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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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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精神以及国务院、省、市、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省、市、县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统一部署,在全县范围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县文件精神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坚持底线思维,进一步强化“隐患不排查不化解就是事”的理念。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在全县范围内扎实开展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深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精准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切实提升全县交通运输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根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检查范围

全县范围内各交通运输企业、各在建项目工程。

三、检查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2年底

   、检查内容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措施和省、市、县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实施方案,对标对表、深入查找、坚决整改贯彻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一)局党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局党组是否自觉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行业平安“的政治责任,是否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主持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等。

    ()业务单位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局属相关单位是否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提出并落实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是否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及时明确职能交叉以及新业态风险的安全监管责任,是否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是否对关系安全生产但是已经下放的事项开展评估等。

    ()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各交通运输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是否健全落实从企业负责人到一线员工的全员岗位安全责任制,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五个一”活动和“十个一次”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一报告、双签字”制度,是否确保企业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等。

    ()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局安监股是否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全覆盖开展大检查,是否列出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并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是否严厉查处人员密集场所封闭安全出口、封闭疏散通道等违法行为,是否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对整治不力或引发事故的从严从重追究责任,对基层难以解决的问题是否及时报告等。

    ()项目审批安全红线把守情况。局属相关单位是否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论证机制,是否存在“边审批、边设计、

边施工”情况,是否擅自降低危化品运输、建筑施工等行业高危项目、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门槛,是否持续推进交通运输行业领域淘汰退出、整合重组、改造升级等。

    ()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行为查处情况。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是否严厉查处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违法分包转包行为,是否严肃追究发包方、承包方法律责任等。

()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情况。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是否对相关情况较突出的行业领域部署开展重点执法检查;各交通运输企业是否深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攻坚,全面加强企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企业统一管理,危险岗位是否严控劳务派遣员工量。      

()道路运输“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是否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活动,是否采取精准措施严厉打击客运车辆、货运车辆和危化品非法运营等各种典型非法违法行为,是否依法依规从重惩处顶风作案、屡禁不改以及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是否加大曝光警示力度,是否坚决打击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加大“猫鼠一家”腐败行为查处度等。

    ()执法检查宽松软整治情况。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是否存在选择性执法以及宽松软、走过场等问题,是否确定严格制定落实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常态化组织“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综合采取远程信息监控、用电用水监测、电子封条等信息化手段,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是否针对事故暴露问题举一反三加强执法检查,是否组织专家参与执法过程、推进异地交叉检查

(十)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情况。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监管力量是否能够承担监管任务,是否简单撤并安全执法队伍,是否开展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专业执法装备配备,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各级财政支持等。

(十一)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追究情况。局党组是否优化安全生产考核,是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等制度,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甚至放任不管、构成犯罪的是否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

    (十)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情况。局党组是否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是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是否及时处理举报,是否依法保护举报人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等。

    (十)事故瞒报谎报迟报漏报行为查处情况。局属有关单位是否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制度,是否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

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直接责任人、负有管理和领导责

任的人员从严追究责任,是否由上级安委会挂牌督办初步认

定的瞒报事故并在必要时提级调查等。

    (十)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局属相关单位,各交通运输企业是否根据当前形势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是是否对涉疫物资生产和仓储物流企业加强安全指导服务,对疫情集中隔离观察等场所深入开展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是否发挥一线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是否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扎实做好应急预案、交通运输物资保障准备工作等。

  、实施方式

    局属相关单位、各交通运输企业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开展自查行动(自即日起至5月底)。局属各单位,各交通运输企业全面对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公路管理方面:要加大路面巡查,加强对临水临崖、桥梁隧道、大长纵坡、连续转弯等事故多发路段的巡查,强化对容易发生山体滑坡路段的监测,及时排查消除道路安全隐患,确保农村公路道路畅通。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原则,结合本单位、企业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明确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压实各方责任,提出工作要求,立即开展全面深入自查行动,及时上报自查情况。

    局属相关单位、各运输企业要从“条”上推动全面自查和专项检查。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要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实际制定专项检查方案,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立即部署开展检查督查活动。

    1.道路运输加强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运营精准协同治理,加强长途客运班车和省际包车安全监管。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会同直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全加强危化品道路运输监管工作方案,深入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加快提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覆盖率。强化重型货车监管,严格重型货车动态监控管理,坚决遏制货运车辆事故高发势头。责任领导:吴春兴 姜虹兰)

    2.公路管理:加大路面巡查,加强对临水临崖、桥梁隧道、大长纵坡、连续转弯等事故多发路段的巡查,强化对容易发生山体滑坡路段的监测,及时排查消除道路安全隐患,确保农村公路道路畅通。(责任领导:余晓东 方小平)

    3.城市公共交通督促企业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建设,落实关键系统运营技术要求,加强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责任领导:吴春兴 姜虹兰)

4.水路运输严厉打击船舶非法运输行为和加强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工作;加快推进湖村渡口撤渡工作;开展“僵尸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加强船舶和渡口污染防治工作。责任领导:俞宇清 姜虹兰)

5.公路工程建设严把项目审批安全关,严禁“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盲目赶工期抢进度、资质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规范资质管理,坚持“谁的资质谁负责、挂谁的牌子谁负责”,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严格追究资质方的责任。深入推进公路水运工程“红线问题”动态清零,实行红线问题责任倒查到岗到人,严肃追责。加强高边坡深基坑开挖等重点作业环节风险隐患排查。全面推进“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持续推进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全覆盖。责任领导:余晓东 余幸福)

   局属相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督导督查,重点督导督查各企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情况,以及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情况等内容。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属相关单位、各交通运输企业要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层层抓好实施。局属各单位、各运输企业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单位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组织本单位企业领域开展行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开展自查自改。

    (二)抓好统筹协调。安监股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总协调,统筹做好督促、协调、服务工作。局属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实化检查方案,明确时间节点,配备精干力量,稳步有序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要结合自身职责制定工作措施,协调联动、通力协作,确保大检查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严格落实整改。局属相关单位、各交通运输企业要牢固树立“隐患不排查不化解就是事故”的理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强化跟踪督导,落实闭环管理,限时整改到位,做到真查真改、立查立改。对因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而引发事故的,不仅要严肃追究生产经营单位的责任,还要倒查检查人的责任。

    ()强化督导调度。局安监股要及时调度、通报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局属各单位要及时反馈检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对工作不落实、推进不力的单位将适时进行约谈、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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