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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清华派出所齐智勇、何永乐两位民警予以通报表扬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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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

婺公党字〔2015〕13号

关于对清华派出所齐智勇、何永乐两位民警予以通报表扬的决定

局属各单位:

3月27日,清华派出所民警齐智勇、何永乐在彩虹桥景区内巡逻执勤时,在一石凳上发现一个深棕色的女士皮包。经过1个多小时等候、寻找失主无果,两位民警与景区负责人取得联系,在其见证下,对包内物品进行清点,并制作了清单(皮包内有3250余元现金,一张工行银行卡,一把三菱车钥匙及一些杂物)。

由于皮包内没有有效证件,一时无法与失主取得联系,齐智勇、何永乐将皮包带回派出所,并告知景区工作人员若遇到有人寻找就到所里认领。可是一连等了三天,依然不见失主的身影,两位民警心里很是着急,怎样才能把皮包及时送还失主呢,他们想到皮包内的银行卡信息中可能有失主的联系方式。抱着一丝希望,民警何永乐立即前往工商银行婺源分行查询银行卡信息,并查到了卡主的手机号码。何永乐立即与卡主取得了联系,经仔细询问核实,皮包失主是河北秦皇岛的王女士,其于3月27日在彩虹桥景区游玩时不慎将皮包遗落。由于行程匆忙,且认为找回失物的希望渺茫,王女士并未报警,而是在行程结束后直接返回秦皇岛了。考虑到秦皇岛离婺源路途较远,失主来取失物很不方便,经请示所领导同意后,何永乐将现金汇到了王女士提供的银行卡上,并将其他失物用快递邮寄给了王女士。

收到失物后,王女士非常开心和感动,特意寄来了感谢信对婺源县公安局及清华派出所的办事效率和办事态度表示肯定,对民警齐智勇、何永乐拾金不昧的精神、细心周到的服务表示感谢。

在此事件中,齐智勇、何永乐两位民警表现出了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素养,竭尽全力为皮包找到失主,赢得了游客的真心感谢和尊敬,充分体现了两位民警心里始终装着群众,急群众之所急、忧群众之所忧的爱民情怀,为婺源公安赢得了良好声誉。

为激励斗志,弘扬正气,经研究决定,对齐智勇、何永乐两位民警予以通报表扬。希望全局民警以他们为榜样,立足公安本职,主动热情服务,积极为民排忧解难,以自己的行动赢取群众的赞誉,用一流的服务展示婺源公安“最美乡村最美警察”的光辉形象。

中共婺源县公安局委员会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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