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县混凝土空心砖生产企业(厂)
整治方案
为加强混凝土空心砖生产企业(厂)管理,强化混凝土空心砖产品质量,规范混凝土空心砖市场秩序,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上饶市工信委《关于开展混凝土空心砖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饶工信办字[2018]281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及任务
通过对全县重点区域混凝土空心砖企业进行集中整治,达到规范混凝土空心砖市场秩序、确保产品质量,强化属地管理职责和县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重点整治范围及内容
整治范围:县城区、乡(镇)所在地及国道、省道两边的混凝土空心砖生产企业。
重点整治内容:
(一)混凝土空心砖生产企业(厂)是否注册登记、是否证照齐全。对未办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的,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二)混凝土空心砖生产企业(厂)生产的产品是否达到国家标准,是否每年经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对达不到相关标准要求的,停产整顿,限期达标。
(三)混凝土空心砖生产企业(厂)生产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国家现有产业政策要求,是否有国家明令淘汰和限制类的设施设备等落后产能。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四)混凝土空心砖生产企业(厂)管理是否规范,相关管理制度、生产操作规程等是否按要求建立并执行。对管理松散、制度未建立或不健全以及落实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
三、整治时间及步骤
整治时间:2018年12月14日至2019年02月02日。
实施步骤:
(一)布署准备阶段。2018年12月14日-12月16日,召开委工作会议,学习市工信委《关于开展混凝土空心砖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饶工信办字[2018]281号)文件精神,成立混凝土空心砖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布署工作,明确责任分工。
(二)摸底排查阶段。2018年12月16日-12月25日,按照属地管理,由乡(镇)、蚺城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等单位对城区、乡(镇)所在地及国道、省道两边的混凝土空心砖厂生产企业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填写摸底排查登记表(见附表),并上报县工信委统一汇总,由县工信委建立台账。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2月26日-2019年1月20日,县工信协调(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在乡(镇)、蚺城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配合下,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四)抽查督促阶段。2019年01月21日-2019年01月27日,县工信委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对混凝土空心砖生产企业整改情况的抽查复验。
(五)总结上报阶段。2019年01月28日-2019年01月30日,县工信委对整治情况进行材料汇总,形成整治汇报材料报市工信委(墙革办)。同时按要求做好整治期间每半月向市工信委(墙革办)通报整治进度一次。
五、工作要求
(一)成立工作小组。为加强整治工作组织领导,成立混凝土空心砖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导专项整治工作。
婺源县工信委混凝土空心砖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高国庆
副组长:胡九斤
成 员:潘志成、程丽宏、余光中、王文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潘志成任主任
(二)密切协调配合。要加强与各乡(镇)、蚺城街道、园区以及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对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强化乡(镇)、蚺城街道、园区的属地管理责任,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协调各乡(镇)、蚺城街道、园区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整治,形成集中整治的工作合力。
(三)认真从实排查。各乡(镇)、蚺城街道、园区要按整治要求,严格摸底排查,填报摸底排查登记表,做到排查情况精准,填表上报准时,不漏报瞒报。
(四)积极开展整治。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各乡(镇)、蚺城街道、园区严格对照整治内容和要求,督促企业逐一落实,确保按期按要求整改到位。
(五)加强检查力度。充分发挥混凝土空心砖企业整治的主体作用,乡(镇)、蚺城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的属地管理和相关部门执法监管职能,强化整治情况的督导检查,防止整治走过场、流于形式。同时,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问题不“反弹”,健康发展。
附件:婺源县混凝土空心砖(多孔砖)生产企业(厂)摸底排查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