救援队伍共同参与的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管理培训和应急演练,完善落实应急管理队伍的培训机制和激励机制,定期组织培训和开展岗位练兵,夯实基本功。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提高预案的实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救援人员的安全意识、实操技能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安监股牵头,规划建设养护股、运输管理股、执法大队、综合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九)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25.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约谈、挂牌督办等工作制度,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纳入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年度工作任务清单,压实党政领导责任。持续深化推进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加强信息系统推广应用,推动网格化管理走深走实、落地生根,形成长效机制。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充分发挥交通运输系统考核、督导作用,多发警示函、建议书、督办函,进一步理清部门职责,强化新风险新业态监管,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推动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按照“全链条、全员、全过程安全管理”的要求,强化“五个一”活动,督促报送主体责任履职报告,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安监股牵头,规划建设养护股、运输管理股、执法大队、综合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26.规范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工作,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建立企业安全信用评价和“黑名单”制度,将企业安全生产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开。指导行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充分发动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举报重大风险隐患,制止和惩处安全生产非法违规行为。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激励从业人员积极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升从业人员爱企如家的强烈安全意识。鼓励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工作以及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安监股牵头,运输管理股、规划建设养护股、执法大队、综合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27.深化“三个一律”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按照道专委部署安排,加强信息互通、数据分析,强化工作协调,深入查摆“人车企路”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深化推进“三个一律”治理措施,不断推动化解存量隐患,控制新增隐患,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础(运输管理股、规划建设养护股牵头,执法大队、综合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全面加强治本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实际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责任措施和时间进度要求,按计划、有组织地推进实施。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安全投入。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督促指导行业企业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三)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检查和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推进情况作为检查考核重要内容。强化调查研究,采取明查暗访、考核评估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取得实在成效。

(四)加强激励问责。用好正向激励手段,注重总结提炼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领。强化问责问效,对工作不负责任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严肃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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