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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港口派出所孙永恒、程友明两位民警予以通报表扬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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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

婺公党字〔2015〕12号

关于对港口派出所孙永恒、程友明两位民警予以通报表扬的决定

局属各单位:

3月23日,港口派出所接到溪头青石村高铁五城隧道口工区报案称:于3月22日晚被盗了价值12000余元的空压机两台。接报后,民警孙永恒、程友明高度重视,协同刑侦技术员对现场进行了勘查,并深入现场周边走访,调取了辖区视频监控,但未发现有价值的线索。民警没有轻易放弃,而是对该案进行了深入细致分析,认为本地人作案的可能性很大,且人数在两人以上,并有作案车辆。

明确侦查方向后,民警孙永恒、程友明再次对案发地周边村庄进行了深入走访、调查、摸排,发现青石村的洪某和阳太村的李某发有重大嫌疑,并通过对两人的手机话单进行延伸分析,又发现阳太村的李某付及里庄村的王某均有参与作案嫌疑。民警于3月30日对洪某、李某发进行抓捕并突审,两名犯罪嫌疑人在强大的讯问攻势下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李某付当晚投案自首。根据嫌疑人供述,当晚办案民警连夜赶赴安徽将被盗赃物全部追回,并抓获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安徽籍嫌疑人方某,最后一名在逃犯罪嫌疑人王某也于4月7日被抓获归案。

此案的成功侦破,是传统破案手段与视频侦控、情报研判等科技手段结合应用的成功案例,既破了案,抓了人,又追了赃,充分展示了港口派出所及办案民警勇于攻坚克难、敢打硬仗的工作作风。

为激励斗志,鼓舞士气,经研究决定,对孙永恒、程友明两位民警予以通报表扬,希望全局民警以他们为榜样,进一步加大对侵财性案件的侦破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中共婺源县公安局委员会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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