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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予公安局离退休干部王经培等十一位同志“正能量之星”荣誉称号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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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公党字〔2020〕02 号

关于授予公安局离退休干部王经培等十一位同志“正能量之星”荣誉称号的决定 

局属各单位:

2019年,我局老干党支部、老年体协、关工委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并得到了上级业务部门的高度赞扬和认可。根据中共婺源县委老干部局《关于授予全县离退休干部“正能量活动示范点”和“正能量之星”荣誉称号的决定》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同意授予王经培等十一位同志“正能量之星”荣誉称号,他们是:

王经培  汪建  程新田 吴七德  滕德修  徐家荣 江庆开 余洲良  程桂林  查观炎  程德水

局党委号召全体老干部发扬传统,再接再厉,示范引导更多正能量。全局各部门和广大民警要以先进为榜样,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立足岗位、勤奋工作,切实做好本职工作,为建设平安婺源、法治婺源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共婺源县公安局委员会

2020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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