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婺源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度报告
【字体:   

婺源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婺源县公安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婺源县人民政府网站(www.jxw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婺源县公安局联系(地址:婺源县紫阳镇惠民路8号,电话:0793-7357252,邮编:3332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婺源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2021年在婺源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共计49条。

(一) 主动公开

婺源县公安局2021年在婺源县人民政府信息网上总共发布49条信息,其中概况信息1条,法规文件2条,发展规划1条,工作动态35条,人事信息1条,财经信息4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单位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全年的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我单位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公安行政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直接、全面、真实的公安行政信息。

(四)平台建设

我单位今年以来安排专人负责政务网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和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有效保证了网站信息更新速率和数量。

(五)监督保障

我局党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社会对公安信息的公开需求还存差距。通过认真分析,主要是信息公开形式和渠道有待拓展,没能以较为生动、亲民的方式公布信息,也未能将所公开的信息让更多的群众及时获取。

针对上述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单位将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努力丰富我单位的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提升传播广度,同时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如新闻发布会形式,图文解惑形式等,丰富形式、创新手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已在单位信息公开指南中发布依申请公开收费标准,2021年我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附件:婺源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阅读